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血色残阳文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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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读书人听了这话都是相视一笑,华国现代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嘛,玫瑰都是带刺的,男人都是贱骨头,你越是对他没有好脸色,他越是往前凑,这个时候虽然没有什么玫瑰之说,但情况却是如出一辙。

就见几个家伙好像都是眼睛一亮,到是那个叫文杰的胆子最大,打了个哈哈,看张燕身穿男装,赶紧拱手为礼,脸上带笑说道:“这位。。。。。。。。。兄台请了,瞧兄台风神俊朗,一表人才,到是兄弟失礼了,不如移玉过来,大家交个朋友,也好过一人枯坐不是,不知兄台意下如何?”

张燕到是没有什么,她自小就立志要当个不让须眉的巾帼女杰,自是没有寻常女子的那么多的规矩,只是现在托庇与张弃之下,心中对张弃又存了些畏惧之心,虽是很想过去和这些人谈笑一番,但张弃的脸色还是要看的,于是,偷眼向张弃望去,脸上不由自主的带了期望之色。

张弃到也不为己甚,当初决定带着这位千金小姐上路,就是有感这个女子有一股男儿气概,颇有几分华国现代女子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让张弃先就有了那么几分亲切之感,这时到是当真想要看看她怎么与几个大男人谈笑论交。

于是微微一笑,站起身来,当先向几个年轻人走了过去,张燕看了大喜,赶紧跟在了张弃的身后。

这时几个年轻人才注意到了张弃,张弃此时已是三十岁年纪,但和当年模样却是丝毫未变,一些华国军中的习惯现下在他的身上还能看到些影子,不论走路还是坐下,身形都是笔杆条直,中规中矩,但这心境上却已不是当年可比。

这些年下来,外却强敌,扬威草原,内治北疆,坐看天下群雄逐鹿中原,等待时机,哪件事不是震动天下,就是放在华国古代,也是一代枭雄贤主的风范。

这时的张弃虽不象书上写的那样虎躯一震,王者之气大发那么夸张,但时刻握他人生死,手下又尽多骄兵悍将,世间人杰,威势已成,这时稍有显露,几个年轻人被他的目光一扫,心下都是一凉,赶紧将自己的头低了下去。

张燕看到此情此景,眼中露出了些许的轻视之意,她跟在张弃身边才不几日的功夫,对张弃着实敬畏有加,世间女子就算你再是怎样好强争胜,心中也是或多或少的有那么几分男人比自己强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的想法,但是一旦遇到比自己还要不如的男人却是一定要鄙视的了。

这时几个一上来就为张弃的气势所摄,讷讷不敢开口说话,到是那个叫文杰的不愧习武之人,还有几分胆气,抱拳行礼道:“三位兄台请了,小弟云州李义字文杰,不知几位怎么称呼?”

张弃心中好笑,面上却不动声色,他来到这里就是想看看这王全的官声如何,而最快捷的方式就是找人攀谈一番,这正好是个机会,于是阻住想要说话的方正,也一拱手道:“我姓张,叫寒山,这两位都是我的朋友,来,大家还是坐下说话。”

说完也不客气,径直坐了下来,几个年轻人面面相觑,都心下暗自揣测,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历,举手投足之间威势毕露,压的人喘不过气来不说,行事还如此狂放,好嘛,连起码的客套话都省了,就已经将宾主之间倒了个个儿。

旁边方正见了,他可是了解自家主子的性子,最是随意的一个人,兴之所至,说不准能干出什么事来,见几人有些尴尬,赶紧笑着打圆场道:“几位小兄弟,这是我家主人。。。。。。。”

又指着张燕说道:“这才是我家主人的朋友,在下只不过是一奴仆而已,几位还请坐下,这桌酒席就算在我家主人的帐上,几位要是还有什么需要,只管招呼一声,在下就在旁边侍候,请,请。”

待众人坐定,又相互介绍了一番,这里能引起张弃注意却有一人,这人年纪到也不大,却自始至终都是沉着一张脸,待到别人介绍到他的时候也只是微微点头即罢,眼中仿佛始终蕴藏着一种沉郁愤恨之情,其他几人对他的表现也是不以为意,好像已经司空见惯一般。

此人姓吴名断字明然,听其口音却是南方人士,这到也没有什么,现下北疆天南海北各地人士所在皆是,张弃这时人情世故也是日渐练达,知道各人都有自己隐私之事,所以也不多问,只是静静听他们都说些什么。

张燕却是个闲不住的人,好奇的打量了众人一番,就迫不及待的问出了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文杰兄,刚才听你说起这北疆从军一事,怎的北疆从军也如此困难吗?”

被问的年轻人名叫李义,这时见佳人垂问,立时感到与有荣焉,清咳了一声,这才笑着答道:“燕兄不是北疆人士吧?”

“此话怎讲?”张燕有些疑惑的问道。

这时旁边那个取笑过李义的消瘦书生见李义卖关子,年轻人嘛,谁不想在心仪的姑娘面前表现一下,这是雄性动物的本能,根本无法抗拒,于是这个叫周歉的书生嗤笑了一声,见将张燕的注意力成功吸引了过来后,才笑着说道:“燕兄别听他卖关子,除非是外来者,这北疆谁不知道*从军三事*,这还是燕王爷亲自定下的军规,经这一汰选,能正式成为北疆士卒的十中有一也就不错了,要不燕王爷怎能凭这区区十几万北疆雄兵就将革兰人杀的闻风丧胆?”

