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是敲了半个小时也没有回音才进来的,恐怕世界上没有人有耐性敲足一个小时吧。”小采极度无奈地回答,“这闹钟是你上年买的,你忘记了吗?”
我上年买的吗?啊!我记得了!我看见它很可爱也很特别,所以就买了。但是普通闹钟这东西根本就不适合我用,我一定要用“懒人闹钟”功能的电子闹钟才能叫得醒我的。
梳洗过后走到客厅,我才发现小采今天盛装打扮了一番。
他穿了一件我没见过的带黑边的白色短袖衬衣,外层还有一件带黑白小格子边的黑色棉质马甲,下身穿的是一条修身黑色牛仔裤,重点是发型好像被造型设计师固定了一样。
今天的小采怎么了?他这身造型跟我们去动物园,未免帅得太离谱了吧!而且我和元宝的衣着都是很随便的,小贝的更加不用说了,她全身除了黑色,根本找不到第二种颜色,要是小贝晚上走失了,估计没有人可以找到她。
“我说小采啊,我们只是去动物园,你随便穿件T-shirt、牛仔裤就好啦!”身为设计师的我,竟然说出这种话,真想自刮两巴掌。
不过小采太耀眼对我一点好处也没有。和小采走在一起,人类杀人的目光我已经受够了,我可不想还要接受各种珍禽野兽的瞩目。
因为我相信,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能够被小采吸引住的。
“为什么?朵不喜欢我这样吗?”小采不解地问。
不是不喜欢,但喜欢和接受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