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去找人报仇?”传送阵旁,隋雄好奇地问。
赫尔曼点点头:“当初我脑子不好使,被人诱骗丢了爵位。现在我要回去,给那卑劣的骗子应有的惩罚!”
“要夺回爵位吗?你一个人不够吧。我再派几个人帮你。”隋雄说,“混江湖最重要的无非三多,兄弟多、家伙多、票子多。你一个人过去,没钱没势的,想要报仇很难吧。现在你是我教会的人了,不如稍等一下,等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结束了,到时候拉上一大票兄弟,到仓库裏面挑选一批趁手的家伙,再带上一大笔钱……那就妥了。”
赫尔曼笑着摇头:“谢谢陛下的好意,但我的仇人实在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角色,不值得让堂堂虚空假面教会出动大批高手去对付他。而且我也不打算再去夺回爵位了,我只是要复雠而已——这很容易,没什么难的。”
“我给你治疗的时候看过你的记忆,你姓阿姆斯特尔,是神圣天使王国阿姆斯特尔子爵的继承人。阿姆斯特尔子爵在神圣天使王国也算是一号人物,你一个人去报仇,不容易的!”
“继承爵位的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我们兄弟俩的关系老实说也不算太差,我不会去找他麻烦的。”赫尔曼说,“不过呢,当初我那位继母的兄长,我的舅父大人,他可是很‘关照’我的。在他的安排下,我当年以非常耻辱的方式丢掉了爵位,不去好好‘报答’一下他,我真是连觉都睡不着啊!”
“咦?”隋雄回忆了一下,想起了赫尔曼丢掉爵位的那件事,忍不住叹了口气。
在他那个“亲切”的舅父关照下,傻乎乎的赫尔曼——当时他还是阿姆斯特尔子爵——被几个朋友诱拐了去妓院赌场玩,糊里糊涂地签下了若干欠债条,“借”了一笔简直足以买下整个神圣天使王国的巨款,而且还“弄丢了它”。
赫尔曼当然还不起这笔压根不存在的钱,就算整个阿姆斯特尔子爵领的财富,在这笔巨款面前也只是九牛一毛。于是他的舅父趁机出面,表示愿意帮忙解决债务问题,代价是赫尔曼从此要隐居乡下,不许再回阿姆斯特尔城,爵位当然也要转让给自己弟弟。
赫尔曼当初是个半傻子,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但终究想不通怎么回事,就让出了爵位,灰溜溜地去了乡下当护林员。他孤身隐居,每天和山林为伴,和野兽为伍。他除了练剑之外没别的消遣,将少年时代父亲教他的阿姆斯特尔家族剑术各个架势练得炉火纯青,更磨练出了堪比野兽的惊人敏锐直觉。
当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召开的时候,在一个偶尔来拜访的亲戚建议下,他才离开了已经住了快十年的乡下山林,前往虚空假面游乐场参赛……
当初赫尔曼脑子有问题,才会被骗得团团转。现在他脑子好使了,顿时就明白自己究竟上了什么当——天下哪个赌场能借出那么大一笔钱来!何况他当时是傻的,压根不会赌钱!
所以他这趟回去,是打算先收拾了那个骗他的赌场老板,再把勾结舅父算计他的几个仆人干掉,最后砍死舅父,这事就算圆满了。
尤其最后一条最要抓紧,因为他那位舅父最近得了重病,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不抓紧时间的话,没准就只能对着墓碑咆哮了。
隋雄想了想,点点头,不过又让赫尔曼稍稍等一下。
片刻之后,一个满脸倦意的红发男子打着呵欠跑了过来,无奈地说:“水母老板,不是说好了我白天只要趴着不动装红龙,就算是工作了吗?怎么又要我跑外勤啊……”
“红龙可以暂时让霜去顶替,我给他用个长效巨大术,块头也差不多。”隋雄笑着说,“赫尔曼要去找仇家了断当年的恩怨,我们教会裏面老江湖不多,有本事又有空的只有你了,你不去跟着镇场子,我毕竟不放心。”
红发男子自然就是传奇怪物“洒脱的怪鸟”法夫尼尔所变,他本来好端端穿着龙皮甲趴在“龙崖”那边冒充红龙,让游客们摸一摸惊叹一下,享受着这份只要安心睡觉就能赚钱的工作。此刻被隋雄叫醒去出差,当然满肚子不高兴。
不过毕竟天大地大老板最大,法夫尼尔就算再怎么不高兴,看在工资的份上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下了这趟外勤。他没好气地答应了下来,正打算陪着赫尔曼一起进传送阵,突然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隋雄问。
法夫尼尔上上下下打量着赫尔曼,过了一会儿,转头说:“这也太寒酸了吧!简直跟叫花子似的!老板你也太黑心了!起码给他换套像样的衣服啊!”
“还有……你看看他这头发,他这胡子……他这是要跑去某个歌剧院扮演流浪客?还是被熊咬过的那种吗?”法夫尼尔叹着气说,“老板啊,虽然说这年头要卖惨才能得到那些艺术家们的赞赏,可真正出来混江湖,体面还是很必要的!他这一身寒酸相,走在我旁边,那不是拉低了我的格调嘛!”
隋雄哈哈大笑,让法夫尼尔硬拖着心急如焚的赫尔曼,先去了一趟他最爱去的“庆典舞会”——欢乐之神教会经营的休闲娱乐中心,把头发胡子一顿打理,还让擅长美容的小姑娘给他洗个了澡,做了个全身按摩;然后去了库房,翻箱倒柜找了一套威力不一定很过硬但卖相简直可以闪瞎人眼的华丽装备,最后还拿了一条飞毯做装逼工具,才算是准备妥当,可以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