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发雪肤,戴着墨镜,他整个人都有种不近人情的高冷,张楚岚一边觉得又是一个张灵玉,一边又忍不住鄙视王也,感情这花花公子就是喜欢这种清冷款。
别人觉得这位清远道长是高冷,但王也却可以看到他内心的纠结犹豫,棕褐色的眼瞳又染了笑。
几个人到底不是很熟,尤其是夏侯琰和王也也担心被张楚岚认出来,也没打算说多少话,于是就各自散了。
张楚岚和冯宝宝是去龙虎山下吃喝玩乐顺便散心,而夏侯琰和王也则是回后山。
走出不远,夏侯琰回头看了眼张楚岚,而这时的张楚岚身边多了另一个人,张灵玉。
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张灵玉却微微皱着眉,很严肃认真的样子。
夏侯琰只看了一眼便收回了目光,可下一刻目光一凝,在某处停了一瞬,虽然又很快收回了目光,但王也还是注意到了,没等他问,夏侯琰就道:“没想到这里居然会诞生出天生媚骨。”
王也一愣:“天生媚骨?”
夏侯琰看向远处某位胖乎乎又面向平庸的中年男人,解释道:“外表可以伪装,天生媚骨却做不了。”
见王也目光沉沉如渊,夏侯琰以为他不明白,好奇道:“王道长不知道天生媚骨吗?”
王也弯着眼睛笑了:“这个知道。”如果说谁能称得上天生媚骨,大概只有一个人了——刮骨刀夏禾。
看起来,这次罗天大醮果然是个天大的麻烦啊。
王也在心里叹了口气,已经有了某种决定。
在夏侯琰的认知中天生媚骨是极为罕见的,众生万物皆有情/欲,而她们生来就能掌握情/欲,随着修为的增长这种影响也会随之增长。
她们可以轻而易举的魅惑意志不坚者,从而夺取对方的灵根,但是若是无法魅惑,那么结局悲惨的便是自身,因为天生媚骨是上好的鼎炉。
不管是被魅惑而夺去灵根者还是沦为鼎炉的天生媚骨,在三十三天都是一件卑不足道的小事,因修行本就是一条血色杀伐之路。
夏侯琰转而放下了在这个世界看到天生媚骨的惊奇,而是揪了揪王也宽大的袖子,整个人仿佛都在说:快点回去吧!
王也:……要命嘛这不。
至于回去的地方,当然是王也的住处,摆设构造和张楚岚的房间一般无二,不过大概是因为王也喜欢清静,住处要比张楚岚的偏僻些。
夏侯琰觉得还不错,他对住处并不挑剔,从前在三十三天是浮空之阁,华美熠熠,后来来到这个世界即便是残屋破庙也呆过。若说唯一的要求大概是不要喧闹,熟人之间的热闹让他觉得有趣生动,可陌生人的热闹始终让他下意识远离。
窗户半面合着半面打开,一簇簇野花摇曳生姿,王也趁着这个时候把纸张铺开:“阿琰,我有点事先出去一趟,很快就回来。”刮骨刀能易容后来到龙虎山,代表着祸根苗他们也能来到这里。
也许是因为炁体源流,也许还因为其他,他能确定的只有一件事:全性所带来的绝对是祸端与麻烦。
他不知道时自然算了,可如今知道了全性的到来又怎么能视若无睹。
老天师那边是要告知一声的,但是在这之前他要先去看看这龙虎山上有什么异常的人或事。
胡杰……王也脑海中立刻浮现出这个人的容貌,这个人的表现可是和资料中的大相径庭啊。
夏侯琰自然不会有什么异议,他难得开心的调墨试色,投入了绘画的乐趣。
前面说过灵族寿命太过漫长,时间对他们毫无意义,而在无意义中又要找寻到一点意义。
如北泽擅草木丹道、书法酿酒,云漠通晓百兵、音律歌舞……他们每一个都在寻找可以伴随一生的爱好,夏侯琰最初喜欢的是丹青,在他看来,一点一点,将每一处的风景描绘出来是一件身心愉悦的事。
画成的那刻也代表所有的一切都永久存在了。
他在三十三天时可以说一日不离作画,直到来到这个世界,要说的话就是一贫如洗,没有条件。
他自觉和张楚岚没有很熟悉,而且张楚岚好像也很穷,每次买了什么都是欲哭无泪说着自己马上饭都吃不起了。
因为这些,夏侯琰更加觉得不能再劳烦张楚岚什么。
直到此时,提笔时居然觉得颇为安心,就像是一切并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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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躺……我发现我怎么这么墨迹,什么时候才能写到甜甜的恋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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