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丽华酒店的包厢里,林祖辉和林志琳坐在一起约会。
两人聊得很开心,主要是林祖辉比较会讨女孩子欢心,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他本身在女孩子眼里就是香饽饽,哪怕他都32岁的有妇之夫了。
聊得两人没有隔阂的时候,林志琳娇滴滴地说道:“老板,那我要辞职去多伦多大学攻读硕士的事情?”
林祖辉笑着说道:“当然得支持!如果喜欢一个人,自然是希望她更好,所以我肯定支持你读更多的书。不过,既然我都支持你了,你也得支持我一下!”
这话已经摆明了,实际上从今天开始,林祖辉已经在一步步推进;重要的不是推进,而是林祖辉察言观色,知道林志琳对他好感十足。
如果一个女人一开始就厌恶一个男人,那么就算男人当舔狗也很难追到。
杰克成说的很有道理,如果第一次不让牵手,那双方连朋友都做不成,自己也不会浪费时间(杰克成确实很忙的),对于儿子约了别人看了几次电影,手都没有拉上,杰克成更是严重鄙视。
林祖辉自然更是如此,他时间何其宝贵,如果他认真起来,两次不能上床,那么他也不会继续下去。
林志琳害羞的低下头,她已经明白了林祖辉的心意,她有些不知所措,因为发展速度很快。前面三次见面,这个男人对自己很正常,就是老板和职员,当然那个时候的她有过幻想。不过今天他突然转性,让她措手不及。
“支持你什么?”她娇滴滴地说道。
林祖辉伸出手,将林志琳的手牵着,然后说道:“自然是你做我的红颜知己!”
有品位的富豪泡妞,不会说让女人做自己的情人、女朋友,而是说让做自己的红颜知己。能有这种品位的富豪,奥门一位,香江一位。
林志琳只感觉自己被爱包围,很想立马答应,但还是‘稍稍理智’地、温柔地说道:“可……可是,你已经结婚啦!”
为什么说是红颜知己呢,就是考虑到这个问题。
所以,林祖辉很自然地说道:“红颜知己嘛,我们互相锺意就行了,你锺意我吗?”
林志琳害羞地说道:“嗯,你很有魅力和才学。”
这不就水到渠成了嘛!
接下来,林祖辉像是变魔术般一样,拿出一个首饰盒,并将之打开,裏面一条钻石项链魅力十足。
“来,我给你戴上,这是我们的定情信物!”
“嗯,谢谢你!”
面对着一枚枚钻石的诱惑,有几个女人可以拒绝喜欢的男人好意呢!
用餐结束,林祖辉搂着林志琳来到专属套房,然后放着音乐,搂着她跳起交谊舞。
不是林祖辉喜欢跳交谊舞,而交谊舞是香江的上流社会必备技能,与此同时,林祖辉也是喜欢和女人跳,因为舞着舞着,双方就投入了感情,然后就可以开始通衢了。
两人在舞池里缓缓的移动,林祖辉的眼神尽是温柔,这个时候眼神都是魅力。
就这样,美人很快便被林祖辉抱进卧室。
翌日。
林祖辉早早的苏醒,忍不住回味昨天的那种滋味,当时他甚至脑海里浮现过东瀛艺人博多;当然了,仅仅只是很少的部分,毕竟林志琳才是正版。
“穿越,果然就是一步步实现前世的幻想!”林祖辉心裏如是的想到。
看看怀里的林志琳,手掌划过她的肌肤,就像是划过温水一样,这样的女人还真是水做的。好吧,这一世就养着吧,省得她去援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