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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物 橘花散里 3970 字 3个月前

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风平浪静,就连老鼠都不惹事。

人在江湖混,靠的不是拳头是交情,妖怪也一样。

我的妖力在慢慢恢复,很快就有了千年水准。住在洛阳的弱小妖怪知道了我的存在,成群结队给我下帖子,攀交情。今天是鹿妖请我去喝茶,明天是兔妖请我上馆子,忙得我团团转,每天吃饱喝足,早上才迟迟回家,更加对赚钱没兴趣了。

苏仲景倒是风雨无阻地上街干活,经过我的那场宣传,有时候卖卖烧烤,有时候帮饭馆茶寮画画招牌。他写得—手好字,收费极低廉,所以不少贪小便宜的都愿意光顾他,于是他的收入比以前翻了好几番。偶尔有找茬的,但他脾气好,吃点亏也不太计较,再加上邻里摆摊的也怜他身残,力所能及处照顾一二,没出什么大事。

再后来,请吃饭的小妖怪越来越多,我吃完蜈蚣妖请的全鸡宴又吃牛妖请的鱼宴,接着吃羊妖请的红烧肉,整整吃了三天才竖着尾巴,兴高采烈回破庙,却见苏仲景早早出门了,屋子里乱七八糟,藏在坛子里的钱都不见了,就剩下屋顶藏着的那只留给我的风鸡。风鸡似乎是卖剩的,有些不新鲜,我用力撕着肉吃,忽而想起自己每天都好吃好喝,留他在破庙吃 清粥白菜,终于有些不好意思。我摸摸怀里小妖怪们孝顺的几两银子,决意等他回来,一起去老吴家的羊肉铺子买十来斤好肉,请他好好吃顿饭。

我晒着太阳,打着哈欠,从中午等到晚上,从月亮从西边升起,再到太阳从东边升起。我等到肚子咕咕作响,迷迷糊糊睡了不知多少觉,等到清晨的露水打湿了皮毛,顽皮的蚂蚁爬上鼻子,重重打了几个喷嚏,苏仲景还是没有回来。

我开始不安了。

我问住在附近的妖怪:“是否见破庙里住着的那个家伙的下落?”

蟋蟀叽叽喳喳:“他见你天天不理他,嘀咕了很久,然后跑了!不回来了!还有人来帮他拿钱收拾包裹呢!”

前些日子被我戏弄过的老鼠妖,幸灾乐祸:“肯定是被你欺负怕了。”

懦弱胆小的兔妖,被我喝问了好几次,才用弱不可闻的声音道:“猫大人,他好像三天没回来了,或许有事在外面耽搁了……”

苏仲景无亲无戚,还要养猫,哪有资格在外头夜不归宿?!他该不是嫌弃我吃用他的、睡他的还要打他,这点针眼大的小事就跑了吧?!

我怒不可遏,一爪拍去松树上,松树重重摇了三摇,惊起一群飞鸟,掉下两只松鼠。众小妖眼观鼻,鼻观心,个个低头不动,皆不敢大出气。 满肚子火气,四爪腾空,飞快奔向洛阳城,要把那个抛猫弃主的混蛋抓回来,好好教育一番。

洛阳城正是早市,行人纷纷上街。

我跑去苏仲景惯常摆摊的位置,如今那个位置已换了个须发皆白的老书生在卖书画,我唯恐苏仲景为甩掉我,让众人隐瞒行踪,于是走去角落,念动口诀,变了个文质彬彬的书生模样,头戴方巾,手摇纸扇,用最迂腐的口气问豆腐大娘:“我与仲景曾是同窗好友,后分居两地,五年未见,甚是想念。近日回京,听闻他遭逢大难,心下担忧,特来相寻,望大娘告知他去了何方?也方便我去寻他。”

这世间,读书人的地位很高,豆腐大娘不敢怠慢,她从怀里掏出块发白的帕子,沾沾眼角,伤感道:“先生来晚了一步。”

我惊奇:“何出此言?”

豆腐大娘摇头叹息:“平日看他人品甚好,却忽然是否中了邪,好端端的读书人,起了坏心思跑去杀人,前些日子被官府抓了,才过两次堂就招了, 说是杀人沉尸,被判秋后处斩。”

我更惊,平日看苏仲景那家伙杀鱼杀鸡挺麻利,想不到杀人也在行?

这年头,真是人不可相貌,海水不可斗量,连灵魂都靠不住了吗?

我开始琢磨要不要把这大好人才带回黑山去劫道了?

