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夜寻欢(1 / 2)

寻爱上弦月 花清晨 2447 字 7天前

今天又是新的开始。

唉!每次喝完酒,第二天总是腰酸背痛腿抽筋,这年头要是有脑白精,咱立马就去搞几瓶。

昨晚糊里糊涂的就在客栈某间客房里睡着了,还好没摸错门,不然摸到客人房里我的脸就丢大了。边打着哈欠边伸着懒腰打开屋门,差点没被门外的开心给吓死。开心一看见我,就扑了过来。

“老妈,你今天起床比平时早哦。”

“是吗?难怪觉得眼皮还在打架,还是有点困。现在什么时辰了?”我搂着开心往楼梯方向走去。小家伙,只比我矮一个头了,再过两三年,估计要和我差不多了。

“巳时三刻。”

唔,今天起的是比平常早一些。

“开心啊,昨天我喝的迷迷糊糊的,有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啊?”我停下脚步,因为这个问题我比较关心。

“老妈啊,当然有啦,你哪次喝多了,不都要弄些情况出来?我今天来守你的门,就是要告诉你昨天的事。”

晕!我就知道准没好事,自从和夏之洛合二为一以后,她那该死的毛病好死不死的就这么给遗留下来了。

“我……有边脱衣服边跳舞?”开心摇头。还好,只要没在自家客栈里裸奔就好。

“我……咬将军的狗腿了?”开心还摇头。嗯,不用为得狂犬病而担忧了。

“我……该不是强抱某个‘帅哥’了吧?”开心再摇头。吼!上次的那个哪里是帅哥,分明就是一头猪,居然还敢跟我大叫他吃亏了。

“老妈,不是你咬将军,而是你让将军去扑人了,而且扑的还是天下第一庄神剑山庄的人,还有你还骂神剑山庄是人贱山庄贱人山庄。”

之后,开心笑眯眯地把昨天发生的事从头到尾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

啊!啊!完蛋了!平时很低调的我居然捅了这么大一个篓子。笑笑昨天还当真一根脑神经的有把清单整理好,派人给送去了。完蛋了,这梁子肯定结定了。要是到时那神剑山庄带了一队人马杀过来,把我的店全给踩平了,我们一家子喝西北风啊。

“老妈,你的脸色不太好哦,要去坐马桶?”

这个死小子,跟在我身边五年,什么没学会,就是学会贫嘴,我投给他一记足以杀死人的目光。

“对了,老妈,你不是说店里要招人的吗?你自己老是爱睡懒觉,好多人一大早就来应征了,笑姨一早就在帮你在筛人,有很多讨厌的阿叔阿伯老是吃笑姨的豆腐。”

“寻开心,你这个臭小子,这么重要的事怎么不早点说?你笑姨现在人在哪?”该死的!以她现在的性格多半都会逆来顺受。

“在一楼的双子包厢。”

我立刻三步并两步的冲下一楼,冲到双子包厢,就看见笑笑和一个满头银发的男人面对面的坐着。

吼!连老头都来应聘!

“笑笑!”我连忙出声喊她。

她转过头来一脸兴奋的样子,应道:“姐,你来啦!”

“辛苦你了,还剩几个?让我来吧。”

“哦,就剩下他一个了,聊了有一会了。”笑笑今天脸上的蝴蝶是谁画的,貌似还有模有样的。

“你出去吧,让我来。”

将笑笑赶出屋子,我便面对那名银发飞扬的男子坐了下来。从我跨进屋子的那一刻开始,他就一脸饶有兴致的盯着我看。自从我怕被别人认出,拼命增肥以后,似乎就不曾有男人象他这样兴致这么浓,目光这么放肆地盯着我看。

我不急着开口问他话,只是仔仔细细里裡外外的打量他。面部肌肤黝黑而粗糙,透过那双黑亮的双眸,我读到了一丝不确定的讯息。浓浓的剑眉,眼窝很深,以至于突显了两道重重的眼带,我断定如果这个男人笑起来的话,眼角的鱼尾纹会很深,嘴角处也有些小小的折皱,鼻子还算长的不错,高而挺拔,貌似这脸上能看的也就是这鼻子了。综合上述,这张脸可以说是平凡到不能再平凡,走在大街上,很快就会被人群给淹没。如果还一点回头率的话,也只有那头看上去比较有味道的银发了。

“欣赏完了?”

这男人一开口,就立马让我从凳子上跳了起来,浑身的肌肉也全部紧绷起来,双拳也紧紧握起,喉咙咕咕作响,半天冒不出一句话。

那声音怎么会和寻的声音那么相似,不可能是他,这副长相,这放肆地盯着女人看的性子,根本就是天壤之别,一定是我想他想疯了,对,一定是这样的。

他对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也感到了意外,挑了挑眉,仍是和我对视。

我深吸了一口气,坐了回去,拿起面前几张所谓的 “个人简历”开始琢磨起来。

嗯?难道是我眼花了,还是突然变的不识字了,他写的是什么鬼画符?我再定睛一看,他奶奶的,这个男人居然写反字。我抬起头白了他一眼,不意外地看到他笑了,笑地真他丫丫的难看死了,唯一就那口牙齿白的还能看。

啜了一口面前的茶水,我便将纸反了过来,待我看清他的名字以后,立即被口中尚未咽下的水给呛着了。

一阵猛咳后,才将这个害人不浅的名字给挤了出来:“你……寻欢?”

“错,在下不姓李,姓夜,夜寻欢。”这家伙似乎早就知道我会有这种表情,还是摆着那副痞痞的笑容。

我靠!夜寻欢,夜夜寻欢!真是服了他老爹了,比我给开心取的名字还要牛叉,还要有水准。这家伙会不会知道我想给我未来小儿子取这个名字,而故意写这个名字来提高竞争力的吧?哼!想当我小儿子,早点说嘛。

我不由地也跟着坏坏的笑了笑,然后接着往下看去,除了他有写他的年龄是三十之外,其他的皆是空白。

三十?这男人会只有三十,我看四十还差不多,一副未老先衰的模样。

衝着这家伙的声音和寻的很象,还有那个超级变态的名字,我决定多跟他耗耗,反正我时间多的是。不看他好了,单听声音的,脑子里勾画着寻的面庞。

“这位夜公子,请问识字否?”虽然这个男人字写的挺不错,苍劲而有力,张扬而潇洒,但也只是简简单单的五个字,一个名字一个年龄,这并不能代表什么,街头集市卖菜的大妈也会写自己的名字和数字,我甚至怀疑他是否识字,说不定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和数字。

“学富五车。”真是个狂妄的家伙,幸好长的不咋的,不然还不知道要德性成什么样。

“可曾有做过酒楼或是客栈的掌柜?跑堂的也算。”

“不曾。倒是经常住客栈。”

我有那么几秒钟无语。

“那你以前是做什么营生的?”我又喝了一口茶,今天这毛尖比起以前的,咋就那么难喝。

“一人一剑一骑走江湖。”听到他这话,幸好我的茶已经下肚,不然我肯定会再次用喷的。

我能够感觉到我头顶上冒着小丸子的三条线。是我言语方式所用不对,还是这人眼睛拴在裤腰带上了?我招聘告示上,明明写的就是要招客栈掌柜,要有五年以上经验,他一个江湖中人跑来应什么征?吼!我看他是故意来找茬的。

我不得不抬头与这个男人对视,一字一句的问道:“你当真学富五车?”

“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