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下回再说,我挂了啊,拜拜。”
“姐姐,拜拜,亲一个亲一个!”
“Mua!”我笑着挂了电话,心裏却想起另一个人来。
十一岁时的叶思远,被高压电打掉了双臂,就是陈诺现在的年纪。
还是那么小的一个男孩子。
我想,要是陈诺被高压电打掉双臂,我会怎么办?
天哪!我一定会发疯的!
促销结束以后,因为销量好,区域经理送了我一盒巧克力,我很开心,寻思着晚上拿去送给叶思远吃。
咦?为什么我会第一个想到他呢?以往这时候,我都是先想到婉心的。也许是……婉心要减肥,不吃巧克力的缘故吧,我在心裏为自己找了个答案。
我回到学校的时候,食堂里已经没什么菜了,我去小饭馆炒了三个菜,提着去了叶思远的寝室。我已经连着去了四天,这天是第五天,很有点熟门熟路的味道。
叶思远替我开了门,脸色不太好看,我问他:“怎么了?脚痛了?”
他摇头。
我又问:“你室友呢?”
他低声说:“今天是周末,他们去市里逛街吃饭了。”
Q大在城郊,去市裏面坐公交车得四十分钟,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去,到了周末才有时间出去逛逛玩玩,上大超市买东西。
“他们真是,你都不方便还把你一个人落寝室里。”我一边说,一边往叶思远的桌子上摆放饭盒,“叶思远,吃饭吧。”
他坐在那儿没动。
我推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傻啦?吃饭了。”
他突然朝我吼起来:“谁说我不方便的!我一个人方便得很!我什么事都能自己做!”
我吓一跳,说:“你朝我吼什么啊!我知道你什么事都能自己做,你这不是脚受伤来着嘛。”
他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那么高的一个人站我跟前,还是很有压迫感的。他说:“我的脚已经差不多好了,从今以后,你都不用过来了。”
“好了?”我有点疑惑,低头看,他的脚踝藏在裤子里,看不出来好没好,我问,“你能自己吃饭了?”
“是。”
“也能自己写字了?”
“对。”
“那你马上吃给我看。”我抱起手臂,抬头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