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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星空点缀的苍穹下,荒凉原野仿佛没有边际。
漆黑原野上,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耀眼而突兀,显得诡异,人迹罕至的地方,谁愿意留在这儿过夜?
是人是鬼?
胆小的人遭遇这情形多半如此揣测。
世上当然没有鬼,点燃篝火的,肯定是人,不过有的人比魔鬼可怕。
篝火边七个粗犷汉子,衣着差不多,都是半新不旧的土黄色沙漠迷彩,夜色朦胧,即使这些人围坐篝火边,他们的脸依然失真,有些模糊,但浓浓夜色掩不住他们如出一辙的煞气。
这些人绝非善类。
他们插着野兔肉,架在篝火上烤肉的工具居然是清一色的三棱军刺,其中一人见自己的肉烤的差不多,拿起军刺,撒了些事先准备好的作料,边吃边看着斜对面的脸上有刀疤的汉子说:“老大,我们到底来做什么大买卖?”
“终于有人忍不住问,那好,我告诉你们,来这个国家是为我哥哥报仇。”刀疤汉子冷冷道,漫不经心把玩手中的枪,12.7毫米口径的沙漠之鹰,真家伙,不是玩具,这支比寻常手枪大足足两号的沙漠之鹰,在刀疤男的手里,并不显得突兀,与这厮一米九的魁梧身躯有直接关系。
这人叫阮虎。
他哥哥名叫阮成。
哥俩都曾是越军特种部队中的高手。
几个月前带一队人潜入中国做买卖,集体覆没,据说死在了西京军警的枪口下,他这次来只有一个目的,报复。
西京,他哥哥埋骨的地方,他发誓将这个地方折腾的人心惶惶,让这个地方的军警深深感到自己的无能。
“老大,这里不比东南亚,我们高出大动静,惊动中国警方军方,怕像成哥一样,全交代在这儿。”啃肉的汉子不无忧虑道。
“是吗...”阮虎突然发笑,抬起手就是一枪,低头啃肉的汉子,头颅瞬间爆裂,惨不忍睹,杀了人,阮虎没事人似的环顾其余人,漠然道:“谁还害怕?害怕现在可以回去,我不拦着你们。”
剩下五人赶紧摇头。
他们清楚这位老大的脾气。
被爆头的家伙该着倒霉,三番五次触及老大忍耐底线。
“把尸体处理一下,他的装备你们五个分了。”阮虎面无表情吩咐,五人顾不上吃烤熟的野兔肉,匆忙干活。
第二天,天蒙蒙亮,风餐露宿的六人整装待发,靠着军用指北针和gps定位仪,徒步穿梭在荒原和山林之中。
徒步,不是阮虎吃饱撑的找虐,是在为回时候做准备,道路一旦封闭,他们仍能靠两腿走人迹罕至的路线脱离中国,返回老巢。
阮虎四肢发达,脑子也好使的很。
用原始的方法,对抗现代化搜捕,往往出其不意,这招阮虎屡试不爽,而且军警想在丛林原野搜捕他们,将会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他们,个个是丛林狙杀的高手。
一行人每天走八十公里,比起世界纪录一百六十一公里,差太多,可他们从南疆边境潜入,已走了足足二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