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1 / 2)

那个地方在下诺曼底的南部,小镇周围有绵延数里的草地、果园、牧场,树林和缓坡之间藏着一些小村庄,是徒步旅行最好的地方,在秋天这裏的树林也会吸引捕鹿者。

那些日子,他们几乎每天都要玩到天黑才回去,晚餐总在码头旁的酒馆里吃。暮色迷蒙中,风带着些许寒意,细沙沾在晒黑的皮肤上,浑身湿淋淋的走进热热闹闹的酒店,要一瓶葡萄酒,吃牡蛎和竹节虾。

有一天晚上,邻桌的一个老头儿和他们聊起来。老头儿是本地人,看他们点的牡蛎是烩过的,很是不解。苏敏解释说自己不习惯带血生吃。老头笑她外行,说莫泊桑的小说里都曾描写过这种吃法。

苏敏很快就反应过来,他的说的是《我的叔叔于勒》,高中课本里也有这篇小说的节选。就像是一串停不下来的连锁反应,她又想到很多别的东西,想起了谁曾经跟她聊过许许多多法国小说,又是谁告诉她鲁昂金色的大锺、金枪鱼、以及莫奈画过的圣母院……

那一顿饭剩下的时间,她都好像在梦游,自己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觉得人生就是这么捉摸不定。去年这个时候,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料到,会和阿尔诺之外的人一起来诺曼底。这裏再往内陆去一点就是他的家乡了,回想过去,他总是说小时候出去散步,常常会在森林里遇到黄羊和鹿,最出名的地方菜是诺曼底猪排,再配上当地产的苹果白兰地;也不知对她说过多少次:等以后你去法国,我们可以去哪里哪里,我要带你去看这个那个……

吃完饭从酒馆里出来,两人走路回旅馆。

苏敏一路上都没怎么讲话,低头走在前面。方书齐难得看见她这么安静,问她怎么了。

她回过神来,并不觉得有什么不能说的,回答的诚实而简略:“突然想起从前认识的一个人,他小时候就住在离这裏不远的地方。”

他们继续慢慢的往回走,时间并不算很晚,但这个滨海小镇的一天似乎早已结束,穿过几条街都没看见一个行人,远近有几扇窗透出暖百色的灯光,隐约能听到薄窗帘后面飘来音乐和人们低语的声音。苏敏渐渐打开的话匣子,滔滔不绝的说她和阿尔诺从前的事情,从十六岁认识一直说到两人在北京同住的那段日子。

直到一阵风吹过静谧的老街,她哆嗦了一下,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辜负什么人。她停下来,方书齐也不讲话,不轻不重的沉默,静到可以听见一公裡外海浪的声音。

还是方书齐先开口了,笑着说:“我有点后悔带你到这儿来了,往南去地中海,或者干脆去英国,不该来诺曼底。”

苏敏觉得这是存心损她,做出无所谓的样子回了一句:“胡说什么呢你。”

“说真的,你们为什么分手?”他没打算放过她。

“我跟他就是朋友,什么分手不分手的!”苏敏越说越气,却又有种被揭穿一般的尴尬,头也不回的朝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