豆腐大娘仍在嘀咕:“那么美的娘子,那么可怜的命……”

我没细听,问明白牢房的位置,兴高采烈地去了。阴暗潮湿的洛阳府尹大牢里,处处都是蛇虫鼠蚁,黑暗得像地狱,最角落的那个房间,关着苏仲景。原本干净的衣服变成肮脏的囚服,到处是斑斑血迹,缠在脸上的破布掉落,露出被火烧毁的面容,更加狰狞,就连同屋的恶汉都不愿意靠近他。

我等到半夜,念了个入梦诀,让大家昏昏欲睡。然后从窗台上跳下,蹦跶到苏仲景面前,翘起尾巴,大摇大摆地拍醒他:“喂,你小子挺能耐啊!”

苏仲景还在半梦半醒,被我摇醒后,睁开一只还没被打肿的眼睛,看着我愣了愣,没说话。

我不管他,自顾自说道:“和我夜瞳混的人类,会杀人放火,心狠手辣,也不错。我最近想在黑山经营绑票事业,正缺个会写勒索信的军师,要不本猫大发慈悲,动动手指,把你劫出来?”

苏仲景喃喃道:“我没有杀人。”

“和妖怪混,杀个把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什,什么?”我本在搜肠刮肚找词安慰他,忽然回过神来,竖起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你没杀人?!没杀人去大牢里游览好玩啊?!”

苏仲景羞愧地低下头,漂亮的眼睛黯淡得失去了光彩。

我最讨厌人类,所以最喜欢把人类的品德往最恶劣的方向想。可是,苏仲景实在太傻太天真了,很难让人找出什么不好的地方来。看着他受苦,我忽然为自己没脑子的推测感到害羞,却不愿意开口向人类认错,经再三思量,不敢再下判断,便拉拉他的衣袖,谨慎问:“洛阳府尹不是昏官把? 听说人类的昏官比妖怪还多!比狗和老鼠都不如!”

苏仲景苦笑,将双手往肥大袖子里缩了缩。

我发现他的双手皮开肉绽,又想起熊妖说过武后滥用酷吏的传闻,知他这几天在狱中受了很多苦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以至屈打成招。而誓言旦旦要罩着他的我却在外头花天酒地,更是脸红,赶紧低头,舔着爪子安慰:“别难过,人类都不是好东西,要不然……我去帮你査线索,找出真相,再找妖怪击鼓鸣冤告御状,还你清白?反正熊妖那种皮粗肉厚的家伙,挨个板子滚个钉板不在话下。”

苏仲景摇头:“我是自愿招了,我还记得你说过,洛阳是天子脚下,妖怪不能在这裏犯事,否则会被罚……夜瞳,你虽聪明,做事却容易冲动,乱来就出岔子。现在你妖力没恢复,还是别惹事,早点回黑山为妙。”

“谁出岔子了?!你找死吗?!”我见他一脸看破红尘,随时能登仙的表情,心头大怒,“他们污蔑你杀了谁?告诉我!我去帮你查!”

苏仲景看着我,摇摇头,扭捏着不愿说。

三番四次追问,他不但庇护凶手,还庇护受害者?!

天下哪有这种傻瓜?

我见他死活不上道,气得转头就走,决意自己去查。

妖怪自有行事手段,我在洛阳的衙门附近,变成卖酒的风流俏寡妇,勾搭了三个衙役,媚眼一飞,小酒一灌,衙役们飘飘然的,个个都觉得杀人比不得什么谋逆大案,所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争先恐后要告诉我。

“那可是周兴周大人家的大郎亲自递的状纸。”

“说是杀了个漂亮娘子,无名无姓,客死他乡,很是可怜。”

“周大郎亲自带我们去搜过,那小小破庙一眼就看完了,哪里藏得了尸体?我们在附近的山坡也翻过,最后发现河边有沉东西的痕迹,回来审问,那狼心狗肺的读书人也招了,说是沉尸入河。”

“那漂亮娘子我也在市集上见过,年方十四,真是国色天香,给这丑八怪糟踢了。”

“我看他是逼|奸不遂,杀人灭口!”

“真是罪大恶极!猪狗不如!”

河边的痕迹我倒是有些印象,似乎是前些天,我收了小妖怪送的整整一头猪,在河边烤得喷香,还把吃剩的骨头统统丢河里去了,苏仲景那穷鬼心疼,说骨头可以熬好喝的汤,不能浪费,他卷袖子下河,却捞不回来了。

可是,他什么时候认识了漂亮小娘子?我怎么没见过?

