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封官授爵,定国是诏(2 / 2)

葬元 武猎 2128 字 20天前

冗长的诏书中还说,国家的盐,铁,矿,茶,全部由朝廷专卖,任何私人不得插手。

至于特察局,李洛始终没有把这个机构摆在明面上。不但元廷不知道特察局的存在,就是唐国官员,也有很多人不知道。

特察局迟早要光明正大的出现,但不是现在。情报机构这玩意儿,无论是对外对内,都不易过早让人知道。

其他诸如太常寺,翰林院,鸿胪寺,钦天监,市舶司等机构,一如唐宋。李洛暂时并没做出改变。

总的来说,李洛的机构改制,并没有太大的改变,还是封建社会那一套。

至于后世的很多机构,他根本不打算设置,太不现实。

今天的改制只是初步的,慢慢来,不要急。

接着,又重新强调了国旗,国徽,国花等象征,要求全体唐国军民一体知晓。

此时,马致远念的口干舌燥,但还要继续念下去:

“……改省道为州。分江浙行省为浙州,扬州。改江西行省为赣州,改福建行省为闽州。州设州牧,州丞,州史。州之下设郡,郡设郡守,郡丞,司马。郡下设县,县下设乡,乡下设村,俱设乡村公所……”

这就是地方官制了。增加了乡村两级,将王权伸到基层。

“……三府为一品。九部正二品;各司,各州牧为正三品……各郡正五品;各县正七品,乡正九品,村正十品。”

连品级都定好了。

不过,李洛没有马上推出海东实行的三级学堂制度,因为在偌大的东南,现阶段根本无力推行,也不是当务之急。

接下来就是军制。

《定国是诏》明确规定,兵员招募以及退役,抚恤,武官升迁任免等权责在兵部。管的是军政。

而军令之权则在军师阁。

军训和统兵权,当然在各级将领手中。

乍一看和宋朝很像。

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唐国的文官除了财政后勤,不得插手军队事宜。而兵部和军师阁的官员,也是由武将充任,不是大武士出身的武官,无权掌管军事。

第二个不同就是,唐国军人警士的地位和待遇,要远超宋朝的“贼配军”和捕快。

就连军人和警士犯罪,也是由宪兵司和军法堂负责制裁,其他机构无权插手。

“……大唐军务编制,以营师旅团联队都什为序。分设十级军衔,三级武士;营等同九部,师等同各州,旅等同各郡,团同各县……”

随着唐军规模和战役规模的扩大,原本两万人的营,明显不适合再作为战略单位。于是李洛在营之下增加了师一级编制。

古代,营往往代指“军”,编制可以很大,和后世的营完全不用。李洛以一师辖三旅,设师督统之。全师加师督的中军,高达一万八千人。

营则辖三师,仍然以营督统之,一个营的兵力达到五六万人,足够作为战略单位,独当一面的担负方面军的作战任务。

关于军制,李洛没有在诏书中说的太多,算是一笔带过,就是告诉百姓,唐军大概是怎么回事。

最后,就是百姓最关心的税率和均田令了。

李洛把这个作为压轴的重头戏,放在了开国大诏的最后。

“……自今日起,取消人丁税,永不加征口税。而田亩农税,商税,盐税,俱收货值二成,地方郡县,严禁加征……”

“……有产既有税,遑论宗室,官员,勋爵,武士,百姓……除入祭忠武神宫之烈士家属,概莫能外……”

这一招完全砍掉了特权阶级不用缴税的待遇。避免再犯明朝的错误。

二成征税低不低?

说实话,不算低了。

但和元朝乱七八糟的苛捐杂税一比,却好的太多太多。

相差几倍!

虽说二成税率不算高,但不再有人包税了,没有“中间商吃差价”。那么唐国的财政不但得到保证,百姓的负担也减轻很多。

通过这个税收,专营专卖,和海贸制度,唐国的税收绝对少不了。

元朝的税收为何那么多?就是因为元朝对盐务和海贸的管理极其严格,严格到在宋朝富得流油的大盐商,到了元朝个个成了肥羊,惨不忍睹。

蒙古官人根本不让盐商赚钱,不但渠道控制的很死,税收也极重。

可到了明朝,由于明朝的专营专卖和海贸制度形同虚设,导致大盐商们富甲一方,官商勾结,让明朝活活穷死。

只要制度合理公平,哪怕税率不高,照样能让国库丰裕。

最后,就是最重要的均田令了。

均田令是北魏隋唐的土地分配基石,也是北魏隋唐强大的重要原因。趁着用武力从元廷手中夺回了东南,李洛当然要推行均田令。

之前贾似道搞公田法,遭到大地主们反对,结果没搞成,他自己也被黑的不像话,还不得好死。

现在,东南的大地主们,大多被唐军镇压,他们兼并的大量土地,也成为李洛的王田。

唐国具备推行均田令的条件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田,俱为王田公产,不得私自买卖。百姓授田,可永世耕种,不可须臾典卖也。官民人等所受田土,非获罪不得夺田……”

首先一个基点,天下所有的田地都是国有,不得私自买卖。

但是,也强调了使用权的稳定。百姓可以世代耕种,只是不许买卖。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本质上就是私田制。只是以公田的名义,从法律上禁绝了买卖,抑制了土地兼并的可能。

因为你兼并的土地再多,朝廷一句话就可以收回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