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来看,大顺在新益州的政策,大抵是成功的。
因为市场狭小,所以大规模的农业资本主义化,暂时是不可能完成的。
而也因为土地广阔,所以强行非要搞成全部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庄园等,也是不可能的。
故而,采取了这种非常特色的方式。
整体上,是以自耕农为主。
而核心位置上,是以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农产品加工业为核。
就好比现在来说,交通工具、运输能力就摆在这。
的确,新益州处在450毫米降水线上,而且还是雨热同期,土地肥沃,后世是出名了小麦和油菜籽产区。
问题在于,现在种小麦、种油菜籽,卖给谁呢?
交通情况摆在这,顺流而下,是北美东海岸、十三州,去那边卖粮食?这和拉一车盐去海州卖、或者去自贡卖,有什么区别?
是以,流动的资本,对于这裏的兼并,暂时并无兴趣。
而大顺这边的政策,是扶植少量的大型农场、容克化的合作社,生产烈酒。
稳定的基石,是授田制下的自耕农经济。
向心不分离和脱裤子放屁般的货币循环,是靠这种资本主义化的大型农场。
这种政策的前提,有三。
其一:小农家庭能不能酿酒?
能。
成本能比得过分工制大作坊吗?
不能。
所以,小农家庭可能可以自己酿酒喝,但别想参与到这场商业循环当中,没有他们的生存空间。
即便说大顺不出酒类专营或者监管政策、亦或者不出税收倾斜政策,小农家庭的私酿酒也无法和大型工场竞争。
其二:需要大量的工资劳动人口。
这个是最简单的。
其三:需要一个特化的市场。
而这个特化的市场,能也只能是法国人。
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大顺打赢了,为北美十三州争取到了自由贸易。廉价的朗姆酒,或者说,廉价的法国蜜糖,充斥着十三州。
而法国也是胜利者。
法国不需要搞自由贸易,所以法国一直坚持着白兰地保护政策。而白兰地保护政策,也就意味着,走私。
要么,北美的法国人拿十三州的蜜糖朗姆酒。
要么,北美的法国人就得拿大顺的薯仔烧酒。
而从成本、运输、河流走向、人参产区、海狸皮产区等分佈来看,选择大顺新益州的薯仔烧酒,是最经济的选择。
即便说,没有大顺和法国之间达成的贸易协定,只靠“自由贸易”,实际上新益州的薯仔烧酒政策,也会获胜。况且,一战结束后的中法谈判上,大顺拿到了在北美卖酒的特权,因为法国知道自己反正也管不了。
薯仔烧酒的潜力,是非常巨大的。
恩格斯在评价普鲁士的烧酒崛起的时候,描述过一个经典的“过程”,可以说是劣币驱逐良币、也可以说是薯仔淀粉制造酒精是当时最为廉价的选择。
【为了制造“精美”而又廉价的糖酒,人们把大约一桶真正精美的牙买加糖酒、三四桶廉价而粗劣的勃比斯糖酒和两三桶普鲁士马铃薯酒精掺和在一起】,廉价,所以打的真正的糖酒溃不成军。
【在非普鲁士的德国北部稍微懂得一些葡萄酒门径的人,都不愿从汉堡买法国的白葡萄酒,因为谁都知道,这种酒在那里是用铅糖加甜的】。薯仔烧酒的伏特加特性,使得用来伪造勾兑非常便捷,因为没杂味。所以,白葡萄酒不是甜吗?那往裏面兑点葡萄汁、兑一点醋酸铅,调和之后,绝对的法国白葡萄酒味。加糖不行,加糖一尝就尝出来了,勾兑出的味儿不对,只能加醋酸铅。至于说醋酸铅有毒?关我吊事?能挣钱就行。你真法国白葡萄酒肯定破产,谁不用醋酸铅勾兑谁破产。
【1848后,法国资产阶级获得了短暂统治后,法国的工业家和商人开始懂得,普鲁士马铃薯酒精的酒桶里潜藏着异常神奇的力量。他们开始在本国伪造白兰地,而不再把真货运往国外;尤其是人们用普鲁士马铃薯酒精的烈性混合物改善了专供国内消费的白兰地】
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一件事,或者说可以反推一件事:至少在19世纪中期,用薯仔或者地瓜来酿酒,就是此时世界上成本最低的酒精获取方式。
而大顺选择在北美河流的上游,种薯仔,酿酒,不敢说能彻底把欧洲的传统酿酒业搞破产,但在北美、尤其是十三州之外的北美,完全获取市场是没问题的。
毕竟,法国的保护政策,使得法国的制糖残留的糖蜜,十分便宜。在大顺为十三州争取到了自由贸易之后,至少在东海岸,考虑到距离和运输问题,薯仔烧酒是无法获得优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