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养猪生财(1 / 2)

在孤岛上海,各国的谍报人员,以及众多的商业机构,拥有的私人电台数量是相当多。所以,在日军占领租界前,黄历并不担心因为使用电台而遇到麻烦。

有了电报机,黄历便给曾澈发了份简短的密码电报,一是说安全到达,不必担心;另外又简单说明刺汪不可操之过急,正在仔细筹划当中,如有相关情报,可在每天中午准时发送。为什么要在中午发报收报,这是因为黄历发现租界发电的功率不高,使用电台时,会出现室内灯光昏暗的现象。而白天不开灯,这种异常的现象不会出现,也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吃过晚饭后,冯运修和崔小台去地下室工作,黄历和凌雪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商量“劫富济贫”的事情。

“四哥,我给你的名单都看过了吗?咱们先拿哪个开张?”凌雪神态很轻松,好象这些拥有保镖的富豪就是任人宰割的肥羊。

“下手容易,总得找个名义吧”黄历淡淡地说道:“这样才能干得长远。”

“明白,找个冤大头顶缸,屎啊尿啊的,都往他脑袋上倒。”凌雪会意地点了点头,笑着说道:“那你看谁脑袋大?哎,别说出来,写个字,看咱俩的眼光一样不一样。”

“写太麻烦,我比划一下,你再说一个字。”黄历笑着伸出四个手指头。

凌雪呵呵一笑,用手指弹了弹胸前挂着的钻石项坠,说道:“死胖子,就是他了。”

吴世宝,原名吴四宝,又名吴云甫,江苏南通人。他是二十二代通字辈的青帮、绰号烂脚炳根的徒弟。他身材高大,满脸横肉,早年是公共租界跑马厅的马夫,后来改行当汽车司机。参加特工组织前,他曾给上海的二等流氓、丽都舞厅的老板高鑫宝开汽车,拜高为“先生”,同时,又投靠上海青帮流氓头子季云卿,成为青帮流氓,季云卿后将自己的干女儿、青帮女流氓佘爱珍许配他为妻。

吴与李士群、丁默邨都不相识,由于吴世宝在季云卿门下,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徒弟,逢到要用枪的事,都由吴四宝下手。吴世宝有一南通同乡是开汽车修理行的,而且有车床设备,车床的用途大得很,什么零件都可以车出来,吴世宝对车床兴趣很浓厚。那时青帮中人私藏各式手枪或盒子炮,大约有几十件,凡是损坏了,都交给老头子季云卿想办法修理。季云卿就交给吴世宝去办,吴便转交给他的同乡去修整,每次修好之后,交还吴世宝到郊外试枪,因此吴世宝枪法逐年进步,枪由他试过,万无一失。季云卿出出入入,也怕冤家寻仇,他不用保镖,就由司机吴世宝兼任保镖,遇到有事,吴世宝开枪还击是百发百中的,所以在圈子里有神枪手之称,因此,季云卿介绍吴世宝就进入了“76号”。

吴本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亡命之徒,又是一个对上司非常顺从听话的家伙。他认为能够搭上李士群的关系,必“大有窜头”,因而特别卖力。他生性粗鲁野蛮的性格,但知道怎样对上司恭顺,只要能博得他上司的欢心,他毫不考虑,毫不迟疑去执行,别的行动大队所不肯做或不敢做的事,他奋勇当先,做得彻底,做得干净。什么江苏农民银行职工宿舍的集体枪杀事件,中国银行的定时炸弹惨案,都是他的“杰作”。凡是给“76号”所拘捕的人,只要撞在他手里,没有问一句话,先给他一顿皮鞭打得血淋淋的下马威。当时人们对“76号”的畏惧程度,并不亚于日本宪兵队。

起初,“76号”的组织还不够庞大,李士群派出去做暗杀的杀手,常常击而不中逃了回来,唯有吴世宝打一个中一个,因此他就坐上了行动组的第一把交椅。在“76号”中杀人最多、立“功”最大的就是吴世宝。短短的半年之后,他就成为“76号”的主要人物,只要李士群开出名单来,他都可以按图索骥,置对方于死地。后来,杀手逐渐增多,吴世宝就很少亲自出马,但是“76号”第一杀手的声威,却震惊了整个上海。

吴世宝手下徒众甚多,皆心狠手辣之辈,正是丁、李组织特工所需之“人才”。因此,吴投靠李士群后,被李视为心腹,以吴带来的30余名徒众为基础,成立警衞大队,由吴任警衞大队长,这是“76号”最早成立的一支武装行动队。后来又发展为警衞总队,委吴以警衞总队长之职,受到重用。吴也竭力报效李士群,李在上海愚园路寓所的警衞人员、李的侍从衞士都由吴的徒弟担任,李在上海、南京和苏州三地的汽车司机,不是吴的亲友,便是吴的徒弟,连李公馆的女翻译也是由吴介绍的。

可以说,吴为“76号”的发展出过大力,“76号”所干的许多抢劫、暗杀、绑架等活动,都是由吴直接策划指挥的。后来,在李士群的纵容下,凭借暴力发迹的吴世宝在“76号”内形成一股独特的势力,成为上海地头炙手可热的人物,其声名几在丁、李之上。据说,小孩在母亲怀里啼哭,只要母亲说一声“吴世宝来了”,小孩立即止住啼哭。

黄历要用吴世宝的名头作案求财,并不是只看重他的凶名,利用完之后,他还要夺吴世宝的财,砍吴世宝的脑袋。上海滩第一杀手,我呸,他是个什么东西,也敢称第一。

“我还以为你第一个便要干掉吴大脑袋呢?”凌雪似笑非笑地望着黄历,说道:“他的钱财也不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