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要去做这么傻逼的事啊?”孟七春趴在我的课桌上有气无力的摇晃脑袋。
她最近不顾校令烫染了头发,虽然不是什么夸张的造型,但微曲的粟色短发仍然让她增加了几分这个年纪少有的妩媚与明亮。
那一个瞬间,我不知道为什么,滑稽的想起了一件事。
几个月前的校运会上,女子八百米长跑项目,七春参加了。
发令枪一响,大家都狂奔出去。这时,不知道是哪个班的广播稿从大喇叭里清楚的播出来:“枪声响了,运动员们犹如脱缰的野狗奋勇向前……”
本来在参赛前号称有着必胜把握的孟七春明显的听到这句后踉跄了一下,节奏一乱居然左脚绊到右脚跌倒。
然后所有人就震惊的看到迅速爬起来的她甩开长腿调转方向横跨整个操场直奔广播台。
她没有做什么暴力的事,她只是细心的跑去看了看那份广播稿上的署名。
校运会结后,邻班某个男生“野狗”的外号已经传遍上下几年级。
但是更狗血的是,野狗同学不但没有为七春赐予外号而生气,反而成为了七春最热烈的追求者。
校运会后有一次他跑过来送玫瑰花,只有一朵就算了,最惊人的是当他像上世纪的偶像剧里男主角一样一身白衣面带深情把背在身后的手突然伸到七春面前时,还来不及念他的台词,那唯一的一朵玫瑰就在众目之下整朵从枝头掉落下来。
花朵整个儿砸在七春的小鞋面上,深红的花瓣顿时凄凉的散开,而光秃秃的花杆还握在野狗同学的手上。
明显打折的玫瑰不靠谱。
毫无疑义这一幕在短暂的静默后被围观群众集体捶地疯狂哄笑。
那一次七春操着把椅子从野狗从此班追到彼班,野狗的嚎叫惊动教务处。
“老娘这辈子最怕傻逼,尤其是傻逼中的战斗机!”她愤愤的总结。
所以这一次,我说想亲手送给封信一张表白明信片,就被她痛心疾首的强烈吐槽了。
“你脑袋里长毛线啊?他们已经毕业了,你们以前不认识,以后也不会认识,再开学一切就结束了,何必再自寻一次烦恼。”她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主动丢脸。
“我想要他记住我。”我小声说。
是想了很久很久,在心裏演练了一千次以上的话。
七春喷笑:“你不如去校园里裸奔一圈,他保证记住你直到天长地久永垂不朽。”
虽然这样嘲笑我和反对我,但是七春就是七春,三天后她风风火火冲进教室,因为用力过猛,差点把整张嘴都塞进我的耳朵里。
“快拿上你的傻逼明信片,他来学校了!就在学生会办公室那里!”
我一瞬间明白了她在说什么。
没有再思考的时间,我抱着书包跟着她往外跑。
在二楼学生会办公室门口,我气喘吁吁,来不及顿住脚步,就直接被七春推进了虚掩的门。
我依稀听到她轻声说:“加油。”
我张口结舌的抱着我的书包站在那间不大的屋子中央,我想我那时的样子一定很傻很呆,而靠窗的办公桌后面,是面露惊诧表情的封信。
只有他一个人。
看上去是来收拾最后的东西。
他看着我,没有开口,也没有微笑,仿佛已经洞察了我此行的目的。
我不知道他记不记得我,那么多次如洁白羽毛擦过水面般轻微的交集,在他心裏是否也曾留下哪怕是一点点的痕迹?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那一天天气不好,阴阴的,大片的乌云堆积在天空里,好像要下大雨。
正是中午时分,学校里只剩补课的班级,空气异常的安静和潮湿,像看不见的罩子把我们圈在其中,仿佛用再轻的声音,也会撕裂出伤口。
我还是开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