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腿比两条腿快,那六条腿呢?
实际上,为了节省马力,也为了保护战马。跟随向宝出征的这个满编指挥的骑兵,每天只有一个时辰的骑乘时间,其余时候都是下马步行。
韩冈暗地里笑称他们是六条腿的骑兵。朝廷没马,不可能像契丹那样,每一个正兵几乎都能配上一人三马。连秦州的骑兵,也都只能是一个人配一匹马。韩冈从刘仲武那里对骑兵有了最直观的认识,很清楚以这支骑兵的行进速度,没有七八天时间,到不了古渭。而四天后,他们方才抵达永宁寨。
在永宁寨,向宝终于得到了他今次要指挥的军队,而韩冈的麾下,也多了一群人。被一纸调令紧急调到韩冈麾下的是甘谷城的朱中和甘谷疗养院的半数护工,他们收到秦州的调令后,就在伏羌寨等着向宝和韩冈一行。
韩冈前世听过一种说法,说死在战场上的军官,有两成是伤在背后。韩冈也很清楚,上了战场后,出些意外很正常。如果向宝肯让他在古渭寨设立医院,那他的安全可以得到保障,但如果跟在向宝左右,说不定就会出点意外,比如一支流箭什么的当然,这是指向宝发疯的情况下会做的事。
如果向宝足够理智,绝不会命人直接拿刀子捅自己,也不会玩什么流箭意外,最有可能的是给自己栽一个罪名,然后把王韶拉下水,这才符合向宝自己的利益。在军中杀一命官,向宝是给自己添麻烦,还得不到什么好处,除了能出一口鸟气。
所以韩冈现在还不到这么紧张,王韶那边的保险姑且不论,反正到最后,他还有摔断胳膊腿这一个断尾求生的招数在,要保住性命倒真的没什么难度。
为了整顿兵马,向宝在永宁留了两天。韩冈也初步把他的随军医院建立了个框架,朱中等人有了几个月的经验,比起韩冈来,手法更为熟练。
这一日,向宝终于把永宁寨的兵马整顿完毕。清晨时分,太阳刚刚升起,在校场中集合了今次出征的四千兵马。
就听着向宝站在点将台上放声豪言,而下面士卒们的欢腾声一浪接着一浪。
“只要尔等奋力杀贼,朝廷就绝不会吝惜赏赐!”
“杀光托硕部的吐蕃胡狗,回来自有金银美酒!”
“眼下我有四千大军,再加上古渭寨还有六千兵马!另外又有数十蕃部十万人马听候使唤,”向宝一口气把古渭寨的兵力翻了个好几番,“小小托硕一部,如何能当得我信手一击!”
向宝多年带兵,知道如何鼓动起士兵们的狂热,连大营门口的守兵都不知不觉的走进校场,跟着向宝一起热血沸腾。
向宝高高举起酒碗,誓师出征的血酒就在碗中摇晃。
一个风尘仆仆的士兵这时突然从大门处闯进来,他所骑的马匹上,用竹竿高悬着一条白绢,绢上密密的尽是文字。台上众官的注意力都一下落到了他的身上,他的这副模样是所谓的露布飞捷,身份是铺兵,传递的是捷报。
就听着他在营门处一声大吼:“大捷!大捷!王机宜在古渭寨运筹帷幄,调集七部兵马近万,昨日大破托硕部,生俘其族长以下酋领近百人!”
急脚递的铺兵吼了一声就跑了,赶着去秦州报喜,书着捷报的白绢如旌旗般猎猎飞扬。这名铺兵的目标并不是永宁寨,只是经过时看了这里人多,他就冲进来顺便喊上一嗓子,这也是露布飞捷的用意所在。
全场一片安静,静得仿佛在守灵。每个人都听清了那位铺兵的喊话,但没一个人能即时反应过来他到底说了些什么。
很静,很静,所有人都沉默着,虽然他们这时已经明白过来,但他们的沉默仿佛是在对方才的狂热做遗体告别。
哐啷一声,向宝举得高高的酒碗落在了地上,碎成了千百片。随着青瓷碎片的飞散,血酒为之四溅,沾湿了他的马靴。
向宝整个人摇摇欲坠,耳中嗡嗡直响,只有方才的那句话在耳边响着:
王机宜在古渭寨运筹帷幄,调集七部兵马近万,昨日大破托硕部,生俘其族长以下酋领近百人!
王机宜!
七部兵马?
大破托硕?
托硕族已经败了?这么说来,他方才的表演,不完全成了笑话?
向宝突然觉得眼前一片鲜红,莫名的人影在视线中晃来晃去,就像他就年在集市上看到的灯影戏。他们好像在说些什么,但向宝什么也听不清楚。
看不清、听不清,头又昏得厉害,他突的心中一阵烦躁,用力的推开周围的人。可下一刻,秦凤都钤辖的视野便完全黑了下去。
所谓釜底抽薪,不外如是。韩冈看着一头栽倒的向宝,微微一笑,缓缓地踱上去,‘想不到新店开张,第一个上门光顾的,竟然是向钤辖呢……’(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