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挽发(1 / 2)

一仙难求 云芨 1805 字 3个月前

布下匿形阵,陌天歌隐身阵中,望着手中的玉简叹了一声。

她觉得自己越来越冷血了。还记得幼年时,总是喜欢在祠堂藏书间看书,那时最羡慕的是那些话本小说里的侠客,武功高强,仗剑行侠,行走天下。如今她拥有一身修为,却发现自己连俗世的江湖侠客都比不上了。

或许可以这么说,这就是修仙界的铁则,只有仙,没有侠,还有所剩不多的义,和永恒的利益。

想到这,忍不住自嘲一笑。何必给自己找借口,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自己心裏清楚就是。她不想做坏人,但也不会随便做好人,有些事没有能力就不要去管,否则,不但无济于事,还会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何况,这个人人趋利的世界,她不认为目前的自己可以改变什么,惟一能约束的只有自己。

平定了心情,她便分出一缕神识,进入玉简。

这玉简记录了密密麻麻的文字,她扫过一眼,却是一怔。这内容……正是他们口中的固本丹。

玉简写道,固本丹乃是上古传下的奇妙丹药,若与其他丹药同服,可以增强效果,不管服用丹药是炼气期的还是元婴期的。更难得的是,其中大部分材料并不稀有,只有那么几种灵草需求年份很高。

这效用,除了一些逆天的奇丹,简直无可匹敌!因为按它这说法,筑基结丹之时若是吃上一颗,便等于增加了晋阶几率!

陌天歌激动得有些发晕,真不知那被江承贤所杀的修士究竟从何得来,又怎么会被江承贤知晓。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冷静下来,想到几个问题。一是,这固本丹如此奇效,决计不能让别人知晓,否则她小命堪虞;二是,她并不会炼丹,这东西又不能交到别人手上,莫非要去学炼丹?

第一个问题不难办,她本就不是张扬的个性,这丹方以后好好收藏就是。第二问题却让她踌躇了一番。要知道,炼丹之道并不简单,炼丹师都是无数的草药堆出来的,材料的感觉、火候的把握、乃至开炉的时间,是一门说不清的学问,要经过无数次开炉炼丹才能慢慢地掌握。所以,一般厉害的炼丹师都是修仙门派或者大修仙家族培养出来的,小家族和散修之中,炼丹师不但少见,而且一般成丹率低。

虽然陌天歌觉得自己目前还算富有,可三千灵石想要培养出一个炼丹师,还是太难了,何况她还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天分。

研究了一会儿,她眉头一皱,把玉简收起来,看向外面。她感觉到有人往这边靠近。

过了一会儿,果然有人匆匆跑过去,却是那江承贤。

陌天歌心中琢磨了一下,猜测这江承贤可能是为了自己手中这枚玉简回来的,必是刚才死了两个人,他心中紧张,所以匆忙走人,现在想起来,又回来搜查。

现在这玉简在她手上,她当然不会拿出去,想来她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痕迹,应该不会露出破绽才是。

她静下心来等待,果然,又过了一阵子,江承贤气急败坏离开了,根本没发现她这个“黄雀”曾经跟在他这个“螳螂”后面。

微微一笑,她又继续研究丹方。说实话,她并不把江承贤放在眼里,不过是个纨绔公子,修为是有,宝物也有,不过,不爱修炼,喜欢指使别人,斗法的本领肯定不怎么样。她跟了这么久,却一直没被发现就是明证。

这丹方上,雪胆花、锁阳草、七叶莲……都是些寻常灵草,惟有五百年以上的紫芝和青蕨难找。研究了一番,她才发觉这固本丹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得到,两株五百年以上的灵草,不是那么好找的,再加上炼丹失败的几率……平时肯定是吃不起了,不过,冲击瓶颈或者晋阶的时候,却是一定要的。

想到此处,她又高兴起来。她的修炼速度虽然不快,可也能维持三灵根普通水准,难的就是晋阶,就说眼前好了,这丹药岂不是正好筑基用?如此,回去跟二叔商量商量,要不要自己学炼丹,有了这固本丹,筑基也多一分把握。

如此想定,将这玉简好生收起来,干脆在此处打坐入定。

因为体内灵气的异变,陌天歌不敢继续修炼,不过,丹田经脉一如往常,那股阴凉的灵气,并没有造成什么影响,让她稍微放心了点。

此处风清月凉,很快地,她就进入了入定的状态,只觉得自身融化在天地之间,没有了情绪,没有了思维,没有了喜怒哀乐,甚至连身体都仿佛不存在了,只剩下轻缓规律的呼吸。仿佛自己是一根羽毛飘在空中,又仿佛与天地化为一体,直到连时间都感觉不到……

等她从入定中醒来,已是白日。起身整了整衣衫,便运起轻身术往坊市赶去,当然,中间绕了一个大圈,免得让人留意到她的来处。

不多时,回到客栈,店小二迎上前来:“仙师,您可回来了,有一位客人来找您。”

“哦?”陌天歌想了想,大约是天巧,昨日就约好的,便问,“人在何处?”

小二殷勤地带路:“在这等着呢,是个小娘子,您这边请。”

引着她上楼,掀起雅间的帘子,果然是天巧,一个人坐在窗边,看到她进来,笑了笑。

陌天歌也回了一笑,看到店小二奇怪的目光,顿时有些无奈。她穿男装,天巧却是妇人装扮,夫妻不像夫妻……这小二大约在猜他们的关系。她便摸出一块金子,丢给小二:“多谢你了。”

这块金子足有二两重,小二顿时笑开了花,连连点头:“没什么,公子还有什么事,请吩咐。”

她摇摇头:“没事了,你去吧。”

小二又点头哈腰,才恋恋不舍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