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了许久,夕溪一直犹豫要不要下车。她出神地看着攀沿在红砖墙上的植物,仔细地分辨了许久,才看出那应该是凌霄花的藤蔓。这花要是在夏天,一定开得十分热烈,只可惜这个冬天,似乎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要难熬。她这么想着,画室的门忽然就打开了。裏面先是射出三寸暖黄色的光,随后一前一后走出两个人来,沈御风在前,廖静之在后。沈御风穿黑色的风衣,同色西裤,黑皮鞋,廖静之则是宝蓝色的套装,麂皮的小靴子一直过了膝,勾勒出美好的腿部线条,她望着这一对,此情此景,竟然别样登对。
沈御风本来都已经下台阶了,慢悠悠走在后面的廖静之忽然说了句什么,他回过头去看她,她就扬起唇角笑起来。
这样微妙的表情,暧昧的气氛,从夕溪的位置看得一清二楚。她躲在车里,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怕被发现似的小偷一般看着那对璧人,明明她才是他的夫人。可是此时此刻,却像是那个见不得光的第三者。琥珀色的灯光下,廖静的宝蓝色围巾被风吹起来,像是深海翻涌的浪。她的长发在头发的后面绾了一个髻,明眼看上去松松垮垮,其实是一丝不苟的盘花,耳际的钻石耳坠即便是远远看着,也是闪闪发亮。
沈御风这次回头停了许久,廖静之又说了两句什么话,脸上的笑容也跟着逐渐加深,脸颊上一片绯红,很有些小女儿的娇俏在裏面。夕溪瞬间想起了那日祭祖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无论是出身还是样貌,平心而论,她跟沈御风真的很和称,并不似她,总是像个局外人。
即便是在心裏安慰自己,但当夕溪看着沈御风的背影时,太阳穴处还是开始莫名地疼,就像是有人用一根很细很细的银针抵在她的额角一寸一寸地向内推进,起先是憋闷,眼睛酸胀,随后而至的是锥心刺骨。
在她的面前,沈御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像是这样笑过了。
最后沈忠的车子开到门口,两人才拾阶而下,沈忠走下来替他们开车门。两人一同坐入了车子的后座。
夕溪停车的地方虽然就在画室的前面,但因为是刚好停在停车位上,周边尚有三五辆车子,所以并没有被发现。她看着沈家的那辆车子绝尘而去,尘烟在月光下被扬起又飘落,心裏只剩下空荡荡得难过。几分钟后,鬼使神差的,她跟着那辆车开了出来。
沈忠开车一向谨慎小心,这夕溪是知道的。为了不被他们察觉,她只能隔了老远的跟着,然而还是在几个红灯之后,还是跟丢了。
之前跟着车子的时候夕溪心神不宁,慌里慌张,但会儿跟丢了她更是不争气地六神无主。后来车内的手机响了,她被惊了一下,本来该踩油门却猛地刹了车。导致后面的车队都乱了节奏,喘息过后,一片此起彼伏的刺耳喇叭声。夕溪无奈,只好先靠边停车,拿起手机接起来刚放到耳朵边上就听见兰云在电话那头噼里啪啦的一顿倒豆子似的说教。夕溪耳朵生茧地听着,许久,她打开车窗本想要透口气,冷风就顺着她开的那条缝子一股脑儿的灌进来,激的她又是一个哆嗦,紧接着是打喷嚏。
“刚刚李巍然来电话了,没有意外这个月就能进组。”兰云一阵唠叨之后,终于回到正题。
“哦,”夕溪点头问,手放在按钮上,车窗一会儿放下一会儿升起,心不在焉地问,“在哪拍呢?”
“古装剧都在横店呗,还能在哪。”兰云在电话那头顿了顿又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去那儿,不过这次情况特殊你就忍一忍。”
“谁说的,”夕溪打断她,从车窗前抽出纸巾不断地来回擦拭,“我想去的,进组的事情你帮我安排,能多早就多早。”
兰云在电话那头呆了呆,许久才郑重其事地问:“你真的没事儿吧,为什么最近这么反常?现在人在哪?我去接你去。”
夕溪默了一下,忽然感觉自己十分疲惫,随口说了地址,静待兰云来接。
“早就听说你投资了一间餐厅法国菜做得特别地道,没想到是Rita呀。看这裏的风格,不会是你亲自设计的吧?”
