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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错眉头一皱,一眼扫去只见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正站在布柜旁,脸上满是不屑。
布衣轩主要是面向平民的布行,价格比较公道,在读书人中口碑尤其良好。这位书生大概是在店里看了整个过程,当听说沈错只是茅山前村一个杂货铺的掌柜时,终于按捺不住满腔的激愤,对沈错发出了嘲讽。
“你是谁?凭什么在这说话?”
沈错觉得他莫名其妙。
她再怎么落魄,也轮不到这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阿猫阿狗指手划脚。
“哼,你不用管我是谁,我只不过是个路见不平的穷酸书生而已。”
沈错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肯定道:“穷酸是真穷酸。”
书生一身素白布衣自然无法和少主的锦衣玉带相比,顿时羞恼得面红耳赤。
“哼,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有铜臭的商贾才狗眼看人。”
书生努力抬头挺胸,态度傲慢,沈错冷笑了一声。
“是你说自己穷酸,怎么我说就是狗眼看人?商贾都铜臭那这布衣轩的掌柜又如何?你路见不平怎么不早点出手,听我说到杂货铺的时候才冷嘲热讽,这就是你说的腹有诗书气自华?我看你才是狗眼看人,欺软怕硬,有辱斯文。”
沈错自觉很尊重有真才实学的人,当初邀请那些诗仙书圣,哪一个不是有礼有节地“邀请”过来?
就这家伙还敢自称读书人,真是笑掉她的大牙。
“你、你——”书生见沈错刚才那副胡搅蛮缠的样子,只以为是哪家没见过世面的小姐,没想到竟然如此口齿伶俐,条理清晰,顿时接不下话来,只憋着气道,“我可是秀才!”
也难怪这位读书人这般自傲了,茅山镇加上附近的十里八乡也没几个秀才。
布衣轩掌柜是认识这位徐秀才的,听到他出声立时心道不好。他在镇上当了十几年的掌柜,不能说人人了解,但对几个秀才的性子都知道得很清楚。
这徐秀才说好听点是有读书人的风骨,说难听点就是迂腐——也确实有那么点欺软怕硬。镇上没几位秀才,他有功名在身,平日大家不敢得罪他,掌柜对他也多有恭维。
只是就如这位大小姐所说,这打抱不平的时机是不是晚了一点儿呢?
他是做生意的,和气生财,定金都拿到手了,不管这位沈大小姐究竟是什么身份,之前的事都大可揭过,又要他在这出什么头?
只可惜他两边都得罪不起,只能出来打圆场。
“沈小姐,这位徐秀才是我们茅山镇的骄傲,年纪轻轻就满腹诗书,还受到过知县老爷的夸奖呢。”
沈错不屑一笑:“区区七品知县的称赞也值得拿出来说道?哼,想本……”
“小姐,时候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
沈丁本想一直袖手旁观,可到了这个地步,他怕自己再不阻止,自家少主就要旧病复发、得意忘形了。他过往是绝不敢去触这个眉头的,只如今少主身边就他一人,职责在身推脱不得。
惹了少主至多挨几顿骂,受些折腾,若是让少主惹出事来,再传到那位耳中,他恐怕真得吃不了兜着走。
沈错被打断了话头,恼怒地瞪了沈丁一眼。不过这时她也反应过来自己说得太多,止住了话头。
“算了,与你们这些没见识的井底之蛙讲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沈丁、二丫,我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