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笨的人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都会变得稍微聪明一点,因为面对她时,他的脑细胞会一刻也不停息地运转起来。他知道,有的时候,话说一半,比之全部说出来更有味道。
王乐乐昨晚的确是故意的,她是故作傲慢以此挑衅蓝晨雨。而她挑衅蓝晨雨的原因在于,她发现谭红尘非常在意蓝晨雨。
虽然她心里还没把谭红尘当成男朋友,但名义上,两人的确是交往关系,他的确是她的男朋友。
既如此,她又怎可能放任他去关注其他女孩子?
——不管怎样阔达的女孩,肚子里也都装着一坛醋。当这坛醋酸起来时,她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两人吃饱了,又在店子里多坐了一会,眼见着外边阳光似乎温和一些了,便都出来了。
传闻中,成都的春熙路是个非常绚烂多彩的地方。这里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应有尽有。
青城山、都江堰、峨眉乐山、街子古镇、上里古镇、碧峰峡、平乐古镇等闻名遐迩之地都在这里。
不仅如此,这里还有武侯祠、文殊院、熊猫基地、塔子山等等旅游景点。
除此之外,小吃街,酒吧街,商业街,横穿竖过,热闹非凡。
两人虽然不是来观光或旅游的,却也一睹了真正闹市的美丽与繁华。
他们走在步行街上,一路建筑美轮美奂,光怪陆离,目不暇接。
他们走着,渐渐忘了最初的目的,陶醉在繁华之中,不觉间便过去一个多小时。
“好了好了,这么走下去,走到天黑也走不到尽头,我还得帮你挑衣服呢!”
王乐乐走得有些累了,摸出手绢擦了擦额上的汗,忽然提醒一句。
谭红尘笑道:“我们路过了至少二十家服装店,要不慢慢走回去看看?”
王乐乐点头。
两人折转回去,挨着服装店慢慢看,慢慢挑。
王乐乐的原话是:“你是我的男朋友,穿着形象上一定要有个性,有气质,不能比其他男生差,不然我会丢面子的!”
于是,她很认真地为谈红车挑选衣服,俨然是下定决心要为这位“男朋友”从头到底改造一番。
不得不说,王乐乐的审美标准非常不错。她为谭红尘挑的衣服一般都与他本人非常搭配,不管是颜色款式上,还是体型身高上,都显得相得益彰。
他们连续走了五家服装店,一共买了两件衬衫,一件外套,一条休闲裤,一双鞋,都是叫得出牌子名的品牌货,总计消费一千五百七。
谭红尘是个不讲究穿着的男生,虽然他爸妈对他很好,常给他买华贵的衣物,但他本人却从未如此消费过。
今天是第一次,却没有丝毫肉痛感,反而异常激动。
大概是因为他身边有个她吧。
不过有一点他不能理解,便是那件阿迪达斯的暖橙色衬衫,售价三百五十九,看上去非常薄,颜色上也过于鲜艳,不知王乐乐为何要挑这件。
王乐乐的解释是:“红尘,你的脸型非常温和,再配上这个暖橙系的名牌衬衫,能给人一种温暖可亲的感觉。”
谭红尘道:“可是我总觉得颜色过于妖异,不太适合我。”
王乐乐甜笑道:“这不叫妖异,而叫时髦。我敢保证,等你回了学校,换上我给你挑的这一身衣服,定有不少女孩偷偷注视你。”
谭红尘哑然失笑:“我不要其他女孩注视,只要你一个就够了。”
王乐乐也笑出声来,非常开心。
两人又继续走了一段,逛了好几家服装店。王乐乐看到几件和谭红尘非常搭配的衣服,但价格高得过分,她便没出声。
反倒谭红尘看到一件略带古典意味的白色连衣褶裙,纯白美丽,宛如白天鹅身上的层层羽毛。
这件连衣裙很贵,售价高达六百七。
谭红尘动了心思,忽然沉声道:“乐乐,你试一下这件裙子。”
王乐乐一惊,忙摇头:“这样的裙子我多的是,就不买了。”
谭红尘盯着她看了一会,又偏头看向货柜上挂着的连衣裙,暗自估量,觉得她穿着应该很合身,便转身对服务员说:“麻烦把这件裙子装一下。”
王乐乐僵在原地,不知所措。
直到服务员把裙子装好递到她的手里,她还有种恍惚醉梦的感觉。
她忽然发现她的确捡到宝贝了,谭红尘就是时间不可多得的宝贝——这世上哪有这么傻的男生啊!?
王乐乐有了一种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幸福感觉,她非常感激地盯着谭红尘,抿嘴道:“谢谢你,谭红尘。”
谭红尘微笑道:“一件裙子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那个人连十几块钱的礼物都舍不得给我买一个啊。
王乐乐又想到了那个人,心中有了一抹刺痛,轻声道:“红尘,我……”
她的话没说完,谭红尘忽然抓住她的手,脸上笑容依旧:“走吧,我们再看看鞋子与帽子,我想给你配齐一套。”
王乐乐脸一红,咬牙道:“红尘,你听我说……”
谭红尘点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准备听她接下来要说的话。
王乐乐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正要大声说出那三个字时,她却咬了舌头。
这一咬,舌头出血了,她疼得不轻,眼泪在眼眶里直窜。
谭红尘忙关切道:“乐乐,你没事吧。”
王乐乐缓了一会,忽然苦笑出声:“我没事。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学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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