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pt src="https://img.zhaozhi.us/pc/pc.js?v=2022"/>
调查这个事儿吧,还是得找薛其。孩子,他可以不认。路茜因他离婚,他不能袖手旁观。
用不着从路茜的角度。郑州公司是薛其媒体集团的超大型客户,广告扑倒他们好几家杂志报刊。仅从这个角度出发,就没有不帮忙的道理。
况且,詹湛是他的员工。他是詹湛的领导。说不上告状吧,互通一下信息,总是可以的。
托人办事,也不能空手套白狼,全部体重压过去,招架不住。总要给人家一点线索,才好知道从哪里入手。
这个就要靠,路菲自己的直觉判断了。
她本能地觉得,姐夫捏着姐姐这么大的把柄,还主动提出分家产。比例虽然不占优势,但这本身就是矛盾。
若非锅里有富余的粮食,两个同时闹饥荒的人,怎么肯把自己碗里的,分一部分给对方。
之前不是没猜想,以詹湛的心机之深,和史密斯先生,在婚姻里打过滚,怎么也得粘上几层皮才能走。
这个事,不用确认,可以断定。
用自己的钱,套下家,这种傻事她不会干。但是用来当诱饵,钓更大的鱼,那就说不准了。
薛其负责的媒体集团,除了时尚类媒体,还有不少法制类媒体。记者大部分,都是律政口出身。随便聊聊,就找到一个突破口。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据此调查下去,果然有所突破。方向居然一点儿都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