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秋出差三天,乘上午的早班飞机回来,直奔公司继续上班,发现公司多了两个人。一个是刘玉苹给她配备的销售助理,21岁的女孩子,从衣着到化妆都很有点非主流,更要命的是她也姓刘,早有好事之徒抢先对叶知秋小声嘀咕:“这是刘总弟弟的女儿。”颇有点想看叶知秋怎么发落这姑娘的意思。
叶知秋当然不快,可是她从来没有在工作时把不快挂在脸上的习惯,只“嗯”一声,并不对这个消息發表看法。她要求配备销售助理是来实打实做事的,倒并不在乎是谁的亲戚,可看下简历,眼前这女孩子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后,没做一个正经拿得出手的工作,打扮得又是一副缺心眼的样子,不给她添事恐怕就得谢谢了。然而她也不能说什么,只暗叹一口气,将出差报销票据递给她,让她自己去找财务部的人学习怎么处理。
公司添的另一个人她居然认识,是以前索美的设计师路易。路易比她早一年进的索美,当初表现得颇有灵气,曾诚也着实捧他,拿了一次设计大奖后,路易开始得意忘形,在设计部门横着走路不算,还要求涨身价。
本来这在服装企业也是平常事,可是不幸他碰上了曾诚这样的强势老板,根本没有和人慢慢讨价还价的习惯。先拿合同将他限制得死死的,然后将他晾在一边,不给他参与设计的机会,到期之后根本不提续约。他只能另找出路,出来后才知道别的公司设计环境远不如索美不说,他的风格偏于休闲创意,也实在适应不了本地大多数企业的实用要求。之后辗转于几个企业,眼见前途黯淡,再没当初那样的意气风发了。
旧日同事在新公司迎面碰上,两人都不自觉有点尴尬。叶知秋只见路易不过30岁出头的男人,仍然算得上眉目清秀,半长头发梳成马尾扎着,衣着是一向的艺术家气质,棉棉麻麻长长短短,与众有别,只是神态总带点不相衬的凄惶,大大降低了打扮给人留下的不俗感觉。
叶知秋先打了招呼:“路易,好久不见了。”
路易也笑着说:“你好,小叶,我该叫你叶总了。出差回来了吗?我们又成同事了。”
叶知秋莞尔一笑:“要命,还是叫我小叶吧。”
“晚上有没空,老同事一块吃个饭。”
“今天和人约好了,不好意思,路易,以后是同事了,天天见面,机会多得很。”
路易笑着点头,两人打个招呼,各自去做事,并没有多做交谈。
叶知秋的确已经有了安排,晚上要和老板娘刘玉苹一块去请中心店楼面经理吃饭,谈卖场调整的事情。而且就算没安排,她也不会和路易一块去叙旧。路易以前在索美时是公司的红人,眼高于顶那种,和她并没有多少私人交情。这会约她吃饭,不用说就是刚进新公司,急于想找她套点交情或者打听消息。她可不想在情况不明的此时和他有牵扯。
叶知秋回了办公室,一边在电脑上分析整理近日的销售报表,一边脑袋不空闲地想着新进的这两个人。非主流的小刘姑娘倒是不用费什么脑筋分析,明摆着民企老板的通病是这样,一个位置总是优先安排一个自己人才算放心,能不能做事倒放到了其次。说起来本地服装企业大半是家庭企业,这种情况实在太多。就她所知,好象也只有前任老板曾诚,从他父亲手里接下一个当时规模并不算大的公司以后,做得有声有色不说,还全部起用职业经理人,把亲戚排除出公司,打发去做了别的事情。
路易进了信和就大有讲究了,照说他的设计风格与信和完全不搭,而刘玉苹是彻底的实用主义者,可能目光不算远,但精明程度是不用质疑的,为什么会冒得罪眼下信和三位当家设计师的风险把他招起来。叶知秋想来想去,觉得只有可能是沈小娜的主张,但刘玉苹肯定也持支持态度。她很头疼必须这样揣测公司的人事安排,但关系到她的销售目标,不想是不可能的。
看看时间,她拿起手机打范安民的电话,铃响了好长时间,范安民才接,声音听上去很没精神。
“你好,秋秋。”
“你好,我出差回来了,你看下午方不方便去趟银行,我们去把最后一点手续办了,我把钱打给你。”
那边范安民沉默了一下才说:“好吧,你说时间,我准时过来。”
叶知秋说了时间,挂了电话,继续处理手头的事情,快到中午吃饭时间,手机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她拿起来接听,一个纤细的声音犹豫地说:“你好,请问是叶小姐吗?”
“我是叶知秋,请问你是哪位?”
那边好一会不出声,叶知秋不耐,正要说话,她总算开了口:“叶小姐,我是安民的女朋友,方文静。”
“有什么事吗,方小姐?”
“你约了安民下午四点见面吗?”
“是呀,在银行,你可以跟去的,反正你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叶知秋没法不带点嘲弄地说。
“你不要太过份,叶小姐,安民现在生病住院,你一点也不关心他,总是这样随传随到的,不过是恃着他对你有负疚感罢了,可是那也得适可而止吧。”
“他怎么了?”叶知秋吃了一惊。
“急性肺炎,连打了几天针才刚刚退烧。”
这女孩在电话里倒真是和在范安民面前表现的语气完全不同了,叶知秋也懒得理她:“如果病了,可以改期,叫他好好休息,等他康复出院了,我再给他打电话约时间。再见。”
“喂……”
叶之秋掐了电话继续做事,隔了一分钟,电话再度响起,拿起来一看,还是这个号码,再接听语气不免更冷淡了一点:“方小姐,我在上班,不希望再接到这样的电话。”
“我想请你出来谈谈,现在应该到午休时间了。”
“我觉得我没什么可跟你谈的,你留在医院照顾病人不更好一些吗?”
“叶小姐,做人不可以太自私,我怀疑你到底爱过安民没有,这样冷漠,甚至提都没提要去看一下他。”
叶知秋认真头痛了:“你该谢谢我这样自私才对,我要是一听到他生病了,立马抱了鲜花直奔医院,和他执手相看,无语落泪,你这现任女友难道才会高兴不成?”
“你……你还是去看看他吧,他发烧时一直叫你的名字。我想你去了,他会开心,会好得快一点。”
“对不起,你的情操倒是很可观,但不要试着拉我配合。我要是去了,我会不开心的。现在医学昌明,急性肺炎并不是什么大病,配合治疗就可以了,你好好照顾他吧。至于叫谁的名字,别太放在心上,习惯而已。毕竟我和他有六年的时间,我猜你和他再相处上六个月,他发烧做梦都会叫你的名字的。再见,谢谢不要再打电话过来了。”
叶知秋放了电话,并不觉得自己凉薄。她希望范安民没事,可是肯定不会去医院看他。
她清楚记得自己上次独在异地出差时生病,只能是自己撑着独自上医院输液,还要不停接工作电话,心裏明明愁肠百结,恨不能找个没人的地方蒙头大睡到永远,可是也只能坐得直直地,盯着吊瓶好叫护士拨针。
一个家在本地,又有女朋友在旁边守着的住院的男人,境况应该不可能坏过她。她一个前女友要不识趣跑去凑那份热闹的话,就是徒增笑柄罢了。
她也曾在发烧时叫男朋友的名字,可那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回想起来,好象隔了一个世纪那么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