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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阿标说出这一句话的时候,我觉得他那一张看起来黝黑朴实的脸,顿时不朴实了。
出于礼貌,我给他泡了一杯猫屎咖啡,他就一直坐在我对面傻笑。
半杯咖啡喝完之后,他拿出一副崇拜的样子瞅着我,瞅得我心里一阵又一阵地发毛。
然后嘿嘿一笑,搓了搓手道:“嘿嘿,杨小姐是一个作家?”
我谦虚道:“说不上是作家,只不过写着玩的。”
他又道:“您别谦虚,别看我一副没文化的样子,但我非常喜欢读书,也特别崇拜像您这样的人。也读过您的书,写的真好。”
我颇有些无奈,我一个女作者,写的东西不过是一些女儿家的心思,反正就是情啊爱的,不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不能走到一起的男女,受众群都是女性。
他一个大老爷们凑个什么热闹。
“不会吧!我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你怎么会知道我写的书?”
“那个,《爱你无罪》啊,写得太好了,我特别喜欢书里面的女主角苏宝宝,一个敢爱敢恨的妹子。不瞒你说,那本书我看了不下十遍,每看一遍都觉得意犹未尽。”
他能说出书名,并且能说出里面的角色,说明他是真的读过那本书。
我的关注点不在这里,说实话,虽然我是出版了几本书,但确实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作者。
住在这里也才半年的时间,几乎没有跟村里人来往,虽然跟村长打过几次交道,但村长也不知道我是干啥的。
这个电工是从哪里知道我写的什么书的?
“你是怎么知道这本书是我写的?”
阿标再次羞涩地笑了笑:“其实你没有住在这里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喔?”
我没有想到,我居然这么有名气?连村里的一个电工都知道。
谦虚是咱们中华人民的美德,我谦虚道。
“不太可能,我写的书都没人看。你从哪里晓得的?”
“一年前,我和前女友去城市广场约会的时候,正好看到你在摆摊摊签名送书,我也去要了一本。”
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
那本《爱你无罪》出版之后,因为太过于文艺,销路一直不太好。
在老黄的逼迫下,我只得拉下脸搞了很多次签名送书的活动。
我尴尬地笑了两声:“喔,是签售活动。”
他继续道:“我,我是想问一问,您这儿还有其它的书吗?我还想拜读您其它的作品。”
我不知道是应该高兴呢还是高兴,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是我的书迷,还是因为书是免费送的,不读白不读。
“不好意思啊,我这里暂时没有实体书,您要是想看的话,xx网站去搜一搜,兴许能看得见。”
不管阿标是真的爱看书,还是假的爱看书,花点钱看书是对作者最起码的尊重。
书这一茬过去了,本以为阿标该识趣地走了。
没想到,他屁股上粘了胶,坐下来就起不来。
一杯咖啡喝完之后,他又道。
“这咖啡真好喝,能再来一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