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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留在国内,天天被来凯缠着烦,还不如早点儿去纽约,刷满工作期限。
路菲看夏平,杳无音讯的样子,自己接下来的行程,怕是也没必要向他汇报了。
她在南城小别墅,简单地留了一封信,写下自己在纽约的地址,就此不告而别。
人不留人,天不留人。逃离这块伤心之地,换一种心情也好。路菲出发的时间,比朱莉规定的最后期限,提前了半个多月。
史密斯先生,绝对是一个意外的惊喜。得到消息,亲自接机,亲自安顿。这位比夏平年长十岁的美国大叔,对待路菲,更像照顾女儿一样的无微不至。
身处异国他乡,全然不觉隔膜,最重要的因素来自于,史密斯先生的中文能力。半年前第一次拜访,就曾给路菲留下深刻印象。
上次参加纽约时装周,高兰无论走到哪里,都拄着“安德鲁的翻译”当拐棍。然而对方,只是精通语言,并不了解她们的工作性质。
相比之下,路菲有了史密斯先生陪伴,与工作伙伴的各种沟通,竟然如履平地。这项特殊的本领,完全归功于,史密斯先生的中国太太。
可是奇怪得很。无论在纽约,还是在中国。每次见到史密斯先生,他总是形单影只。并不像其他外国高管那样,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家眷。
这种私生活层面的事情,谁也不敢随便打听啊。就像追着问别人年龄一样不礼貌。
上次准备归国礼物,也是让他们大费周章。只送史密斯先生一个人吧,显然不合适。可是谁知道,他和太太什么状况,或者有没有女儿。
最后,还是路菲的主意,送了故宫文创产品,一款中性风格的长围巾。自用或者转送,随他的意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