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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文清之所以来找李瑾, 是因为他真的很不甘心。
十几岁被救,喜欢上他,到现在他等了云烈整整四年。他一直以为只要他愿意等,总有一天云烈会被他打动。他真的为了云烈放弃了很多东西, 青梅竹马的未婚妻,爱他的家人,甚至舍弃了前程,甘心当个戏子。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
卓文清之所以跑去唱戏, 是因为有一次战胜归来,宫宴上,云烈听戏听的极为专注, 他误以为云烈喜欢听戏, 为了让他另眼相看,甚至不惜跟家人决裂也要去学, 殊不知云烈之所以听的出神, 是想起了瑾哥儿。
三岁多的小男娃,聪明的几乎成精, 咿咿呀呀唱戏时神情无比的搞笑, 唱完还一脸的求表扬,非得让哥哥抱抱才行。
云烈的童年虽然不至于像聂之恒说的那样凄惨, 其实也好不到哪儿去,瑾哥儿的存在, 就像一道光, 点亮了他的人生, 让他对小家伙格外的重视。
说起来,小李瑾之所以会唱戏,是因为他娘喜欢,她闲来无事时常听戏,小小的瑾哥儿经常被她抱在怀里。小家伙尽管不喜欢听,耐不住记忆力好,听久了也会咿咿呀呀唱上两句,小小的一只,张嘴就来,当然他只能听懂京剧,也只会唱京剧。
跟云烈在一起时,他唱过两次,给云烈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但是卓文清并不知道这些,他以为云烈喜欢,就拼命地去学,学成后却发现云烈已经解甲归田,去了一个极为偏僻的地方。他自然不甘心,又紧追了过来,这才有了桃园,他一手将桃园建立了起来,名声越来越响亮,云烈却一次都没出现过。
去年生辰他就十分的不甘心,还放下尊严亲自去了竹溪村,至今想起当时的事,他仍觉得心如滴血!
他来到竹溪村时,云烈不在家。他找了大半个村子,才找到云烈,云烈身边蹲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少年,小少年正是瑾哥儿,云烈正耐心地将手里的羊肉一块块撕下来,递给他。
小少年接到肉就往嘴里填,活像个饿狼,吃的满嘴油不说,还伸出油乎乎的爪子去抓云烈的衣裳。
乍一看,卓文清就觉得小少年有些不对劲,虽然五官极为漂亮,眼睛却没有神采,多看了几眼他发现对方分明是个傻子,痴痴呆呆的,偶尔笑一下也傻乎乎的。
明明身上被抓脏了,看到他脸上的笑,云烈的神情却放松了下来,这种放松,只有打了胜仗时他才在云烈脸上看到过,任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为何云烈会对一个傻子那么好!
卓文清嫉妒的几乎发狂。
云烈自幼习武,耳力一向好,自然察觉到了他的存在,他却目不斜视,根本没有搭理他的意思。
他跑上去问云烈为何不喜欢他时。
云烈却用一种看待神经病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反问了一句他是谁。
卓文清当时只觉得天都要塌了,明明是云烈亲手救了他,为了追上云烈的步伐,他还在军中呆了两年,表白被拒后,他并没有放弃,为了云烈,他牺牲这么多,云烈竟然根本不认识他?
卓文清满怀期待的来,失魂落魄的走。
接下来的一年,他一直沉浸在悲伤中不可自拔,想回京又不甘心,留下来又觉得自取其辱,强烈的自尊心几乎要击垮他。
当他重拾自信,打算努力攻克云烈时,当初的傻小子竟然恢复了神智,那个时候卓文清根本没想到云烈有朝一日竟会喜欢上这个小傻子。
他清楚喜欢一个人的滋味,自然看出了云烈的变化。
卓文清一步步朝李瑾走了过来,每一步都走的极为艰难。
他的长相其实很符合时下的审美。他身材修长,气质矜贵,放在现代比之一线明星都不差,若是非要挑一下毛病,就是给人的感觉有些冷,眼神十分凌厉。
李瑾清楚他对云烈有感情,不然上次见面也不会对自己充满敌意。
可不就是情敌见面分为眼红?
李瑾自诩大度,看到他心底仍旧隐隐有些不舒服。
“有什么事吗?”李瑾率先问了一句。
他不笑时,脸上的神情有些淡漠,给人的气场竟然十分强大,卓文清微微一愣,神情有些僵硬,他狐疑地瞅了李瑾几眼,眼底满是审视,看李瑾冲他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坐下,他才在李瑾对面坐了下来。
“当然有事。”卓文清把玩了一下桌上的茶杯,嘴角划开一个冷笑,“你了解云烈吗?你以为他真的喜欢你吗?呵,依我看,你恐怕连他的身份都不知道吧?”
李瑾微微一愣。
卓文清却轻笑道:“我真替你觉得可悲,你根本就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人,又是为了什么来的竹溪村,你以为他能够在这里呆多久?”
李瑾玩味的笑了笑,“所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