其他几人也是连连点头称是,这可将张燕的兴致给勾了起来,脸上也浮起了两团红晕,放光的一双大眼睛向众人一扫,虽是穿着男装,看不清身材如何,但眼波流动间,还是看得其他几个人心中一阵酥麻,就连始终未发一言,冷眼旁观的吴断脸上也是一红。

张燕来北疆就是想要看看自己这未来的夫君有些什么本事,他也曾听几个兄长对北疆大军有过一番议论,但这“从军三事”却是头一次听闻,这时听了这样的稀奇事情,哪里还有不打听的道理,却听张燕脆生生问道:“小弟家在歧州,确实是刚到北疆,但别的地方都是抓丁从军,怎么这里从军却是如此艰难,兵不是越多越好吗?”

几个人为张燕姿容所迷,都是恨不得在佳人面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样子,但总得有个先来后到不是,这回却是那个一直插不上嘴叫杨甘的年轻人抢了个先。

“燕兄有所不知,这北疆与别的地方可是大有不同,燕王爷天纵其才,自起兵以来正可谓是攻无不破,战无不胜,凭的是什么?”

看样子几个人私底下没少议论了这些事情,这时被他说来,到也真有几分侃侃而谈的架式,“凭的就是精挑细选,上阵之后拼死敢战的士卒,当然,燕王爷雄才大略,运筹帷幄也是少不了的,这里先且不说,咱们只说这从军之事,据传闻,王爷在烟云山起兵之时,麾下不过数万乌合之众,仓促成军,战力自然与现下北疆大军无法相比,后来,王爷在战事稍缓之时下了征兵令。”

“这才有了与那“三杀令”齐名的“从军三事”,其间各种挑选士卒的事项还有许多,比如身高不合者不要,体重不合者不要,身有疾病者不要等等,但最要紧的还是这“从军三事”。”

“这第一,就是十里快速奔跑,燕兄可别以为是什么东西都不拿,轻装上阵,其间身上可是得带上十几斤重的东西,军中现在都叫这一项“地狱狂飙”,试想一下,身上带着十几斤重的东西,还得在规定的时辰之内跑到预定的地点才算合格,体力稍微差上一些的人,别说带着这么重的东西了,就是让他轻装跑上这么一圈下来也能累个半死,这地狱之说到还真是名副其实,广这一项下来,一大半儿的人也就绝了参军的念头。”

旁边的李义看他说的口干舌燥,这时却是个话缝,于是插嘴道:“从军虽是如此艰难,但现下有志从军之人却是常年开始锻炼自己体魄,以期在一年一度的招兵之中能顺利过关。”

“那其他两事却是什么?”张燕越发的被勾起了兴趣,急急追问道。

李义一笑道:“这第二项比起第一项来有些简单,那就是给你七天的饮水,让你待在一处密林或是什么没有人迹的地方,几个人聚在一起,或是单独行动,都是你自己决定,只要你能待够七天,就算是过关,通过了第一项的人很多都能挨到七天结束,只有极少数运气不好的,碰上什么凶猛的野兽,又没有什么良法可想,被监察的人救下,才会被淘汰下来。”

“燕兄别急,这第三事才是这“从军三事”的紧要所在,知道军中现在叫这一项什么吗,“搏命”就是它的名字,说起来到是简单,但参加的人却是都得签上生死书了的。”

看张燕脸色一变,有些紧张,李义这才满意一笑接着说道:“能通过前面两项考较的在大宋其他地方都可以算得上精锐了吧,这时想要从军之人十亭中已经去了七停,剩下之人每十人为一队,在较场之上两两搏杀,燕兄可别以为这是比武较技,那可是当真要下狠手才能过关的,这些人手上拿的虽不是真刀真枪,木制的兵器上还缠了棉布,但你想想,一个七尺高的汉子,用力劈砍之下,要是中了要害,不死也是重伤,只有待到场上剩下半数人等才能过关。”

张燕听到这里脸色有些发白,声音中也带出了颤音,“竟是如此残忍,那。。。。。。。怎的还有这许多人想要从军?”

李义这时脸色一正,稍显有些年轻稚嫩的脸上却是一片肃然之色,“杀敌报国为我男儿本分,天幸我北疆出了燕王爷这样的大英雄,这时若不能跟随身后,建功立业,更待何时?王爷手段虽是有些残酷,但那时北疆外有强敌,朝廷也对我北疆虎视眈眈,些许死伤实在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我北疆男儿有的是热血可流,就是将这条性命也交给王爷,又有何妨?现下天下谁敢与我北疆雄兵争锋,岂不就是明证?只恨我这次没能入选,待到来年,我一定要进入军中,跟在王爷身后,也不惘我身为男儿一场。”

“说的好。”

张燕正听到热血沸腾之时,冷不丁旁边有人大声叫好,到是吓了她一跳,转头望去,却是相邻不远的一桌上几个汉子中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