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2 / 2)

宇宙第一初恋 水阡墨 2110 字 2个月前

我冷笑一声,“谁家姐姐整天抱得那么紧,眉来眼去的,都能抽出丝来了。姐弟怎么了?别说是没血缘关系,现在有血缘关系的滚到床上的还少?我都在卓月他们周刊上看过几回了。”

叶榛慢慢收敛了笑容,干净脸庞因为愤怒而微微发红,“你有气朝我赖,但你不要把月姐也说得那么肮脏,她哪里对不起你了?”

“她确实没什么对不起我,是我对不起她,在你们快花好月圆的时候突然带着个儿子半路杀出来。就像偶像剧里邪恶的女二号,总是缠着男主角,最后不过是个跳梁小丑,根本挡不住你们的破镜重圆。”我居高临下,觉得身体里那些孤傲高调的自尊心涨得满满的,“叶榛,你饶了我吧,其实,这些年了,我对你的感情……也没剩下多少了。儿子你不想他叫别人爸爸,大不了我以后嫁个男人让他叫叔叔。你不用费尽心思把自己都赔进来,我不需要的东西,你再给就是多余了。”

面前的男人闭上眼睛慢慢地调息,双拳握得死紧,好像在竭力控制自己不要扑上来把我掐死。以他的实力一拳就可以把我打死。室内的温度好似在一点点飙升,我承认我从未见过叶榛有真正的生气,只是以前听张眠说过叶榛生气起来能波及千里,损人不利己,都别想好过的典型——我以为只有我是这么损的人。

我贴着墙,突然之间身体里那些充盈的东西都蒸发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干巴巴的外壳,一屁股坐在热乎乎的炕上。

可是心裏全是冰碴。

我太了解他了,他是个多么有责任心的人,他不爱我,还这样诱惑我。他捏着我的七寸,因为我爱他。他有着坚不可摧的外壳,他柔软的内里也希望我走进去,可是我只能在外面抓耳挠腮着急地转圈圈。因为那壳里已经有人了,她从没走出来过,没有人替我打开那扇门,我进不去。他始终都没办法爱我。若是以前,不爱,他绝对不要。

可现在不一样了,生命果真是奇妙的东西,可以让人放弃原则。

终于叶榛问我:“昨天我让你想的,现在给我答案。”

“我不要了。”

他忍无可忍,“唐果,你想好再回答!”

“不要!你那种廉价的感情我才不稀罕!”

叶榛又闭上眼睛,片刻睁开一片清明,“好,如你所愿。”

他说完扭头走了,那个干脆利落。我气得半死,想叫“叶榛你给我回来”,不过话在舌尖滚了滚又咽下去,真苦。什么叫如你所愿,怎么就如我的愿了,是如你们的大头愿吧!

下午的时候雪停了,这场大雪冻死了不少牛羊,晚上炊事员做的是烤全羊烤牛肉,暴风雨过后的天空全是密密麻麻如水洗的星星。因为没有电,兵哥哥们在谷场上燃起篝火,边吃肉边玩格斗。女医生女护士们在旁边鼓掌拍手,我斜眼看叶榛卓月坐在一起,不知道说什么说得那么高兴,笑得那叫一个妩媚淫|荡恬不知耻。

我胃口全无,捂着我的小珊瑚绒的毯子靠在草垛上看星星。对那些开屏的小孔雀视而不见。我终究是有过婚姻历练的成熟|女子,没办法跟这些未婚小年轻一样轻浮。医生还是要有医生的样子,平时八卦也就算了,在男人面前还骚得那么明显,一点都不矜持,不符合大多数男人的审美。

“你在这儿窝着干什么呢?还满脸杀气。”

我缩了缩脖子,“于雅致你离我远点儿,看见你准没好事儿。”

于雅致蹲下身子直愣愣地看了我一会儿,伸手捏住我的脸,使劲一掐,恶声恶气,“你是猪啊,连个消炎针都不打,你是不是真想当烈士啊?没见过你这么没出息的,自己跟自己生气,你不是挺能耐的?”

“你管我?!”一句话吼出来都带鼻音了。

“我就管你了。”于雅致把我拎起来,“打针去!”

“我不去,你管我那么多,一个一个的都嘴上说爱我,转头就跟别的女人出双入对的,还爱我?我还爱你呢,我爱你们全家!……”

于雅致好像也气着了,呼哧呼哧地喘了一会儿粗气,眼睛被风吹得通红。我觉得脸上冻得厉害,一摸才发现都是眼泪。原来我还这么难受,不过是个看起来张牙舞爪挥着大钳子挺吓人的螃蟹,其实一戳毙命。

“我爱你怎么了?凭什么你爱着别人,我还要对你好?就因为我爱你?爱一个人难道就一定要这么贱,明知道得不到还傻兮兮地去献殷勤?我跟其他女人试着交往有什么错?我也想找一个我爱的也爱我的人啊。”于雅致说,“我付出了没有回报,我没理由再去填你这个无底洞。”

谁都想找一个自己爱的也爱自己的人,我也想啊。

可是,若付出就去计较回报,这种精明的想法也只是在做生意吧,冷冰冰的东西,怎么能叫爱呢?

我笑了,我想这一定很气人,“于雅致,幸好我没爱上你,爱上叶榛或许真的很辛苦,要追他很累很麻烦成功率低。因为叶榛这个人啊,他很认真,把感情看得太重,而且死心眼,爱上了就死心塌地。不管别人爱不爱他,只要他爱着,就会坚守自己心底的感觉一直爱着,在你看来很傻是不是?可我觉得,被这样的男人爱上,那是多幸福的事情。因为你不必担心他对你的忠诚和爱会打折扣,也不必担心他对别的女人心猿意马,他的心裏只能住下一个人。他不是商人,他不精明,不会计较得失。在我心裏,只要他一直保持这种纯真,我就能一直爱他。可于雅致,真心是用真心来换的,你对我也许是有真心,可是有多大一点儿呢?而那点儿真心,连点肉味都尝不到,我怎么愿意要呢?”

恋爱中的女人就是这样,自己的情人是天仙,其他人再好都是狗屎。

如果我爱的是于雅致,说不定也会把叶榛贬得一文不值,可是,我知道我不会爱上叶榛以外的人。他就是天仙,我恨得牙痒痒也只能我骂他喷他,我手里拿着长矛,谁说他不好,我就戳死谁。

于雅致脸色发青地看了我一会儿,倒没生气也没发火。是啊,他本来就是一个连发火都要衡量一下有没有必要的人,就像物理书里教的那样绝对不做无用功。跟一个与他的未来完全不会发|生|关|系的女人,绝对是无用功。他攥紧的拳头慢慢放松,不冷不淡地说:“对,你们家叶榛什么都好,我就是这样没心没肺的混蛋……不过,现在你还是要打针,否则你连骂我的力气都没有了,怎么去跟其他女人争你们家叶榛?”

“于雅致……”

“闭嘴!”

“你唯一的可取之处是,你不会骗人,我就会。”

“骗人还能耐了,走,先去打针,扎不死你。”

这下我没拒绝,高高兴兴地跟着于雅致走了。

我跟于雅致果真适合做朋友的,像夏文麒那孙子说过的,跟唐果做朋友是最好的,如果不幸被她爱上,要么你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要么你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人——唐果同学评价,前半截是真理,后半截是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