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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良离开了舞厅,带着李倾城,把她安排在了对面的旅店居住。这家旅店是国人开的,安全性还算挺高。
而且孟良在很远的地方也能监视到这里,不怕李倾城再遇到什么危险。
这小妞没少喝,刚到酒店刚进房门就要吐。
孟良急忙把她弄到卫生间。
毕竟是喝多了,意识控制不了身体,这一吐就吐到了身上。
“娘的!还大小姐的,就这点素质,原来喝多了也吐一身!抱着马桶的模样跟路边的野鸡有啥区别?”
孟良多少有点儿嫌弃,拿着手机把这一幕录下来。
送人送到西,既然已经把她弄到了酒店,当然要照顾一下。
于是把她的衣服全都拉下来。
这对孟良来说不算是个挑战,他拥有透视能力,任何女人在他面前其实都跟没穿衣服一样。
所以即使李倾城已经跟孟良坦诚相待了,孟良也没有激动,没有因此而被勾引到。
不过此时的李倾城在孟良眼中确实是一个好看的女人,这跟她有没有穿衣服是没有关系的。
那种喝醉了酒的独特味道让孟良觉得此时的李倾城,甚至要比他她的外甥女儿方浅语宇还要有味道许多。
衣服送去洗衣房洗了,然后回来又开始打扫厕所。
其实就是冲冲水。
之后孟良把喝醉的李倾城弄到卫生间里,给她随便清洗了一下,用浴巾擦干。
这一过程里自然是占了不少的便宜。
梦良的本性没有变化,但毕竟是一个已经经历过女人的男人,算不上油腻,多少是有些实在的,所以他知道那个道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一切弄好后,孟良才把李倾城弄到了床垫上,然后又出门到超市买了一套睡衣,返回给李倾城换上。
“行了,老子现在是对你仁至义尽,你就好好躺着吧,等我去办了事儿再回来陪你睡。”
孟良这样说话,李倾城也听不到。
而所谓的一起睡在孟良心中是毫无杂念的。
房已经开了,今晚他也没有必要特意赶回城区,办完了事儿直接到这块来睡就好,明天一大早回去也不迟。
放下这边回到舞厅里,继续监督米莎。
差不多也就是二十分钟后,重量人物到场。
让孟良很意外的是,不但艾米到场,还来了奥尔顿,科尔,雷克萨其,奥那多。
这下好了,汤姆森的手下又出现了四个。
“真是被那个x国人干掉的吗?我听说是毒虫毒蛇。”
“科尔,你真的不了解东方,我告诉你,他们很神奇的,控制毒虫猛兽杀人,这并不是很难。”
“我现在只想知道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个叫做孟良的人很显然是来报仇的。现在汤姆森走了,本地就剩下我们几个,你们说到底怎么办?”
“他只是一个人,他是外来的,我们需要害怕吗兄弟们,我认为我们完全不需要害怕,就今晚去找人把他干掉吧。”
“对,这是我们的地盘,我们为什么要怕他?找20个枪手一定可以杀死他的。”
“20个或许不够,要知道这个人确实很厉害,汤姆森拿到了资料,关于这个人的任务失败之后,他就立刻跑了,我们没有人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这个该死的汤姆森真是一个胆小鬼。”
“如果20个人不够,那我们就叫50个枪手,难道50个人拿枪对着他乱射还干不掉他?他就算再厉害,难道还是个超人。”
孟良听着他们的对话,基本上掌握了一些想要的信息。
看来接下来没必要听下去,想要知道更多信息,那就必须把他们抓起来,由自己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