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汉姆先生,你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吗?”
在《柳叶刀》杂志法斯先生的办公室里,大衞瞪大了眼睛惊讶且愤怒地叫道:“为了一篇从未听说过名字的医师的论文,你竟然要求法斯先生邀请至少三位忙碌的绅士来进行讨论?你难道不知道我们为此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吗?”
“我认为是值得的!”
并没有多辩解什么,格拉汉姆先生只是郑重的点点头,坚持着自己的观点。
虽然表面上大衞是因为论文本身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杂志的利益考虑,但是格拉汉姆此时已经看出来了,这位平日里关系还算不错的同事此时只所以如此恼怒,恐怕更多的是因为自己反驳了对方的意见,坚持己见的缘故。
“你!……”
果然,大衞的表情顿时越发气愤,看向同事的目光也变得更加不善了起来。
看着两个下属之间针锋相对的争吵,作为杂志负责人的法斯先生却没有立刻阻止他们,而是面色凝重的看着桌上那篇厚厚的论文,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
作为一片论文,这位叫约翰·亨特拉尔的作者所表达出的观点无疑是非常新奇的,但是正是这些观点和结论太过新奇,阻止了被传统思想束缚的人们去接受它。就如大衞一样,本身就是一名期刊的编辑,平时接触的都是新的观点和新的发现,他尚且无法顺利的接受,更何况其他人乎?
但是,以法斯自己的经验和眼光来看,这篇论文却是如此的特别!
从最开始对血液凝集现象的描述到临床输血问题的分析,从实验的设计方案到数据的采集,从实验结果的统计到最终结论的得出,这篇论文的结构就像是一根精密之极的链条一样,一环扣着一环,让人根本就找不到一丁点儿的空隙!
很难让人相信,一位不知名的医师能够写出如此严谨的论文!
而且相对于论文的撰写手法而言,法斯更加看重的自然是论文内容所蕴含的价值——文中观点一旦成立的话,恐怕将是里程碑式的巨大成就!输血的问题暂且不提,仅仅是人类血型这个概念就是血液生理学的一场革命了!
格拉汉姆无疑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在大衞否决了之后还坚持找到自己,要求召集相关领域的顾问们进行咨询和讨论。
“法斯先生,我认为根本就没有这个必要!”
眼见顶头上司凝眉沉思的样子似乎颇为意动,大衞心中顿时一惊,立刻表情严肃地说道:“作者是不知名的人士,内容又是不知所谓的猜测,我认为这篇论文根本就没有刊载的价值,至于说邀请几位绅士前来讨论就更没有意义了。”
听大衞这么一说,格拉汉姆也急了,连忙开口道:“法斯先生,我恳请您能够重视这篇论文的价值,至少也应该做一下简单的验证再来得出结论!”
“先生们!”
眼见大衞似乎又要发怒的样子,法斯先生的脸色一沉,淡淡地说道:“关于这篇论文是否需要邀请其他人来进行评价,我一定会认真考虑一下的,但是现在请让我稍稍安静一会儿,可以吗?”
……
就在远在伦敦的《柳叶刀》杂志编辑部内部为了约翰的论文而争执不休的时候,在欧洲大陆的柏林市区,柏林大学医学院的外科学教授伯格曼先生满怀兴奋的让人送出了一篇名为“几种新的消毒方法研究”的论文,目的地是同城的一本德国医学杂志。
这篇论文上,同样有着约翰的名字。
虽然论文的第一作者是伯格曼,约翰是第二作者,但是外科学教授却没有把主要功劳据为己有,而是在论文中强调了约翰是几项消毒措施的发明者和提倡者,伯格曼负责的是实施和效果的检测。
相对于更多让人恶心的剽窃来说,伯格曼已经相当的仁义了。
当然,即便自己的老师完全把功劳都占了约翰也不会在意,这些技术本来就是伯格曼创造出来的,约翰只是穿越时空又还了回来而已,一如他把竹丝灯泡的专利卖给爱迪生一样,自己已经占了便宜了。
对于正在休假的约翰来说,这两件事情他都一无所知。
这一天,刚刚从自己的堂姐家做客回来,老亨特拉尔的精神却依然非常亢奋,拉着约翰在壁炉上絮絮叨叨的说着年轻时的事情,然后自然而然的就谈到了他的母亲伊丽莎白,老爷子的情绪才慢慢变得低沉了起来。
眼见情况不对劲,约翰连忙转移话题道:“外公,说起来明天就是那位布里斯特先生和科尔男爵举办舞会的日子了吧?您年轻的时候柏林的舞会是什么样子的?”
“舞会能有什么不同的?”
约翰的话题果然转移了老亨特拉尔的注意力,他马上就很是不屑地撇了撇嘴道:“无非就是出现了一些新的舞曲而已……哦,对了,现在有了电灯,倒是稍稍有些不同了,我来之前纽约市区安装灯泡的地方也越来越多了,约翰,你可是放弃了一门好生意啊!”
说到这裏的时候,老亨特拉尔颇为遗憾的吧嗒了一下嘴巴。
虽说因为成本以及发电厂技术还不成熟的缘故,灯泡的销售量依然不算很高,只有一些酒店和有钱人家才装得起,但是那毕竟也是一年上十万只的生意,未来很可能会达到每年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对于约翰把专利卖给爱迪生老亨特拉尔心中一直是比较遗憾的。
“这有什么好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