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来探险的外商
野马当然是马!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马匹都是野马的后代,它们美丽而张扬,在春日的草原上嬉戏追逐,在秋日的枯草中忽隐忽现,它们结队成群,在戈壁上,在冰川上,在荒野中奔驰,即便是最强悍的狼群也不敢轻易的去打搅它们的安宁。
而且,一个马群饲养多年之后开始退化的时候,牧马人就会把驯化后的母马,在马匹发情期放逐到野马群经常出现的地方,等到野马群经过之后,那些被拴在原地动弹不得的母马,已经被无数强悍的野马糟蹋过了。
等到母马生产,生下来的小马驹子就会成为马群中新的种马,继续延续种群的辉煌。
这种事情不但牧马人干,很多地处荒僻的族群对自己人也是这么干的,派出族群里的女人去勾引流浪的男人,怀孕之后再回来,这在西域非常的普遍。
野马是马这句话一点都没错,可是把野马当作战马卖给别人那就是一件丧尽天良的事情了。
马匹中最高级的存在就是战马。
战马需要从小马驹子的时候就开始训练,不但要训练它们奔跑的耐力和速度,还要训练他们逐渐适应战场的环境。
适应鞍鞯,辔头,肚带这些装备,重骑兵用的战马还要适应它们身上披挂的马甲。
最重要的是一个骑兵想要和自己的战马做到配合一致,除了长时间的待一起培养感情之外,毫无他法。
因此,不是骑着一匹马的军卒就能被称之为骑兵的,自赵国赵武灵王舍弃了战车开始胡服骑射以来,骑兵一直都是军队中地位最高的军种,也是供养费用最昂贵的一个兵种。
一匹普通的马,在大宋不过价值八贯钱,而一匹训练好的战马,即便是老口的老马,价值也在五十贯钱之上。
一匹马训练的价值要远远高于马匹本身。
“您要是这样干成功了,估计您就彻底的没法子娶大宋公主了。”尉迟灼灼有些幸灾乐祸。
铁心源拿拳头敲敲自己的胸口道:“宋人是糊涂蛋,皇帝更是糊涂蛋,他们什么都想要,却从来都不明白自己需要什么。
我给他们的,全是他们最需要的。”
“包括把野马当作战马卖给他们?”
“当然!”
“我要是大宋皇帝,一定会砍掉你这个一心为我好的家伙的脑袋!”
铁心源蔑视的瞧瞧尉迟灼灼道:“你这个笨蛋好好的给我当文书吧,你要是当了皇帝,一天就会朝纲大乱,两天就会民不聊生,三天就会被百姓砍掉脑袋!”
“哼!”尉迟灼灼跺跺脚就离开了铁心源的房间。
铁心源趴在桌子上准备再睡一会,昨晚睡得实在是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