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擂台大赛(1 / 2)

血盏花 金寻者 2926 字 1个月前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在游览过天都大部分的地方之后,天雄终于在一间客栈的厅堂里落座,腾出了一点时间抹一抹头上的汗水。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小秋,终于忍不住说道:“主人,我知道你力气不小。但是我明明在你身边,为什么你偏要亲自拉那辆篷车呢?”

“是啊,主人,”站在小秋头顶上的流星一只眼也埋怨道,“让一匹马走在前头,一个大活人拉着篷车跟在后头,路上的人都以为主人是神经病呢。”

“小秋已经成龙了,哪能让它干拉车的伙计。”天雄微笑着说。

“有什么不行的?”小秋瞪大了眼睛,“主人能干,我怎么不行?”就在这时,这间客栈那位身材窈窕动人的女掌柜忽然出现在天雄的面前。

“这位先生,想要些什么?”女掌柜温柔地微笑着问道。

天雄长长舒了一口气,朗声道:“酒,把你们最好的美酒端出来,蒸一只活鸡,再来一个酱鸭。”

他的话音刚落,身边的流星一只眼立刻不满地咳嗽了一声。

天雄立刻醒悟了过来,忙陪笑道:“等一下,这位姑娘,还是换成猪头肉吧。”

“好嘞,马上就好,先生请稍等。”女掌柜微笑着说,转身就要离开。

看着她熟悉的身影,天雄仔细思索了一番,猛然想起,大声问道:“姑娘,你的名字是不是叫孟莲?”

“先生认识我吗?”孟莲惊奇地问道。“您看起来似乎也有几分面善,我们在哪里见过?”

这个时候,天雄完全想起来这位当年在浮云之都以拯救战友出火线而闻名遐迩的女战士:“不,我只是随口问一下,没想到现在的你竟然是一间客栈的老板了。”

“只能算老板之一,这间客栈是我和几位哥哥一起开办的。”孟莲自豪地说,“所以叫做十孟客栈。”

“十……十孟客栈……”天雄这才有机会抬头打量一下客栈的招牌,“你有好多位哥哥啊。”

“是啊。我们莫愁国是西北一带人丁最兴盛的国家,很多男儿都离开家乡到天下各地做生意。我们孟氏一族就选择在天都开设客栈。”孟莲自豪地说,“我们一家子志向都很远大,大哥准备报考魔法学校,二哥已经报名参加了魔巢探险团,三哥和四哥准备加入天都皇家禁衞军,五哥和六哥希望申请地精王国的财团助理,还有……”

就在这时,一阵喧哗声打断了孟莲滔滔不绝的话语。

“这是你的求婚戒指?你别开玩笑了。”一声尖锐的叫喊立刻吸引了天雄的注意。那时妖精王国公主妖姬所特有的妩媚声音。

紧接着,寒光一闪,一枚巨大的钻石戒指划过半空,当啷一声落在天雄的桌上。

“鸡蛋大小的求婚戒指,你不嫌肉麻,我还嫌手麻呢?”妖姬公主半带嗔怪半含潜笑的脸颊赫然出现在天雄的眼前。在她的面前,单膝跪着浑身上下都是游吟诗人打扮的浪遥。

“但是这枚戒指代表我全部的诚意。我卖掉了所有的存画,才凑够钱为你买这枚订婚钻戒。求你接受我的真心诚意。”一向潇洒风流的浪遥面对着自己的真爱似乎已经完全失去了当年倜傥不羁的风神,此刻的他显得诚恳而笨拙,令人忍不住产生同情。

“如果你想要追到我,就请更加努力一点,不要以为一枚可用来砸人的戒指就能俘获我的真心。”妖姬公主说完这番话,骄傲地昂起头,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客栈门口。

“真可怜……”孟莲苦笑着摇了摇头,“这是他第十次求婚了,求婚戒指一枚比一枚买得大,这个神族的小伙子想要追上这位妖精,已经倾尽所有了。”

“是够大的,”流星一只眼在天雄的耳边喃喃地说,“拴根绳儿……那就是个流星锤啊。”

“妖姬,别走,你等等。听我解释……”浪遥从地上爬起身,边惊慌地朝门外喊着,边来到天雄的桌前,一把抓起那枚被丢在桌上的戒指。

就在这时,天雄忽然一把抓住浪遥的手腕:“这位先生,请等一下。”

浪遥朝他望了一眼,微微一愣:“你有事吗?”

