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乘一骑,骏马缓行,徜徉在山野树林间。
刘聪拥着我,并不多话,不知在想什么。
第一次被一个并不熟悉的男子拥在身前,起初有些紧张,见他没有什么不规矩的举动,慢慢就放心了。却总觉得身后的胸膛很结实、很烫人、很坚固,仿佛一座山,永不倒塌。
“午后教你骑马。”他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骑马?”
“乱世女子,当会骑马。”
我失笑,这是什么道理?为什么一定要学会骑马?
刘聪扳过我的下颌,凝视着我的眼,“一介女流,若想在这生灵涂炭的乱世保全自己,必须学会逃命。”
逃命,就要骑马?
他的目光森冷无比,“你跑得快,还是马跑得快?”
“若想保全自己,不一定要逃命。”我反驳道,“还有其他法子。”
“什么法子?”他好整以暇地问。
我拂开他的手,不想对他说太多,不过他所说的不无道理,学会了骑术,大有裨益。
刘聪没有追问,突然抽鞭催马,马蹄飞奔,我没有扶稳,差点儿被摔下去。
情急之下,我拽住他的手臂,心有余悸。
他故意的。
午膳是烤鱼。
刘聪站在河中,手中拿着一根树枝,一头削得尖尖的,足以刺到鱼。
每刺一下,就有一条鱼儿惨遭厄运,很快,他捉到了两条鱼,扔到草地上。
我以为捉鱼并不难,好像很好玩,于是道:“我也要捉鱼。”
抢过他手中的树枝,连续刺了五六次,都被鱼儿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