我耐着性子,抛着媚眼,勾搭衙役说话。

两个衙役喝得晕头转向,一个还有点意识,磕磕绊绊地说:“不知道叫什么,就……就是一个多月前,在北街和杀人犯一起卖烤鱼的小娘子,长得那个娇滴滴啊……嘿嘿,杏眼桃腮,杨柳腰,皮肤嫩得能掐出水来,我买鱼的时候还摸过一把……滑啊……嘿嘿……”

他形容的这个女人,我似乎很熟悉。

我撑着下巴,约莫想了半刻钟,终于惊悟,拍案而起:“这受害者不就是我吗?”

别怪我迟钝,谁能想到杀人案死者是自己啊?

丢下喝醉的捕快,我活生生地站在洛阳街道上,内心就像被几十只狗呼啸而过的悲凉。我终于明白苏仲景认罪的原因。自卖烤鱼那天过后,常有人在破庙附近窥探,苏仲景说我的容貌会引起轰动,我就再没变回那个漂亮的模样,偶尔和他去逛街,也会变成大娘大叔的样子。可是,我们万万没想到,漂亮小娘子是很受瞩目的,那些人找不到我,就去问苏仲景我家在哪里,由于妖怪没有户籍和身世,也不能在人间暴露身份,所以苏仲景对所有质问,都是沉默或推说不知。

从此,无论是对于洛阳城的守门,还是天天想跟踪打探我消息的色鬼来说,我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自然引起各方猜疑。

前些日子与他结怨的周大郎仗着父亲权势,趁机诬告他有杀人嫌疑,让洛阳府尹抓了他,逼问我的下落。大周朝的人类都有户籍,行走需要通关路引,苏仲景不管是我从哪里来,还是我往哪里去统统不知道,姓名籍贯交代得一塌糊涂,甚至无法准确表达我和他之间的关系,无法解释漂亮小娘子会帮他一起卖烤鱼,两个人关系看起来还很密切。再加上周大郎的恶意安排,上下打点,酷吏拷问,他只能承认我死了,是他亲手杀的。

“为什么不说我是妖怪呢? ”我回到大牢,把昏迷过去的他敲醒,用难得正经的表情问,“你只要告诉大家,你是遇到了一只妖怪,被她迷惑不就完了吗?而且洛阳高僧众多,破庙里还留有我的妖气,甚至我受伤时沾上血迹的器皿,稍微做点法术便能查知。反正区区人类,是抓不住我的。”

“可是……”苏仲景犹豫了许久,终干不再隐瞒,“我答应过,绝对不泄露你的身份。”

我再次敲他的脑袋瓜,低吼:“你快死了啊!傻瓜!”

苏仲景捂着脑袋,缩去墙角,眼角委屈地闪看泪花:“你说过,洛阳是天子脚下,天界监管甚严,妖怪必须安分守己,暴露身份引起骚动,可能会被重罚的。”

我愣住了。

苏仲景磕磕巴巴地说:“五年来,只有你不嫌弃我的长相对我好,我很……喜欢你……喜欢和你做朋友,所以就算是妖怪,我也不想你受罚。”

“谁对你好了!我是利用你!欺负你!收你做仆人而已!谁稀罕你莫名其地找死来保护我?!就算暴露身份,只是可能受罚,又不是绝对受罚!小心点说不准就逃过去!人类是最可恶的东西,你又不是帅猫!以为做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来讨好我,我就会高兴吗?!白痴!笨蛋!蠢材!王八蛋! ”人生苦短,宛若蝼蚁,不过几十年光阴,弥足珍贵。苏仲景只有十七岁,对妖怪而言,是弹指而过的年龄,却愿意为一个“可能”,为我放弃了剩下的岁月。无论是提议卖烤鱼,变美女招揽生意还是每天溜出去玩不顾他,统统都是我的错,可是他一句都没有怪我。我的鼻子有点泛酸, 心裏就像妈蚁爬过般难受。想开口道歉,奈何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上万年的别扭毛病,已是深入骨髓的习惯,不但说不出好听话,语气还不争气地越发强硬,每句都带着刺,让我羞愧。

“夜瞳,你别难过,我不是故意惹你不高兴的?”苏仲景比我还手足无措,“那个 ……反正我无牵无挂无亲无友,那个……人类寿命不长,早死晚死都差不多啦,我早就四大皆空无所谓了,就当早点积德了。”

“把爪子拿来!”我凶巴巴地对他吼。

苏仲景迟疑地伸出手。

我在脑海里翻出从来没对人用过的治疗咒语,很生疏地替他缓缓把伤口止痛,把断了的骨头接回去,妖力不停地被消耗,成功的次数却极低。

我念了上百次咒语,才算把他断了的肋骨和腿骨勉强接了回去,把太严重的皮肉伤控制住,不让恶化。

黑暗的大牢里,空气很恶心,气氛压抑得让人说不出话来。

苏仲景忽然说:“夜瞳,你擦擦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