廖静之坐在沈御风的对面,右手捏住红酒杯不停地摇晃,看着沈御风,眼角眉梢都是风情。酒醒了,有幽暗的香气淡淡的传出来,馥郁香浓,是她喜欢的味道。她环顾四周看着这裏的设计,沈御风的品位自然是最上等的,整间餐厅没有什么堆金砌银的手笔,卖的是法式美食的地方,用的却是檀木做的格栅,木格栅上雕出伊斯兰图腾式的抽象风格图案,将光线打散,影影绰绰的映在空间里,地上直接用水泥抹的水平,适当的使用暗灰色的长毛地毯,踩上去可以漫过半个脚面,明明是滴水不漏的奢华,却刻意做出朴素的样子,照样有种如梦似幻的漂亮。
沈御风慢条斯理地切着牛排,低低地“嗯”了一声,并没有特别想要搭话的意愿。好在廖静之既然主动来找他,也就做好了被冷落的准备,对他的冷淡视而不见,只慢慢喝一口红酒目光又落在他左手的无名指上。她唇角微微勾了一下,又抬抬下巴:“表哥,这个戒指,还真是特别。”
这话倒是让他手上的动作顿了顿,不过很快地又恢复了从容:“夕溪选的。”
他说。
“是吗,”廖静之低声笑了一下,“看得出,是她的眼光。”
这一句说得平静,其实暗含着的是讽刺的意味。沈御风明知道她的意思,却不分辩,只自己看着那戒指出神。
不只是廖静之,之前也有些时候,有那么些个没有眼力见儿的人跟他提过这事儿。他的交际圈子窄而小,基本没有不识货的。什么样的珠宝首饰,打眼扫过去就能判断个大概。一个个都是珠光宝气的时候,他只带着一枚银戒指出来进去的,确实招人。然,就是不想摘下来。
他还记得夕溪为他戴上戒指的那天,天很热,江城好几天都没下雨了。家里不同意他擅自主张的婚事,但没有人能改变他的决心。他让沈忠打电话找夕溪,很长时间都没有回复。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认为她后悔了。当时他就想,后悔也好,后悔也算是她的一个决定。再怎么说,他也不能够强迫她,毕竟这件事本身对她而言就不公平,哪怕她露出半分不愿意来,他都不会强求。但后来她居然还是回电话给他,电话那头诚惶诚恐地解释她没有接电话的原因。分明是干燥的天气,他总觉得心裏潮潮的,他也没说什么,只亲自开车去机场接她。那时她参加电视台的一档节目,跟别的明星搭档,环球旅行做游戏,回来的时候自然变得黑而瘦,在机场老远地看到他推着行李车就奔过来,但到了眼前了,又不敢走近似的,小鹿一般的眼睛望着他。
回家的路上他提出要去挑婚戒,她唯唯诺诺地应着,到了店里却意兴阑珊。经理倒是不着急,变着花样的给她拿出最好的款式,几乎把整个店里的珍藏都摆到她面前,她就是一声不吭地摇头。
经理当她是嫌钻石太小,就说:“要不夫人看看裸钻,我们这裏也是可以定制的,只是人工设计制作要等上一段时间,不过结果一定是非常值得期待。”
沈御风看她,她却又摇头。他只当她没什么心情,领着她走出来,她站在车前久久不肯上车,末了才看着他的眼睛说:“我在曼谷,买了一对,你愿不愿意……”
他当时想也没想就说“可以”,等她拿出来,才发现那真的是“地摊货”,用的不过是最普通的银,样式也朴素到了极点。夕溪看他半晌不说话,以为他不乐意戴,要收回去的时候他却说:“就这样吧。”
他看得出他回应的那一刻,她几乎是长出了一口气,眼里都是高兴。
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她自己跟着匠人学习,融掉了外婆留下来的银手镯,亲手制作的素环。
可笑的是,一副对戒,只有他整日戴在无名指上,而夕溪的那只则几乎不能见到天日。领证的第二天,她就要进组拍戏,彼时她被他扣着还住在新家,他吃早饭时看到她没有戴戒指,她也感觉到他的目光,喃喃地解释:“对不起,我们说好的,这是我的工作。”不敢看他的眼睛,却敢说这样的话,一边说一遍撕面包,东西没吃两口,把食物撕得七零八落。
他当时竟然一句话也没有说,说什么呢?他真是没有料到,有朝一日他沈御风还要为了一个女人而隐婚,仿佛嫁给他是一件多么不堪的事。
“表哥你今天好像很累。”廖静之笑着打断了他的思绪。
“你说的没错,”他放下银质的刀叉淡淡地道,“吃完饭让沈忠送你回去。”
“是姑妈让我来陪你吃饭的。”她情急之下竟然搬出这样一句。
沈御风挑起眉峰,廖静之只觉得他的目光好似锋利的刀刃从自己的面皮上划过,心紧跟着一跳,下一秒就见他站起身,她下意识地同时起身拉住他的袖口:“你去哪里?”
