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抠,那是因为我从小穷怕了。”
“但是对兄弟,对朋友,我可是很慷慨的。”
对于曾经的家境,王凯不愿意多提。
在他看来,男人就当顶天立地,铁骨铮铮。
把苦痛挂在嘴边太矫情了,跟个娘们似的。
叶孤城爽朗一笑,并未再多说。
王凯跟了他十年,他只知晓,这个副官是穷苦人家的孩子。
至于身份背景如何,王凯不说,他也不问。
每个人,心底都有秘密。
尊重别人的隐私,也是一种教养的体现。
“行,我就怕这两瓶茅台,不够。”
俗话说,一醉解千愁。
有时候,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反而能够潇洒走一回。
叶孤城主动的打开茅台,与王凯碰杯。
“老大你放心,这还有,嘿嘿嘿······”
王凯像是变戏法一般,从背后又拿出了好几瓶二锅头。
说实话,他是个粗人,不懂品味。
飞天茅台,五粮液啥的,他是真的喝不出感觉。
反倒是物美价廉的二锅头,让他非常上头。
烈酒入喉,会让他想起戎马生涯的点点滴滴。
那是十年前,他刚刚入伍,还是一个新兵蛋子。
因为体型弱小的原因,他经常被那些老油子欺负。
发的那些军烟,军酒,补给品之类的,也都被全部抢光。
但几乎每次,叶孤城都会站在他的身前,喝令那些老兵物归原主。
结果可想而知,两个新兵蛋子,被一群老油条围殴,打的鼻青脸肿。
可以说,他们入伍之后,最开始遇到的敌人,不是那些心狠手辣的贼寇。
而是和他们同一个战区,倚老卖老,脾气暴躁的“前辈”。
就这般,他们在困境之中成长,被打多了之后,渐渐的也就免疫了。
也正是从那一刻起,王凯认定了和他年纪一般大的叶孤城。
此生忠诚,不辜不负。
十年光阴,他们平八方,杀贼寇,灭胡虏,正天下。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叶孤城几乎凭一己之力,扛起了半壁江山。
而他,从不追名逐利,永远跟在将帅的身后,默默付出。
其实,凭借他的本事,去其他三境,完全可以当上主将。
可王凯心不在此,他喜欢和将帅一块,快意恩仇的感觉。
叶孤城挂帅封印,退役回国。
他二话不说,卸甲归田。
表面上来看,他们是上下级的关系。
其实王凯很清楚,将帅一直是当他当兄弟。
比如,几年前天裂谷之战。
双方鏖战四十八小时,死伤惨烈。
最后当他抱着炸药包,冒着生命危险,义无反顾的去炸敌人的炮营时。
叶孤城却硬生生的,从他手里将炸药包给抢了下来,只身赴险。
那一战,将帅身受重伤,昏迷了整整七天七夜。
是他,一直背着叶孤城的残躯,从敌人的包围中,杀了出来。
刀枪剑影,他从未想过抛弃将帅,一人离开。
军士殉国,魂佑疆土。
正是抱着这等必死的决心,他一步一个脚印,逃出了敌人的包围圈。
然而,回首那一路,你会发现他的每个脚印,都沾染了猩红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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