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她是个仙女吧!(1 / 2)

宁宁没想到林浔会答应和她一起看月亮。

毕竟林浔刚拜入师门没多久,他们俩仅仅停留在只有几面之缘的同门关系上,连话都没说过几句。

在原着里,原主刚碰到他的手就被毫不犹豫地躲开,哪像现在,小白龙非但没对她的触碰表示嫌弃,居然还应下了赏月的邀约。

宁宁有些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争先恐后地参加中国比惨大会了。

“不过小师姐,比起外出赏月,我们是不是应该……”

林浔说着支吾片刻,下垂的长睫遮住黑眸,再开口时,声线清糯得像是白团子:“把你的房间好好整理一下?”

他说话时低着头,宁宁便能肆无忌惮地将小师弟细细打量一番。

小白龙算是原着里的重要角色,由于天性善良,与独来独往的裴寂关系不错,戏份也就自然而然多了起来。

和裴寂浑身戾气、阴晴不定的大魔头气质相比,小白莲人设的林浔要显得清润出尘许多。

翩翩少年,琼枝玉树。长明灯灯光潺潺如流水,一滴滴浸染出白皙精致的面庞。

他年纪尚小,眉眼之间稚气仍存。一双琉璃般的黑眼珠盛满温柔夜色,轻颤的长睫如蝶翼扑闪,洒下一层薄薄阴影。

单薄白袍勾勒出少年人挺拔瘦削的身形,在寂然夜色之间,好似一把笔直锋利的长剑。

然而看他刻意闪躲的眼神与悄悄泛红的耳根,比起千年难得一遇的剑道天才,更像是邻居家内向害羞的小弟弟。

宁宁看看他,又看看自己身后的那堵非洲墙,用不太确定的语气问:“你愿意跟我一起,打扫房间?”

林浔没抬头,也没说话,脑袋轻轻点了一下。

事实证明,林浔是真的不太像娇生惯养出来的皇家子弟。

当宁宁还在跟满地的丹炉碎屑作斗争时,他已经清扫完了缺胳膊断腿的桌兄、脑壳整个被炸飞的椅子兄、以及在爆破冲击下碎落满地的书籍残页。

他实在是太熟练了,熟练到宁宁不由自主地开口:“你在家里经常做这些吗?”

“是入山后才学会的。”

林浔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师尊告诉我,这是剑修的必修之道。”

他才刚来这儿没多久啊,看把孩子都逼成什么样了。

宁宁不禁发出灵魂叩问:“明明我们赚钱那么难,为什么人家赚我们的钱就这么容易?”

“小师姐,”正在吭哧吭哧帮她搬书柜的林浔闻声停下,迟疑一瞬后继续道,“我有个朋友,教给了我一些节俭之道——这只是我朋友的做法,我、我没试过的!”

感受到宁宁直直望来的视线,小白龙有些慌张地乱了呼吸:“大致就是……如果门服损毁,不需重新购置,只要寻块白布加以裁剪,再用金色颜料描绘出云纹图案便可。”

宁宁目光惊恐地看一眼他的衣袖。

暗金纹路歪歪扭扭如帕金森患者,本应绣有蛟龙的地方,画着只龇牙咧嘴、脚比头大的诡异大泥鳅。

“还有,”林浔垂着脑袋补充,“雨天的雨水一定不能浪费,可以接下来烧开洗澡,比池塘里的水干净;吃完西瓜南瓜后的瓜皮也可以保存下来,在下一顿饭时清炒,这样又能多一道菜。”

宁宁惊了。

宁宁真的很想问他,你说的这个朋友,是不是就是你自己?

可是这个问题好伤人,为了顾及小皇子的自尊心,她强忍着没说。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这就是天下第一大剑宗吗?

