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盛先生入股(1 / 2)

“这是个香饽饽,对你对他都是好事。不过,就算如此,合同也该好好签订,不能掉以轻心。”

“嗯,我知道了。”

吃完了午饭回到公司,微微已经将跟冷吃兔商品店的合作合同敲定,就等着安若素回来签字。

安若素看完了密密麻麻的合同页,便在尾页签了字。她又将那份盛先生拿来的合同递给了微微:“这是今天上午盛先生拿来的合同,你去好好看看,修改修改,务必要做到双方都有利润前景。”

“好。”微微看了看合同,略微有些惊诧,却什么也没说,拿着合同离开了。

因为醉千豪是连锁品牌,如果安氏集团要将醉千豪收购到旗下的话,就要按照市场净值折算成相应股权,然后双方签订合同,安若素将安氏集团的相应股权交到盛铭澈手中。

这一系列工作繁琐复杂,微微让人将醉千豪的市场信息和年利润情况都做了考核之后,便制作了一个初步合同方案,交给安若素审核。

安若素看过之后,便沉默了一会儿:“这些市场经济核算基本正确,不过,我们合作的具体细则,还应该细化,比如年利润分红比例,以及分红公司盈利标准。”

“安总,其实,盛先生在国内外都有良好的口碑,关于与他签订的合同,大多也只是面子上走走过场罢了。盛先生为人宽厚,从来不会利用合同漏洞与人起争执,所以,如果与盛世集团合作,可以不用像对待其他公司合同一样锱铢必较。”

微微说的也有一些道理,毕竟,盛先生是诚意满满地要加入安氏集团,如果做得太细致,只会显得安氏集团冷血,锱铢必较。

“生意归生意,感情归感情。”安若素抬眼看了微微一眼:“盛先生是实在人,我们也应该把合同细化,不能让人觉得我们有心占便宜。”

“再有,对我而言,不管跟谁签的合同,都要严谨。这既是保护了自己,也是维护了别人的权利。”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真的闹矛盾了,人家利用合同漏洞对付安氏集团,安氏集团作为还没站稳脚跟的新兴产业,应付起来也棘手。

“好。”微微点了点头,又将合同拿下去细化了。

直到三天后,安若素才与微微商议妥当,将合同初稿敲定了。

只是,当初盛先生给她的名片,似乎被她顺带着跟合同一起递给了微微,而微微不知道那是什么,将盛先生的名片当做垃圾扔了。

安若素找了一圈名片无果后,还是决定去醉千豪,就算不能见到盛铭澈,起码应该可以获得他的电话号码。

毕竟,心之所处对面的醉千豪,只是一家醉千豪的分店,上次安若素能够在那里见到盛铭澈本尊,也实在是运气很好而已。

“叮铃铃......”正在安若素思考这样的问题的时候,电话响了。

“喂?”打电话来的是陌生电话,安若素现在着急出去,便很快接通了。

“是我,盛铭澈。”电话那头是男人磁性沉稳的声音:“安小姐,这都过去三天了,不知道您的合同细则敲定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