“我只想恭喜你,你已经得到了这位妖姬公主的芳心。”天雄微笑着说。

“当真,你可别骗我,她明明很干脆地拒绝了我……”浪遥半信半疑地说。

“你看到她脸上的两条血纹了吗?”天雄眨了眨眼睛,“妖精族的少女用这两条血纹掩饰她们心底不愿意为人所知的感情。她如果不是被你的真情所打动而感到害羞,就不会让血纹出现在自己的脸庞之上。快追上去吧,她正在等待你的到来。”

“真的!”浪遥兴奋地满脸通红,他笨拙地扶了扶自己的衣领,深深吸了一口气,朝天雄行了一个脱帽礼,大声呼唤着妖姬的名字奔出了门口。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孟莲由衷地笑道:“先生真是见闻广博,您一定游历过很多地方,见识过很多光怪陆离的事物。”

天雄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谦逊的笑容。“你看我,又把正事忘了,我立刻给您准备酒菜。”孟莲似乎这才想起自己的职责,连忙笑道。

就在她刚要转身离开的时候,一只纤纤玉手忽然间抓住了她的手腕,吓得她尖叫了一声。

“孟莲姐姐,黑煞呢?他人在哪里?我在客栈中找不到他,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来?”刚刚离开魔巢探险团报名处的海芙蓉此时此刻又出现在天雄的面前,她的脸上充满了焦灼和惊慌。

“哦。对,他留给你一张字条。”孟莲连忙从怀中取出一张用羊皮纸写成的短信,递到海芙蓉的手中。

海芙蓉也不顾厅堂中人来人往,当场把信打开,急切地一行行看去。天雄和孟莲出于好奇,也将头暗暗凑过来,朝着纸条看去。

“亲爱的芙蓉:

我去参加百合王国和连城王国联合举办的擂台赛,如果获得冠军。那么我们今后的生活就再也不用为钱发愁了,祝我好运。”

“天啊,他去参加那个为了选拔王室御用剑师的擂台大赛吗?”孟莲又惊又羡,“如果他能够获得冠军他会成为教导连城王国与百合王国公主武功和剑法的御用剑师,不但前途不可限量,而且可以获得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该死的混蛋,”海芙蓉气得满眼含泪,小嘴高高地翘起,“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要去远方探险,不要去享受那些毫无意义的荣华富贵,没想到一听到高官显爵的召唤,他就立刻改变了心意。”

“那怎么办?要我把哥哥们叫去把他拉回来吗?”孟莲仗义地问道。

“他们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这个该死的家伙做什么事都是一根筋,他想去打擂台,一百个人都拉不回来。”海芙蓉黯然道。“我已经报名参加魔巢探险团。看来,我和他是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她的话音刚落,只听到砰的一声,她们面前的酒桌应声而倒,碎成了一地凌乱的木块。气得愤然一掌拍碎了酒桌的天雄耸然站起身,转头对海芙蓉道:“芙蓉。你不要担心,我这就把你的心上人从擂台上拉回来。”

天都皇宫的御用演武台下人山人海,激烈而刺|激的擂台大赛吸引了来自天下大陆和诸神之故乡五湖四海的观众和参加者。数不清的豪杰勇士踌躇满志地走上擂台,又面有惭色的黯然离场。主持这场擂台大赛的连城国王夜魂看着这些勇者的不断粉墨登场,不住地揽须点头。坐在他身边的百合王国传奇将军落天雷微笑着坐在他的身边,满怀感慨地微微摇头叹息。

“怎么了,天雷老弟,是否让你想起了二十年前你登上百合王国的擂台打败一百余名挑战者迎娶到百合公主莫里萝的经历?”夜魂国王微笑着问道。

“真是让人怀念的日子,”落天雷将军感慨地说。“今天的这些小伙子似乎没有当年勇者们的武功本领。这一场场比斗,未免让人看得索然无味。”

“呵呵。老弟,要求不要太高,我看他们都还可以。”夜魂老国王和蔼地说。

就在这时,一个浑身黑甲的少年忽然出现在擂台之上,此时的擂主还没有缓过神来,就被这位仿佛老虎一般勇悍的年轻人一把抓起,仿佛丢垃圾一般朝着台下扔去,台下响起了轰天震地的掌声。

“好!”落天雷将军也用力鼓起掌来,“好一个英雄少年。”

“嗯,不错,开始有点意思了。”夜魂国王微笑着说。

这位黑衣少年在接连打败七八位挑战者之后,似乎感到一阵不耐,他对着台下大喝道:“这样打下去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大家一起上吧,让我一次过把你们统统解决。”

他的话让台下的武者们纷纷勃然大怒,话音刚落就有二三十个孔武有力的汉子愤怒地冲上台来,想要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一个教训。这些如狼似虎的壮汉似乎过低估计了黑衣少年的实力,在他们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他们的身体已经仿佛横飞的断木一般朝着四面飞去。

仿佛风卷残云一般,刚刚人头攒动的擂台忽然间变得清静无人,只剩下这位充满霸气的黑衣少年双手抱臂,昂然站在擂台当中傲视群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