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雨带大夫过来时,明月正在案板上一面写些什么,一面对来人道:“还请大夫先等等。”
大夫点头行礼,“无事。”便自个找个位子坐了下去。
她写了好一阵,才撂下毛笔。前雨激灵走过去,搀扶她起来。明月很懂礼数,即使脚上有伤,也要亲自走过去,不劳大夫。这位大夫头发发白,年事也高,在京城有着甚高的声望,她也是受到父亲卢兴祖的提及才知,他一般能请得动的,也非富即贵。
大夫对明月的礼数算是满意,笑道:“小姐其实让老身过去便是。”
然明月只是摇头,“谁都知京城医馆的陈大夫,这么多年来,一门心思专研到医学上。这次能请动,已是莫大的荣幸。”
陈大夫有丝诧异,“小姐太抬举小人了。”
其实,她知道自个确实是在抬举他。出的钱多就能请动。这是亘古不变的有钱能使鬼推磨。只是她这样抬举也是有自个的打算。
明月突然巧笑:“陈大夫过谦了。明月一直很敬仰陈大夫的医术,只是奈何身为女儿家总是有些不方便。”她眉目中带着惋惜之情,看起来却倒有份伤感。
陈大夫有些微怔,一时找不出话说。明月故作轻松态,“罢了,陈大夫先看看我这脚吧。”
陈大夫点了点头,端着她的脚仔细观摩后轻轻放下,道:“伤得还算不重,外敷包扎数日,吃几贴药应该能正常走路了。”
明月点点头,看起来甚是乖巧。陈大夫看她这模样,又想到她方才的表情,不禁问起:“刚才小姐是怎么了?”
很好。明月暗暗笑了笑,然脸上却装着震惊的模样,有些惊慌失措,“没!没什么。”
陈大夫愈加觉得蹊跷,忍不住再次道:“小姐有话就直说吧。其实没有说不出口的。”
明月脸通红,嗫嚅道:“我……我对医学有些兴趣。”她没把目的说出来,自然是让陈大夫自己领会。不过这已经是欲说欢迎,答案显而易见。
陈大夫诧异,眉忍不住蹙起,“小姐乃大家闺秀,学这些……”
明月故作女儿姿态,绞着手中的方帕,“明月知这是不情之请。”
陈大夫叹息,“小姐这般抬举老身,实是万分感激。不过此时还得向卢大人说说。”
一听这么一说,明月提到嗓子的心终于平息下去。她这般娇柔做作,还好没白费。她父亲一向尊重医者,只要陈大夫去说,便事半功倍。不错,她的目的不是去学医,而是找个借口出去罢了。长期买衣为借口,实为不明之举。
告别陈大夫,明月心情大好。看着自个还有些微肿的脚踝,现在就差这个麻烦了。她随意想了想,应该不差这几日。
陈大夫果然德高望重,跟父亲一说,便得到父亲的一句,“无事方可去医馆坐坐。陶冶情操,反正女儿家,此外皆闲事罢了。”
虽不满意父亲最后一句话,不过,这医馆坐坐,确实可不是闲事,这是她一生拼搏幸福的开始!
在她修养时节,她总是试着加快疗伤的速度。但时间证明,她无疑是拔苗助长。本是几日的修养,她便花了十日之余才能正常走路。
当重见天光踏出闺房时,她要做的当然是出门。不过此次她却换了男儿装。清朝满族女子不比汉族女子,她们大多是深闺浅出。明月毕竟是未出阁的少女,便以男儿装身份示人。不过以她性格,是绝对不会因为怕遭流言蜚语才佯装打扮的。她是有自己的目的。
她本身皮肤白里透红,不施粉黛却不失颜色。十四岁虽然身形还未发育,但她偏高的身高弥补了自身的单薄,整体看来,还算是个合格的偏偏小公子。
她拿起折扇,在身前一扇,倒有几分风流样。她笑了笑,召唤,“前雨。”
打扮成书童的前雨别扭走过来,“小姐,真要这样吗?”
明月点头,“仅仅是对他的见面礼,不过也就只有一次。”她只装一次男儿,仅此一次。不过他要他记得,好生记得她这位特别的“风流才子。”
只是当两位人妖刚一出闺房,他们便刚好碰巧遇见了卢家二小姐,卢青田。卢青田性子很淡,面容清冷,眼神淡漠。她只是随意一睹,微微颔首,算是打个招呼了。
明月笑道,“妹妹,这是去哪?”
卢青田道:“摘点菊花,泡泡茶。”
明月会意,点点头。她这妹妹还真是闲情逸致。不过她这样倒算过得怡然自乐,不失是个好的生活方式。明月轻声叹息,她就做不到,性情不符,志向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