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7号楼,我在宿管那里登记。每个学校都是一样的,女生进男生寝室楼容易,男生进女生寝室楼是难如上青天。
我上了二楼,刚走到205门口,就听到裏面传来一阵“丁零哐啷”的声音。我手抓上门把,一拧,门锁着。
我叫:“叶思远,叶思远!你没事吧?开门啊!”
我不停地拍门,过了好一会儿门才打开,我看到叶思远正在穿鞋的左脚,知道他是用左脚给我开的门。
他说:“你鬼叫什么呢。”然后转身走回了房间。
他的背影很高大,肩宽腿长,真是模特儿身材,只是此时走路还是有点跛。他身上内穿米色V领毛衣,外穿藏青色的带帽羽绒背心,背心的袖洞处垂着两条软绵绵空荡荡的袖管,这景象落在我眼里,令我的心又揪了起来。
我走进门,发现寝室里只有叶思远一个人在,他说:“我室友他们去打篮球了,吃完饭才会回来。”
哦……打篮球,我想,这是他永远无法进行的运动。
我悄悄地看了看叶思远的脸,发现已经消肿了,几乎看不出来他昨天挨了一拳,我觉得安心了些。
这时我开始打量叶思远的寝室,觉得很新鲜。
别的寝室都是四人间,进门左边洗手间,右边洗脸台盆,中间过道通往阳台门,房间里左右两边各两组组合家具,上面是床,下面一半是书桌,一半是衣柜。
而叶思远的寝室是三人间,进门都一样,房间里右边仍然是两组组合家具,左边却是一张低床,床尾摆着衣柜和一张矮了十几公分的书桌。
叶思远爬不了上铺,这是为了他的身体而特制的家具,也就是说,他一个人佔着两个铺位。
我寻找着刚才那阵奇怪的声音发出的源头,看到书桌的角落里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椅子正对的桌面上是一盒饭菜,但是米粒儿有很多撒在了外面,地上也有。然后我就看到——地上有一把不锈钢勺子。
叶思远顺着我的视线也看到了那勺子,他低声说:“左脚吃饭不太习惯,不小心就掉了。”
我走过去,把勺子捡起来,拿去盥洗台洗干净,又把它放回桌上的饭盒里。然后我在桌子上垫上报纸,把我买的三个炒菜摆了出来。
“吃饭吧。”我自己拿了一盒饭,拉过他室友的一张椅子,坐下就吃起来。
我没打算帮叶思远忙,我知道,他也根本不愿意让我帮忙。
他只得和我并排坐下来,声音闷闷的:“我脚搁上来吃饭,你不介意吧?”
我冲他笑,说:“不会,快吃吧,磨蹭什么。”
他抿了抿嘴唇,然后把左脚抬到了桌上,脚后跟抵着桌子,大拇趾和二趾夹着勺子开始吃饭。
他的脚很漂亮,皮肤白,脚形匀称,脚趾修长,趾甲剪得短短的,很干净。我看了两眼,觉得这样好像不太礼貌,赶紧收回了视线。
叶思远并没有发现我在看他,他正努力地压下身体,用勺子把饭菜刮进嘴裏,我看得出来,他左脚的确是用得不太习惯。我夹了些我买的菜到他的饭盒里,他抬头看看我,说:“谢谢。”
我知道,他根本就夹不了那些菜,便说:“你多吃点,我买了这么多,不吃完都浪费了。”
他微微一笑,说:“你自己也多吃点。”
这时,我看到他脸颊上沾了一颗米粒儿,就伸过手去很自然地帮他抹掉了,我笑着说:“你怎么和个孩子一样,还能吃到脸上去。”
他的表情一下子就变得不好看了,脚趾鈎了鈎勺子,就把脚放了下去,说:“我吃饱了,你慢慢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