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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听到这名字后,不知为何李淳罡总有种熟悉感,总感觉自己在什么时候在哪里跟这杂志有点联系或者是关系,不是道听途说的那种,而是彼此之间确确实实有过确凿联系的。
“对的。说起来李淳罡先生的作品还曾经上过我们《文学》某期的封面作呢!”
“对对对~你不说我都快忘记了!”
对方这么一提起,李淳罡总算是完全想起来了,那时候还是自己写第一本小说《鬼吹灯》的时候,因为发单章时候的一首“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而登上过《文学》杂志那一期的封面作。
说起来那一期的《文学》杂志,人民出版社那边还寄过一本样本给他呢,只不过后来......
给班上的同学们互相借来借去传阅了老半天,等再想起来的时候都已经不知道到谁手里了,甚至可能已经不见踪影了,再加上自己当时也没有太过在意,觉得事情过去也就算了。
现在回想起来,多少有点可惜了。
“不知道徐主编想要怎么个合作法?”
“千字五千!”
对方也不墨迹,十分爽快地进行报价道:“一千字就是五千块钱,我们计算过了,《项链》全文大概在五千七百多个字左右,我们可以给您按照六千字的价格来算,包括您参加七星文学杯后续初赛跟决赛时候的作品我们都可以以这个价格合作刊登在《文学》杂志上,当然前提是您的作品得通过我们编辑部审核。”
李淳罡皱眉:“太少了。”
这个价格倘若放在传统的文学作家身上可能还真一点都不低了,甚至有点超过业界水准线上,但是放在不客气地说一句是“日进斗金”的他身上,还真有点看不太上的。
“那您的意思是?”
那边干脆把皮球踢了过来。
李淳罡最怕的就是这种问题了,要不然当初也不至于因为不想烦这种事情而心生找文学代理人的念头,后续也就没有入股工作室,更没有现在一步步发展成为文化传媒公司的今日了,不过他可以继续跟对方打太极:“这方面你们《文学》是行业里的翘楚,应该比我这个外行人要再清楚不过了。我可以再给你发一篇小说过去,你先看看内容如何再报价,我要是觉得合适咱们就合作,不合适的话……”
他没有说完全不合适的话会如何,但是想要表达的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了。
想要合作?没问题!
前提是你的价钱必须要合适,不能说你《文学》是国内最知名、最权威的文学性质杂志就能够说店大欺客,这是不可能也不存在的,真要这么算的话,他李淳罡还是网文界鼎鼎大名的白金作者呢。
一句话讲到底:得加钱!
“行,我的邮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