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0章 三之死(1 / 2)

贼警 虾写 2175 字 4个月前

刑警队吴警官找到尸体,按照程序,报指挥中心,要求物证,法医进场,并且要求派遣巡警或者相关警员维持外部秩序。

很快张副局长、吴警官还有左罗进行了三方通话。左罗道:“七组的意见是,目前距离学校放假还有十天,如果这时候学生和家长们得知高三遇害,那自然会推理出高一和高二也遇害,肯定会造成恐慌,学校必须停课,极有可能学校提前放假。但是按照我们的推测,我们认为凶手还在这所学校内,将来再开学,凶手仍旧会给师生带来巨大威胁。”

张副道:“吴警官,Z7意思是,小规模派人进入收集证据,暂时不对外公布找到尸体,只和校长说明。”张副和吴警官年龄差不多,称呼小吴没那资格,偏偏吴警官又没有副队长和队长这样的职位,最后就称呼吴警官了。

吴警官道:“这不是我做主,你们决定就可以。”

“我是向你说明不会派遣很多人过去的原因。”

吴警官回答:“明白。”目前主办案件的是Z7,找到尸体的人是白雪,又是副局参与,他没有必要非要坚持标准做法。每个案件都有不同,墨守成规并非好事。

吴警官那边挂电话,张副道:“左罗,你们只有五天时间,扣除今天只有四天,不是限制你们破案时间,而是因为五天后上午要举行每周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必须通知高三的家属,高三的家属可能会发出一些情况到网上,另外高一和高二两人的亲属……所以,五天时间,只能争取这么多。另外一点你要知道,我们现在是对公众选择性的隐瞒,如果在这五天内再有人失踪或者死亡,你我都逃不了干系。因为是我们的一面看法导致了悲剧的再次发生。假设如果当时我们公之于众,学校停课,那新的受害者就不会出现。你明白我意思吗?”没风险就是停课,开学后死人后再说,但这不是负责任的做法。

“明白。”左罗回答。

“能接受吗?”张副意思是能接受惩罚的后果吗?可能是渎职罪。

“可以。”左罗道:“目前线索表示学校有一位凶手,我们如果公之于众,我们就缺乏线索的来源和调查的方向,那下学期开学,师生们同样要和这位凶手在一起。”

“明白就好……你觉得是连环杀人案吗?”张副问。

左罗道:“暂时无法回答,我需要法医和现场的报告。苏诚偏向不是,他认为如果是连环杀人,为什么高三尸体暴露,高一和高二的尸体却无影无踪呢?”

……

警方一个六人小组便衣进入学校,隐约说明是找到某位失踪学生的私人物品,也没明说,暂时封锁了体育馆的一号通道储藏室附近区域。高三的尸体在篮球筐内,由于女性多不喜欢篮球,所以篮球设施虽然按照人数比率采购,但很少用到这么多。储藏室没有锁,裏面都是体育器材,没有人盘点,只有在体育课时候,很小可能体育老师或者体育老师会让学生去拿一些需要的设备出来。

现场发现血迹,死者初步判断死于利器,利器从其右耳垂偏后下方刺入,刺入不算深,但那位置属于要害,死者很快就毙命。从现场血迹形状看,凶手杀人后拔出凶器同时,用布或者其他物品遮挡住了血液喷溅。凶手将尸体从两米外移动到篮球筐内后再拔出凶器,地面上只有零星的血迹,似乎地面铺盖有东西。在装满三十个篮球的篮球筐内底部,有大量的鲜血,由于底部非透明,并且密封性好,没有鲜血溢出,从外部很难发现,毕竟多数篮球早就没气,如同叶子一般盖在尸体上。

根据校长所说,全校最偏僻的地方就是体育馆,比体育馆更偏僻就是体育馆的储藏室,除非开运动会,否则储藏室几乎没人会进入。体育馆很大,四百米的跑道,足球场草地,还有两千多个座位,光是出入通道就有六条,对应储藏室六间。平时上体育课,就是利用跑道跑步,如果是篮球课之类的,体育老师教务办公室就有篮球。

物证组证实校长所说,这地方灰尘厚实,纸箱,木箱,杠铃,哑铃,排球,乒乓球桌之类的,都是堆放很久没人动的。这也和A市有关,体育器材必须按照学生数量比例配备,物证组甚至找到了生产日期是七年前的羽毛球拍。学生可以不用,但是必须要有。

苏诚穿着睡衣,在电脑上看照片:“这地方是幽会的好地方,我今天走了一圈学校,感觉也只有体育馆最有可能藏有秘密。保衞科怎么样?”

“体育馆属于巡保,巡逻保安会经过,上正门高台看下情况,没事就离开。”

体育馆跑道内有足球场,但是让青葱少女们在草地泥土中打滚,她们是不干的,足球比篮球还糟糕。再者女足根本没前途,虽然国内女足在全球排名很高,但非国家队联赛球员的收入比普通白领还低,更不用说和男足比较。有一次比赛中,女足在主场打门,一脚把球门射穿,解说员那个激动,牛吹的那个飞……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都会想一想,为什么能把球网射穿,这得多烂球网才能射穿?踢的是足球,又不是双立人。相比男足,烂队的三号门将,一年加上赞助商给的产品收入就破百万。为什么有这么大差距?简单总结,球迷脑子住着一个科学家,名字叫瓦特。

苏诚道:“从现场看,似乎接近激‘动’犯罪,两个见面,杀人。受害者是背后被袭击,而且凶手很接近受害者,受害者是相信凶手的,熟人犯罪。”

左罗道:“奇怪的是凶手带了凶器。”现场没有利器。

苏诚:“高三失踪时间是十一点二十分放学,到下午两点四十分第一节课。这个时间她去了体育馆储藏室……根据她同学证词,上午大课间,她还说昨天打听到今天中午有红烧排骨。手机上社交软件,通讯记录,短信,未发现这期间其有接受任何信息。”

左罗道:“凶手和她有正面接触。储藏室是他们的老地方,一个眼神或者几个词语就可以让其知道。所以应该是师生,不太可能是职工。”

苏诚道:“我还是看矛盾,现场看应该是激动杀人,凶手擦拭了多处地方,如果凶手有准备,不会需要擦拭这么多地方,甚至可能不需要擦拭。为什么会有凶器呢?如果高三之死和高二,高一有关,为什么不将高三如她们一起消失呢?”

“不是连环案?”

“我认为不是,但是不排除中间有关系。我们现在可以假定高三在储藏室和某人幽会,如果这人和高二,高一都有关系的话,能耐太大了点。”

法医打来电话:“死亡时间可以确定是12号中午左右,死亡原因是利器导致出血,我刚解剖了尸体,发现她在死前一个小时内进餐,吃的是汉堡。”

“汉堡?”左罗疑问。这是封闭式学校,裏面没卖汉堡,她怎么吃到汉堡的?

“外卖,老师。”学生不可能拿外卖,老师可以。

左罗拨打电话:“宋凯,调12号上午到中午学校正门监控,看是不是有汉堡店送餐到学校。”

物证组和法医在很多案件中有决定性的作用,这次现场表明是激动犯罪,激动犯罪会留下很多证据。

凌晨一点左右,宋凯打电话过来:“老大,是小可爱虾汉堡店送的餐,九个汉堡,三块鸡排,三份薯条,六对鸡翅,三份浪漫法国套餐。送的时间是上午第三节课下课,按照监控,收汉堡的是张英老师。整个白天,只有一份外卖送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