银质的袖口被她情急之下这么一拽,掉进了长绒地毯隐没不见踪影,沈御风抬手拂开她的手腕平静地说:“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廖静之跟他从小一起长大最了解他说一不二的个性,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走出自己的视线。她本来已经半站起来,忽然又重重地坐回原地。心裏的火就像是煤气灶上燃起的火苗“噗”的一声,被点到最大,整颗心都像是在油锅上煎,握着红酒杯的手越发的收紧,直到指尖泛白,终于还是忍不住将酒杯掷的远远的,“啪”的一声打在不远处的柱子上,酒水泼洒出来,杯子“哗啦啦”地碎成了一地的水晶玻璃,聚光灯下反射着人世间最残酷的光。
夕溪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兰云回到家的,疲惫侵袭着她的身体,等她打开公寓的门,便迫不及待地踢掉高跟鞋,灯也不开就直接在沙发上躺下了,窗帘没有拉上,蟾光从巨大的落地窗透进来,洒了一地的清辉,却显得喧闹非常。她的脑海里就像是过电影一样地想着刚刚的场景。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眼看着她就要睡着的时候忽然被门铃声惊醒。她又躺了几秒钟,铃声却没断过,只好挣扎着起身去开门,以为看到的会是忘了什么东西折回来的兰云,但奇怪的是映入眼帘的却是沈御风的脸。
“你怎么来了?”夕溪的脸上难掩愕然的神色。
沈御风难得痛快地回她的问话,开口就反问:“我为什么不能来?”
一句话,堵得夕溪蹦不出第二句来。她斜着身子,他抬脚就迈进来,刚走了两步想起什么,回头换上拖鞋。还是上次的那一双就放在门口,他低下头才发现她把高跟鞋踢得左一只右一只。夕溪也马上意识到这个,窘窘地把一双鞋子捡回来放好。房门没有关上,她的心忽然地收紧,看向门口。
“我自己开车来的。”沈御风以为她是在找沈忠。
他真是难得对谁解释什么,夕溪的心裏陡然就腾起释然的情绪,仿佛刚才看到他跟廖静之在一起不过是一场幻觉。
他又朝里走了两步,回头望住她问:“为什么不开灯?”
夕溪怔了怔,当然不能说实话,于是道:“我刚刚回来。”
沈御风唔了唔,往沙发上一坐看着她,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我还没吃饭。”
他看着她,似笑非笑的,一双眼睛似拢了全天下的星辉,有些若有似无的光在裏面,有那么一瞬间,竟让夕溪竟然看呆了:“啊?”
