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2)

怨气撞铃 尾鱼 2387 字 1个月前

十三雁又拨了几次,最后还换了岳峰的手机去试,陈来凤家的电话始终拨不通。

“这不赖我,天意吧?”十三雁把手机扔回给岳峰,“有生意谁不做?拨通了都能断,断了再拨都能拨不通——峰子,老天成心绝你的念想呢。”

岳峰骂了句什么,两手往脑后一枕,倚在椅背上仰头看厨房的天花板。

十三雁的心情反好起来,一边吃饭一边问他:“明天我陪你去古城外头晃晃?要不骑车去田埂上走走?”

岳峰没有说话,半天才懒洋洋回了一句:“没心情。我明天回去。”

十三雁一时间以为自己听错了,反应过来之后筷子往桌上一拍,饭也不吃了:“小兔崽子,你再说一次给我听听?”

岳峰一点都不怵她,慢吞吞重复了一句:“我说我明天回去,听不懂怎么着?”

十三雁气的嘴唇都哆嗦了:“好你个……小没良心的,来古城就为了给苗苗买玉?玉没买着拍拍屁股就走?那我呢?就不兴是来看我的?”

岳峰坐直身子,从头到尾仔仔细细把十三雁打量了一番,再开口时,险些把十三雁的肚子都给气破了:“这不看过了吗?再多看也看不出花来。”

“峰子你逼我发狠是么?”

岳峰居然让她给逗乐了,一边起身出去一边奚落她:“雁子姐,你什么段数我还不知道?你发狠?”

一句话,尾音拖得极长,个中不屑溢于言表,十三雁对着岳峰的背影撂狠话:“峰子你给我听好了,你雁子姐平时不发狠,一发狠起来那就不是人……”

十三雁说到做到,石头出门倒垃圾时,她正埋头撸着袖子卸岳峰的越野车轮胎,身边螺丝起子钻子等等叫不出名字的工具摆了一地都是,石头看傻了眼:“雁子姐,你干嘛呢这是?峰哥看见了不得疯了啊?”

十三雁让他说的身心舒畅:“疯了才好,我就怕他不疯。”

然后支使石头:“倒完垃圾去路口给我望风去,那小子要是回来了,提前吱一声。”

石头哦一声,老老实实站路口望风去了,直到十三雁完工,也没见岳峰回来,吃晚饭时还不见岳峰的影儿,十三雁有点沉不住气,让石头打电话给岳峰,石头打完电话过来跟她汇报:“我峰子哥说不回来了。”

十三雁心裏咯噔一声:“有没有说在哪?”

石头的脸色有点不自然,刻意躲着十三雁的目光:“没,没说。”

十三雁眼睛一瞪,一巴掌拍在桌上:“你也要造反是不是?”

石头吓了一跳,立马都招了,招供时还为自己辩白了几句:“真没说在哪,不过旁边有个女人说话,听声音像是灯红酒绿的阿甜。”

十三雁倒吸一口凉气,立时间头大如斗:“怎么碰上阿甜了啊?”

灯红酒绿是古城的又一家地标酒吧,阿甜是酒吧的驻唱歌手,叶连成的前任,闵子华的心上人——古城就这么大,没有大城市所谓的工作或效率去销蚀人的时间精力,其间的男男女女,关系难免复杂。

十三雁是在阿甜之后跟叶连成好上的,但她不是叶连成和阿甜断掉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闵子华——叶连成大学四年的同窗兼毕业后一起来古城的铁哥们,叶连成无意间发现他夹在书里的阿甜照片,确认了他对阿甜有着不一样的好感之后当晚就跟阿甜摊牌了,用他后来跟十三雁的话来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不能为件衣服伤了手足情谊。”

他这么说的时候漫不经心,丝毫不介意十三雁会不会多想。

十三雁表面上很有“风度”的笑,暗地里牙齿咬的咯咯响,很想回他一句:“有本事你也把小夏这件衣服给脱了扔了去!”

当晚的情形,十三雁现在想起来都很是难过:那天下着雨,不算大,但也不小,她留宿在夏城,叶连成的卧房。阿甜一直在楼下哭,全身都被雨打的湿透了,闵子华出去给她打伞,她把伞夺了扔在一边,倔强地抬头看楼上叶连成透出乳白色灯光的房间。

闵子华后来实在是受不了了,跑上楼来拿拳头砸叶连成的房门,叶连成对砸门声充耳不闻,斜靠在床头很是悠闲地玩着手里的电视遥控器,电视频道换了一个又一个,后来还是十三雁去开的门。

她记得闵子华一头就冲了进来,双眼通红跟被惹急了的兽似的,劈头盖脸对着叶连成就吼:“阿甜在下头,你去跟她解释清楚。”

叶连成笑了笑,居然连眼皮都没抬:“解释清楚了啊,好合好散。还有什么可说的。”

闵子华急了:“阿甜在下头淋雨呢,叶连成!”

叶连成叹了口气:“我知道啊,你心疼了是吧?但是我不心疼啊。再说了,雁子在这呢,你这不是来砸场子么?”

那一刻,十三雁觉得叶连成特别人渣,闵子华走了之后,她也这么如实对叶连成说了:“你怎么这么渣呢?”

“是啊,”叶连成一点都不反驳,“我从没瞒过这一点啊,你跟我交往之前不也知道我是什么货色吗?我没逼你没骗你,你情我愿啊。你如果现在幡然悔悟摔门走人,我也没意见。”

十三雁居然没话说了,从某种程度上讲,叶连成说的是事实,他不偷不抢不瞒不骗,等于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把家底都摆在路人面前,飞蛾扑火,是她们自己往上凑的,怪得了谁?

这个幡然悔悟摔门走人的机会,她错失了,然后又无数次地摆在她面前,她也没去珍惜,到如今。

但是对阿甜,她是真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事情的发展往往出乎人的意料,阿甜没有转投闵子华的怀抱,她在消沉了一段时间之后接受了一个经常来古城做生意的年过半百的古董商,成了古董商养在古城的情人。

那个古董商矮矮胖胖,比阿甜还矮半个头,腰胯上的肉摇摇坠坠,一笑就露出上下牙花子,其态极其可鄙,但阿甜泰然自若地挎着他的胳膊从古城的大街小巷走过,对背后的冷嘲热讽白眼讥诮视若无睹。古董商不在古城的日子,她就去灯红酒绿做驻场歌手,很是无所顾忌地和别有用心的男人打情骂俏,也并不介意第二天在谁的床头醒来。

十三雁是真心心疼阿甜,她自己少时遇人不淑,其后一路漂泊磕磕碰碰,做女人做的无比坎坷,不希望阿甜也重蹈自己的覆辙,有一次在巷子里撞见,她对阿甜说:“就算你把自己作践到土里去,叶连成也不会在意,要报复他,何必用作践自己的手段?”

阿甜用两个字回应她的善意:“贱人。”

十三雁没话说了,有些时候,她觉得是叶连成毁了阿甜,但另有一些时候,她觉得阿甜是自己毁了自己。

她从来没有跟岳峰讲过阿甜的事情,所以这两人只可能是偶然间遇到,岳峰可能是心裏闷,去灯红酒绿喝酒散心——岳峰在酒吧里应该是相当引人注目的,阿甜也同样——伤心人别有怀抱,两人从目光相触到互相吸引,一切似乎水到渠成。

十三雁抚额:她实在是不想见到阿甜。

“那……雁子姐,”石头斟酌着她的脸色,嗫嚅着吞吞吐吐,“要去把峰子哥找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