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为母则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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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其他公司投拍的项目,跟自己投拍的影视剧项目是完全截然不同的两种概念。

其中存在着很多复杂的东西根本就不是简简单单文字便能述说得清的,简单点来形容便是前者是不可控的,后者是可控的!

就像是当初跟华策影视合作《鬼吹灯》一样,只是以一笔买断的价格把影视剧版权都交给对方,别看对方在开拍之前对李淳罡是客客气气的,又是演员选角的时候听取意见,又是拍摄取景的时候找他咨询,但最终不管是拿到手的钱还是对电视剧剧组的影响力都是浮于水面的限度。

这一点你看《鬼吹灯》拍第二部的时候,从头到尾几乎就是问了下李淳罡能不能在播出前稍微帮忙宣传一番,就可见一斑了。而且通过柳娥这个“内部人员”的关系得知,今年计划拍摄的第三部,更是连通知都没再通知李淳罡这个原著一声了。

但如果说是参与到影视剧的投资的话,那么这个话语权自当会更重一些,比如挑选演员的时候就可以想办法给自家公司的艺人要一些既无关紧要、又有不俗戏份的角色。

“利己主义”不管是到哪里都会盛行的。

不可否认,一部剧想要大火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除了本身质量要够硬之外,在很大程度上面都是跟演员们的演技有关!然后光一个演员演技好还没用,还需要好的导演、编剧、道具师、布景师、服装师、化妆师等等,这些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缺少。

这也是为什么李淳罡手握着自己作品的ip,却迟迟不敢动拍摄念头的原因,文思泉涌它目前并不具备这个能力跟水平,想要组建自己的拍摄团队是需要时间去慢慢物色的。

更何况“单干”是十分不可取的,吃独食的行为只会让你在行业内受到同行们的排挤,平白树立敌人,最终“四面楚歌”。

放眼整个娱乐圈里面也不存在任何一部电视剧或者电影是由某家公司独立完成的,强如娱乐圈两大巨头华策与华娱在拍摄的时候不也接受其他公司的投资和明星演员的加盟,合作就像是大势所趋,唯有合作才是未来,合作才能共赢!

“这两部网剧的原著跟剧本之前我都已经看过了,心中还是有数的,只要不是拍摄出来的水平太过于稀罕,我觉得还是会有可观市场,能受到观众们喜爱的,至少我个人来说还是看好的。不过毕竟怎么说都是我们公司踏入影视圈第一次的投资项目,学姐你可要多费点心盯紧了!”

林梦得到了李淳罡肯定的答复之后就像是吃了颗定心丸,“放心吧,合作的投拍公司都不是像我们这些的新手,人家在投拍之前肯定是经过一系列完善的评估手段,认为有利可图才会投拍的,而且我还特意找人查了这两部网剧找来的导演,都是在这方面比较擅长的,应该不会出篓子。”

别看林梦对于这次投资十分看重,实际上李淳罡其实对这方面并不怎么关心,只不过是当作公司发展的一次扩宽业务,尝试不同领域而已,只要不影响到他的“基本盘”——小说,那一切都好说。

退一百万步来说,就算是全赔进去了,也不过是四千五百万而已。

当然,网剧如果拍好了,获得的收益自然也是相当可观的。

“你就放心大胆地去做吧,我和老罗既然放心把公司交给你,自然就是相信学姐你能力的,就算失败了,我们公司也受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