她发了这一声,立刻又清醒过来。满脑子都是狐疑,没吃饭?那你和廖静之,你们干什么去了,这么久,我的车子追都追不上。她瞧着他,满心都是问题,却一个也不敢问出口,好像只要面对他,心裏丛生的都是懦弱的念头。
沈御风也不多说,只那么坦然地望着她,夕溪木头一样地站了许久,才缓缓地说:“那我……去冰箱里看看。”
她说着真就转身去厨房。跟她在一起久了,沈御风对她的习惯也有所了解,就像是现在,她穿着拖鞋,就不喜欢抬起脚走路,好像怕一抬脚就费了多大力气似的,她放松的时候,就喜欢这么踢踢踏踏的,在木质的地板上,发出响动。对于沈家的长媳这个身份而言,这样的习惯就是坏毛病,但是对他而言又是另外的体验,也许是天性被拘谨惯了,他反倒最喜欢她这样的小特点。虽然不常会跟她有这样亲密的相处,但只要有她的地方都似乎变得世俗而温暖,跟他一个人在家的经验,很不一样。就像是……就像是养了一只什么宠物。
他想到这裏微微地勾了勾唇角,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顺手打开了电视机,放映的是她之前看过的电影,画面里一个巫师模样的小孩子坐着扫把飞上了天。
幼稚,他摇头轻叹着想。
刚刚跟沈御风站得近,他的身上有一种清冽的味道,就像是雪后的松林,让人清醒又沉迷。即便现在她离开了客厅,那种味道就好像挥之不去一样。背过身的时候,总觉得他的目光在身后,后来听到他打开电视机的声音,那种莫名的紧张感才慢慢消失,随之而来的是清甜的开心,像是喝了一口好茶,开始很涩,但渐渐的那股苦味散开,在舌尖等来了回甘。
因为太久不在家,夕溪在冰箱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出什么像样的食材,都是些需要发泡的,香菇、黄花、木耳什么的,荤的就只找到昨天买的两只现成的鸡腿。她无法,只得弄了面条一下,将这些食材发泡之后煸炒,鸡腿撕成条状,最后打了两个鸡蛋,做了一碗细面,端出来。
她在裏面忙活了太久,东西做成又心生忐忑,怕他觉得难吃,但做好了心理建设出来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电视机屏幕的光映在他身上,红红绿绿的,真是再温暖不过的场景,她瞥了电视的内容,哈里波利正对着镜子拿到了红宝石。这是她最喜欢看的电影,没想到有天也可以放给他看。
夕溪在厨房门口站了一会儿,接着返身把准备好的细面放进了电饭锅才又走回来。她靠近他,看到他的身子微微地侧着靠在沙发的扶手上,指尖是他摘掉的眼镜,一只长绒的狗狗玩具安静地躺在他的脚边。他好像真的很累的样子,藉着灯光可以看到他眼下乌青的弧度。在她的印象里他好像一直都很忙,虽然她从来也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她看着他睡觉的样子,心裏温温热热的,就像是被最温柔的水熨过的妥帖,不知不觉就跪坐在地上,仔细地端详起来,他的轮廓是真的好看,剑眉朗目都不足以形容,兰云对他念念不忘,是真的没错。闭上眼睛的他少了犀利,多了一丝柔和,特别的是他的唇角天然是上翘的,睡着的时候表情像是在微笑。若是没有人打扰,她甚至可以就这么天长地久地看下去。
她忍不住想起上次自己这么看着他的时候还是几年前在横店的一间茶馆里,他找她,找得很急,但是见到她时,却又变回了那个慢条斯理的人。那时候她早已知道他来的目的,而他呢,也毫不遮掩。他们相对坐着,彼此看着对方,不怎么说话。但每一句都是紧要的。那会儿她面对他时,少有的沉默,他反而主动一些,几乎是一再地问她,你确定吗?想好了吗?真的可以接受吗?如果反悔没有什么,来得及。一切都来得及。
那时候的她,前所未有的慌乱,也是前所未有的镇定。
慌乱的是一颗大脑,镇定的是她的心。
她说:“是的,沈御风,我愿意。”
他看着她,仿佛才刚刚认识她似的,过了好久好久才说:“那好,我们结婚。”
不知道睡了多久,沈御风慢慢张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夕溪的背影,他躺在沙发上,就看她低着头,从领口处露出一段雪白的颈子来,昏黄的灯光下可见细细的绒毛,只想让人去摸一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