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治大国如烹小鲜(下)(2 / 2)

葬清 义和团大师兄 1963 字 3个月前

由此开始,科道诸官沦为内阁权力斗争的鹰犬,对不同政见、不同立场的政敌,在内阁首辅或者本帮宿主的授意下“群起而逐之”。更有甚者,在明熹宗天启年间,大宦官魏忠贤权柄在握,大肆利用御史或者言官打击异己。

天启初,周宗建上书批驳魏忠贤专权用事,魏阉则指使给事中郭巩弹劾周宗建。其他科道官员如崔呈秀、倪文焕、石三畏等,御史王绍徽、崔维华等人,为魏忠贤打击东林党尽了犬马之劳。在明代后期朋党之争的漩涡,监察机构逐渐异化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此时的监察机构已经完全背离设置该机构的宗旨,成为了吏治进一步败坏的催化剂。

异化的另一种表现是,监察官员整体的堕落。

明洪武十三年正式确定了官员的俸禄标准,其中一品官员是87石/月、二品61石/月、三品35石/月、四品21石/月、五品16石/月、六品10石/月、七品7.5石/月、八品6.5石/月、九品5.5石/月。对比所有的封建王朝,明朝官员的俸禄是最低的。而且明朝廷在发放俸禄的时候只是发放部分禄米,其他部分通过折钞的方式发放,往往是朝廷变相地克扣官员的俸禄。

所以明朝廉洁的官员都过着相当艰辛的生活。如明英宗时期,御史刘准为七品官,每月实际发放的禄米只有一石五斗,养不活一家人,病死之后,还留下向同僚借的30石米的债务无法还。

明宪宗、孝宗时的张昺,官至正四品的四川按察司副使,因病辞官后生活无着,时而断炊,死后没有钱买棺材,还要靠旁人帮村才得以埋葬。明朝着名的清官海瑞,在右都御史的任上离世,死后清点其财产,“俸金九两,葛布一端,仅衣数件而已”。在这种艰难的条件下,监察官员要保持自己的操守是需要坚强意志的。

然而,在嘉靖、隆庆、万历时期,社会风气和道德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退化。一方面是因为这一时期工商业经济发展带来私人经济利益增长,另一方面,明朝内廷、宗室已经完全放弃了朱元璋所主张的节俭的生活方式,整个社会奢靡之风盛行。

为了过上富足的生活,俸禄微薄的士人群体逐渐放弃了正统的儒家观念,官员变成商人,权力化作资本,官场充斥着铜臭之气,当时的状态是“大官贪污受贿致富,小官舞弊勒索济生”,几乎是无官不贪。明代士林翘楚如夏言、严嵩、徐阶、张居正无不身家百万、富可敌国。

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虽然科道官员当初也有舍己为国、一心忠于朱家王朝千秋大业的理想,但儒家伦理价值观总归经不住私人经济利益的强烈持久冲击,最终丧失自我,成为了说一套做一套的伪君子。李贽是明朝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万历五年做过姚安的知府,在面对私人利益和儒家伦理之间的挣扎,他这样自嘲“志在温饱,而自谓伯夷叔齐;质本齐人,而自谓饱道饫德”,而对当时读书人的目的也说得非常的直白:“自朝自暮,自有知识以至今日,均以耕田而求食,买地而求种,架屋而求安,读书而求科第,居官而求尊显,博风水以求福荫子孙”。久而久之,缺乏有效监督的科道官员就同样染上了官场恶习,要么逐权逐利、贪渎成风,要么随波逐流。

这些监察官员“以缄默为老成,以謇谔为矫激,已难乎其忠直亦”。而一旦监察官员开始贪赃枉法、收受贿赂、滥施淫|威、巧取豪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就沆瀣一气,对社会的盘剥就更加变本加厉、有恃无恐。

明朝初年的陈宁是明早期御史台的左御史大夫,在苏州时征收赋税非常苛刻,经常用烙铁烧人,当时官吏百姓都深受其苦,称其为“陈烙铁”。

嘉靖时期的赵文华,曾以右副都御史身份总督江南、浙江两省,也算是都察院的重臣了,同样也是下欺将士、上进谗言、打击异己、大肆搜刮。到了崇祯年间,“为人贪鄙无远略”的马士英,也担任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和右都御史,他在巡抚宣府时,刚到任一月就“檄取公帑数千金”。面对监察官吏普遍堕落,万历年间御史陈登云有这样的感慨,“夫台谏为天下持是非,而使人贱辱至此,安望其抗颜直绳,为国家除大奸、歼巨蛀哉”,言语之间流露出对监察系统的彻底绝望。

监察体系的两个致命缺陷,也并非明王朝所独有,可以说,中国历史上所有的封建王朝都是这样。这也使得明王朝的监察系统逃脱不了异化的历史命运。而异化了的监察体系无法纠正官场弊政,只会加速王朝统治集团的整体腐败,最终导致了历经十七代、二百七十六年明朝的灭亡。

明王朝是一个由完全意义上的农民起义者建立起来的帝国,其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寒微,身受贪官污吏欺压之苦,对元朝因为吏治败坏而导致亡国的教训有深刻的认识。所以,在明朝建立之初,就对国家吏治大加整饬,力求建立一个政治清明、百姓拥戴的盛世朝廷。朱元璋的确做到了这一点,从而使自己成为历史上的一代明君。然而,曾经强盛的明王朝,同样也因官员的腐化走向了灭亡,并没有逃脱封建王朝历史轮回的命运。其兴也吏治,其败也吏治。

“我算是明白父王迟迟不肯登基称帝的原因了。父王这是要先亲自打造一架关押自己的牢笼!”

龙轩提笔写书:“论监察之体系独立于政权系统之外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