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谋部做出的火炮调整计划中,分为了三个地区调整,第一个是以广东、福建、浙江、上海等沿海地区为一块,这样利用海运的话进行火炮调整会方便一些,第二个就是利用长江为核心,皖南,苏南的,乃至深入到九江当中进行调整。第三个就是驻扎江西方面的部队。基本上就是以交通运输为主要考虑条件。
国民军现有的火炮中,大约有两的营的德造野炮,本来是有三个营的,但是第一师在镇江之战的时候损失了很多,加上其他的损耗下来现在就只剩下两个营了。日本造的野炮不少,加起来足有九个营,前后虽然战斗中有所损失,但是也有部分的缴获,这一来一去就没多也没少。美造野炮现在有六个营,大多数都是最近一年内新买的。这75毫米的野炮加起来总数就是在十七个营,约两百门左右。
75毫米的山炮就有些繁杂,包括外购,自产,缴获的在内,德造山炮有三个营,日造山炮五个营,美造山炮五个营,福州兵工厂自产的有五个营,这些75毫米的山炮加起来总数就是十八个营,也差不多再两百门左右,这山炮裏面缴获的数量相当多,接近四个营六十门的样子。
同时还有三个营的60毫米速射炮,缴获而来的57毫米山炮也是集中起来编练了两个营。
至于大口径的105毫米的榴炮团则不再调整范围内,现在独立榴炮团已经辖三个105毫米榴炮营,一个105毫米加农炮营。总数高达48门火炮。
这些火炮中,则是分别配属给各师,而且也不是相同的编制,而是采取了驮马制和挽马制两种编制,驮马制则是编入两个山炮营,一个野炮营,机动能力要快速一些,适合山地作战。而挽马制则是编入一个山炮营,两个野炮营,机动要差一些,适合平原以及道路交通较好的地区作战。除了部队适应性的缘故外,国民军的野炮数量和山炮数量差不多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因为国民军的野炮数量有限,而且还缺乏自造能力,和以往一样采取两野炮营配一个山炮营的模式就造成了国民军的众多主力部队野炮营缺编,第六师、第五师这几支部队的野炮数量一直都是缺编的。
相对于野炮,国民军要补充山炮则是要容易得多,福州兵工厂的75毫米山炮已经开始量产,月产数量虽然只有十几门,但是半年下来已经为国民军提供了五个营的山炮大量的补充国民军的火炮损失。另外国民军击败其他军阀部队后,除了北洋军大量装备野炮外,其他军阀大多数都是装备的山炮,这山炮也较容易通过缴获补充。
简单说分为挽马制和驮马制是作战需求也是现实条件的制约。
在参谋部的调整计划中,并没有对各部队的炮兵团进行大规模动作,比如原来就有两个野炮营和一个山炮营的炮兵团并不会去动,直接划分为挽马制,而只有一个野炮营的部队就划分为驮马制,补充部分的山炮。比如第一师原先就装备的德造的野炮和山炮,这一次调整就把原来补充的其他型号的火炮调走,调来德造山炮,重新打造一个完整的德造炮兵团,又如第五师,原来只有一个日造野炮营,一个国产的山炮营,以及少数其他山炮,这次调整的话就直接补充部分的山炮,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一个野炮营,两个山炮营的山地炮兵团。
另外各混成旅不编入野炮,其所属的炮兵营统一为山炮营,编入75毫米山炮或者57毫米山炮等。
根据这一调整计划,参谋将国民军警衞师、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九师划分为挽马制,师属炮兵团配属两个75毫米野炮营,一个75毫米山炮营。其中第一师为德械炮兵团,警衞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都是日械炮兵团,第九师则是美械炮兵团。
剩余的第五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第十一师都是驮马制,师属炮兵团配属一个75毫米野炮营,两个75毫米山炮营。其中第八师和第十一师由于是新组建的部队,所以其炮兵团为统一的美械炮兵团,其他的第五师是用了日造野炮营,再配了两个福州自产的山炮营,第六师、第七师则是美械野炮营再配上了福州产或者缴获的两个山炮营。
第十师则是个特殊例子,没有装备野炮,暂时只装备了三个营的60毫米速射山炮,日后也是要慢慢给它换成标准的挽马制编制,也就是一个七十五野炮营和两个七十五山炮营,至于那60毫米速射炮那是用来应急的东西,不能长久装备。
其他的五个混成旅也都是各配属一个山炮营,第一混成旅、第二混成旅、第二混成旅都是配属的75毫米山炮,里头有新有旧。正在组建当中的第四混成旅和第五混成旅则是准备用缴获的57毫米山炮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