合着其它门派都在教授术法剑诀,只有玄虚派清新脱俗,要是出了教科书,怕不是这种画风:

必修一:《论一个穷逼的自我修养》。

必修二:《家务活与母鹅的产后护理》。

必修三:《我的一个盗菇朋友——关于身无分文时偷菜的心得一二》。

绝了,整个就一穷光蛋进阶指南。

“对了小师姐。”

林浔见她脸色更白,以为宁宁还未从破产的事实中缓过来,小心翼翼朝她迈近一步,从怀里掏出颗光华四溢的洁白圆珠:“我此次离开东海没带多少钱财,只有这夜明珠勉强算是值钱,如果不嫌弃,收下它换些灵石吧。”

他哪是“没带多少钱财”。

林浔压根是一穷二白地出了家门,只因为师尊告诉过他,剑仙从不拘泥于身外之物。

后来发现师尊本人也曾经吃过爆炒瓜皮,甚至发展了一种全新菜色,叫“落英百香萃”。

就是炒花瓣和树叶子。

这颗夜明珠是他浑身上下仅有的值钱物件了,本该好好保管,可是……

涉世未深的小白龙鼓起勇气,极快地瞥一眼宁宁惨白惨白的脸,心裏暗下决心。

既是同门,就理应相互帮扶。如果他的身外物能换来小师姐继续生活的信心,牺牲这颗珠子,便算不了什么。

他可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孩子啊!大不了再去喝露水吃树叶,小师姐要是疯掉,她的一辈子可就全完了!

宁宁心情复杂。

在原着里,林浔的确是个毫无心机、心软至极的小白莲设定,路见不平时,就算害羞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也要上去匡扶正义。

有读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作者之所以把他设定成这种性格,就是为了突出男主角裴寂的杀伐果断、阴冷恣睢。

说实话,在以上帝视角看这部小说时,宁宁也曾觉得这位小皇子实在同情心泛滥,但当她自己成了被他同情的那个——

这就是个小天使吧呜呜!明明自己都穷成这样了,居然还能拿出最后的资产送给她!双标又怎么样林浔他真的太好了吧!

“不不不,我不用。”

宁宁赶紧摆手:“你不是也没有多少灵石了?”

她说得隐晦,特意略过了林浔吃瓜皮洗雨水的那些事儿,从而保全小朋友单纯脆弱的自尊心。

没想到地主家的傻儿子嘿嘿一笑:“没关系,上回大师姐带我去万剑宗偷了好多瓜,瓜皮够吃好几——”

话没说完,林浔就顿顿停住。

他自尊心强又非常容易害羞,之前刻意隐去了自己的身份,谎称那些事情都是“一个朋友”所为。如今这句话……

不正是在大大咧咧地宣告,那个朋友就是他本人么?

热气腾地上涌,白玉般的脸庞霎时笼上一层绯色,如同晕染开的墨团越来越浓,最终变成遍布整张脸的通红。

太、太丢人了。

他本来想在小师姐面前留个好印象的。

他从小就不擅与人交流,之前几番遇见小师姐,都羞怯得说不出话。今日听见她房中有异,没做多想便进了院子,未曾想居然会闹出这样的笑话。

林浔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只觉得脑袋一片空白,恍惚间忽然听见宁宁的声音,语气和之前没什么不同:“带回来的瓜够吃好几天?你和大师姐偷了多少瓜,万剑宗没逮住你们吗?”

她莫不是听岔了。

他说的可是“瓜皮”。

他心情忐忑,小师姐却面色如常,想来她是真的没听清,也没把他跟“那个朋友”联想到一起。

林浔抿着唇笑了笑,耳边红潮退了一些:“不少。小师姐想听我们偷瓜的事情么?”

宁宁:“你说。”

于是话题成功转向了大师姐与万剑宗的那片瓜田,听说师姐有言:偷瓜不能算偷,剑修的事,能算偷么?

林浔说得认真,顺手还帮忙打扫了满地的碎屑,全然没注意到身边的宁宁悄悄吐了口气,如释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