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躺腿(1 / 2)

与往日重逢 福宝 1788 字 1个月前

安然快中午的时候到的方哲家,一进门便闻见一股熟悉的香味儿。

“炖排骨?”安然一边换鞋一边道。

“好久没做了,不知手艺还在不在。”方哲接过安然手里的袋子放在餐桌上,看了看裏面装的水果和饮料,说道,“家里有水果,我早晨去早市买排骨时新买的。”

“来做客两手空空的也不合适。”安然去厨房洗了个手,看到台面上放着炸好的茄块和洗净切好的小白菜,都是她平时喜欢吃的,走到灶台边掀开锅盖,裏面满满一锅排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

“排骨我炖了半天儿了,等你来了收汤就能出锅,菜也是下锅就好。”方哲走了进来。

“你这是还有别的朋友也喜欢看那部剧吗?这么一大锅,咱们俩吃不了吧。”安然道。

“中午吃不了,可以留着晚上吃。”方哲看着安然道,“那部剧挺长的吧。”

安然斜了方哲一眼,随口回说:“也没多长。”

方哲炒菜的时候,安然就在旁边帮着打打下手,等她把米饭盛好,摆到餐桌上。方哲那边也把菜端上了桌,两盘炒菜,外加一小盆排骨。

“你主力啊,我吃不了多少。”安然望着一小盆满得冒尖儿的排骨有些眼晕,虽然也确实很诱人。

方哲炖排骨的手艺传自他妈,他妈对他的评价是:还欠火候。说他炒糖色的时候是不是加糖加多了,口味儿有点儿偏甜了。方哲答得很谦虚诚恳,说可能是放多了。

安然父母也吃过一次方哲炖的排骨,入口也说偏甜,安然爸说这是南方人的口味,安然妈笑说这是你闺女的口味。

方哲妈妈其实不太擅长做饭,唯独排骨炖得炉火纯青,方哲得了她的真传,又在此基础上照着安然的口味进行改良,她不喜欢才怪。两人刚谈恋爱那会儿,方哲隔三岔五的就会在周末炖排骨给她吃,一来自然是讨她喜欢,二来是他不喜欢到外面去约会,一句“周末给你炖排骨”,便能成功把她拴在他家一整天。

安然也因为经常难敌方哲的美食诱惑,和他谈恋爱的两年,体重整整涨了十斤,是两人筹备结婚时,才为了穿婚纱漂亮突击减掉的。

结婚后,她却是很少吃了,倒也不是为了控制体重,一是因为周末时常去看看双方父母,他下厨的机会少了,另外她也心疼他工作压力大,周末的时候希望他能多休息休息。

两人相对而坐,安然问方哲:“伤恢复得怎么样?”

“还行,挺好的,就是还不太敢吃劲儿。”

“那你还自己做饭?又跑早市,又切菜的,不要劲儿吗?”

“走路走慢点就好,切菜用左手,没问题。”

“你要这样,我以后可不敢来了。”

“也就是说,我要不这样,你以后就能常来是吗?”

安然无奈地笑了笑,没答,闷头吃了一会儿饭,问说:“去过医院吗?”

方哲知道安然不是在说他的伤,回说:“去过,跟大夫说几年前有过这种情况,吃的什么药,跟以前相比,其实不算太严重,抗焦虑的药没吃太久,不过睡眠不太好,助眠的药一直在吃。”

“从高三开始?”

“差不多吧。”方哲轻描淡写地道。

安然拨了拨碗里的菜,排骨还是她喜欢的味道,她却没什么胃口。

方哲望着安然:“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

“所有的事,从认识你开始,对你隐瞒我的过去,重生前那晚面对你的质问,不敢告诉你真相,重生后一次又一次的屈服于内心的恐惧与怯懦,带给你那些困惑与痛苦,自私地想要重新回到你身边,想要你重新接受我……所有的这些……”

以前忆起这些旧事,安然心裏有郁结,有困惑,有愤懑,但是现在再提,却是满腹的心酸,为他,也为自己,她抬眸望着方哲:“现在就不怕吗?不再怕把我拖下去?不怕再面对陆瑶?不怕再面对心裏的恐惧了?”

“怕,但更怕失去你,所以想拼尽全力。”

安然垂眸,夹了一块排骨到碗里:“吃饭吧。”

天热,两人也没吃多少,饭后,安然收拾餐具去刷碗。

方哲说:“我刷吧。”

安然说:“得了,你手不方便就别逞强了,你电视是不是连上电脑了?你帮我把硬盘连上吧,还有冰箱里的酸奶帮我拿出来,我再切点儿水果。”

方哲应声出去,把餐厅的空调打开,又把客厅的空调关上。

安然怕吹空调,即便是酷暑,她待的屋子也不能开空调,在单位或公共场所不好让别人迁就自己,就常年带着一件高领的长袖外套。在家的时候,就敞着门藉着别的屋子凉气降温。刚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他非常不适应,夏天相当难熬,尤其是一起在家吃饭的时候,常常吃得他满头大汗,几年下来也就适应了,现在他自己一个人住,却还保留了这种习惯。

两人在一起生活久了,像这样的小习惯日久天长地养成了,即便分开多年,也未改掉。比如安然端了切好的水果出来,很自然地坐在了三人长沙发的一头,这并不是一个看电视的好位置,也不是安然从小到大喜欢的位置。

没和方哲在一起时,安然喜欢坐单人小沙发,把自己蜷成一团,搂着个抱枕窝在上面看电视或看书,安全感十足。和方哲在一起后就再不坐小沙发了,并不是为了两人搂在一起腻歪,而是她窝在她沙发上时,方哲经常会过来要求躺在她腿上。所有久而久之,安然就习惯坐在大沙发的一头,方便方哲随时躺倒在她腿上伸展,甚至方哲不在时,也是如此。

他躺在她腿上的时候,她会一边看电视或看书,一边下意识地去抚摸他,手指从他高高的鼻梁一径向上,抚过他的额头,插|进他的头发里,又或者在他的额头上轻轻地抓挠,她还喜欢摸他的下巴,用手指上因写字多年而磨出小茧子去蹭他还没来得及刮去的胡茬,当然有时也会别有用心地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摸他的胸口,或者向下探倒他裤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