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刀是山庄里配的,装饰得花里胡哨,她瞧着漂亮顺手拿了,当时没有多想,更没有想到这里居然会有这么大的野猪,否则取武器的时候一定会试试质地。
风沙过来打量彻底死透野猪,顺口夸道:“高小姐看着娇柔可人,武功竟这般的好。”
高映荷嫣然道:“也是看它去了獠牙,否则我可不敢正面挡它。要是这柄刀挡不住断了,我可就完蛋了。”
顿了顿,又道:“风少叫我映荷就好了。”
风沙笑了笑道:“这么大头野猪足够咱们吃上三顿还绰绰有余,今天的晚饭肯定够了,就是怎么带走是个问题。”
高映荷指点道:“只要在旁边这颗树上系条红绳,到了地方知会一声,山庄会派人来拖。风少是不是头次参加这种狩猎?”
风沙嗯了一声:“映荷小姐喜欢狩猎?”
“倒是和朋友玩过几回,也是最近多起来的。最好的猎庄其实在西郊,那边林密兽多人烟少。如果风少喜欢,映荷给可以陪你过去玩玩。”
风沙不置可否地道:“还是你们年轻人会玩,我是赶不上潮流了。”心道李善这小子为了在汴州站住脚,还真是弄了不少时鲜产业,难怪歌坊也想插上一手。
另外,新兴产业地接连兴起也侧面说明汴州正欣欣向荣。
其实繁华也分情况,一种是活水激波,一种是死水一潭。
虽然说死水深、活水浅,但是死水易死,活水易活。这其中门道可深了。
高映荷当然不知道风沙的思绪一下子飘到了十万八千里之外,看着他年轻的面孔,听着他老气横秋的话语,心中生出荒谬绝伦地感觉。
一转念又觉得理所当然,虽然人家瞧着脸嫩,实际上跟她父亲乃是一个辈分的人物,于身份上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初父亲带着她初次引荐的时候,可不是让她唤叔叔吗!也是人家笑言叫风少就好,否则她现在就得叫风叔,虽然两人的年纪差不多大。
面对折断腿的兔子,拔了牙的野猪,风沙早就没有了狩猎的兴致,连弓都收了起来。
倒是高映荷猎杀野猪之后又猎到几头小兽,其中包括一头狐狸。
她的身手确实很不错,虽然仅是以弓以刀,外加稍露了一下身法,然而几次下来,风沙看得清楚,这丫头明显有意藏拙,武功绝对远在水准之上。
单论武功,远超他身边多数剑侍,应该跟纯狐姐妹相差不多,显然得了司星宗武学方面的真传,但是恐怕没有苦练,否则以司星宗的传承,绝不仅止于此。
高映荷并不想跟风沙抢风头,所以一开始没怎么卖力气,后来发现风沙猎到一只兔子之后再无收获,这才打算出手。
免得待会儿一比猎获多少,让风少太过难堪。
这一阵发现风少似乎当真对狩猎不感兴趣,仅是对猎到的一头狐狸特别感兴趣,不仅特意讨走了尾巴,还爱不释手地摸了好几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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