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施压(2 / 2)

宅女恋人 月斜影清 7744 字 2个月前

林佳妮笑:“伯母,我去做菜,好好给叶哥哥补一下。”

姗姗立即赞成:“好耶,佳妮,我给你帮忙。你的拿手菜烤龙虾,我好期待。我们先去买材料吧。”

“叶哥哥,你陪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叫陈嫂去吧。”

“我的独门秘方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得自己亲自去,叶哥哥,送我们去嘛。”

叶夫人看两个女孩子雀跃,笑着看儿子:“你就陪她们走一程嘛,你整天待在实验室,出去逛逛也是好的。再说佳妮她们还是第一次来你这裏呢。”

叶嘉只好答应。

客厅里,只剩下二人。空气仿佛都冷了下来。

叶夫人毫不掩饰眼神的锐利,细细地打量冯丰,从脚到头,又从头到脚。冯丰在她锐利的目光下,几乎无所遁形,坐立不安。叶夫人似乎十分满意自己眼神的杀伤力,来之前,她已经做过充分的准备工作,来之后,她又先在屋子里裡外外地看过,问了一些叶嘉她的情况,占住了先机。

她的声音不冷不热:“冯小姐,你父母做哪一行的?”

“她们已经过世了。”

她“哦”了一声,又看冯丰浑身上下的衣着。她是行家,这个女人身上虽然不是什么花里胡哨的时髦,可都是价格不菲的精品。她还看过冯丰的卧室,看过那些琳琅满目的衣服和化妆品,知道这个女人,吃的穿的用的住的,全部是自己儿子的。换言之,她根本就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女人——现在,牢牢巴着自己的儿子,妄想乌鸦变凤凰,就此富贵荣华。

在叶家,元配的三个儿女已经各掌一方。叶夫人只得叶嘉一个儿子,待叶晓波虽然视为己出,可是,叶晓波不争气。现在,她唯一能指望的就是叶嘉了。叶嘉在叶霈心裏还有很重要的地位,是因为他显赫的名声,如果再加上一门显赫的婚姻,母子俩在叶家的地位才能真正稳固。可是,叶嘉要是跟这样一个毫无背景的穷女人结婚,自己这一辈子还有什么指望?她心裏又失望又气愤,只不动声色。

“听说冯小姐也是C大毕业的高才生,要知道,现在社会风气虽然开放,可是,未婚同居,并不是淑女行为。叶家的家风,还没有开放到这个地步……”

冯丰的脸上火辣辣的,像被人煽了一耳光。

“现在的女性不是讲究自立自主吗?冯小姐年纪轻轻怎么没有出去做事啊?”

寄生虫,有人指着自己的鼻子骂“寄生虫”。心裏卑微的声音在抗诉:不,我也完全能自己养活自己的。可是,自己住在这裏,自己确实吃穿都用着叶嘉的。冯丰无法回答,又无法不答:“我,我现在在念书。”

“为增加更多钓金龟婿的资本?”

叶夫人轻蔑的眼神扫过她的面孔,冯丰迎着她的目光,微颤,发现,钱真是这个世界上力量最强大的东西。因为钱,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妇人就恨不得以言语为武器,一个回合之间就将自己斩草除根。这是最市侩的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叶夫人是个聪明人,知道对付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方法。

心裏压抑的屈辱几乎要崩溃要爆发,可是,她是叶嘉的母亲,她是叶嘉的母亲!冯丰深吸一口气,一言不发。

叶夫人坦荡荡的语气:“冯小姐,看样子你也是个聪明人,我们就不用捉迷藏了。叶家的门槛太高,你永远也无法进得来……”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嫁入叶家!我只是和叶嘉在一起!”

“叶嘉终究是叶家的一分子。冯小姐,你真是天真,难道你让他从此就彻底脱离叶家?”她冷笑,“现在的年轻小姐们一个个怎么变得那么野心勃勃?以为掌控了一个男人就能嫁入豪门了?先是一个芬妮——冯小姐,我敢保证,最多还有三个月,叶晓波就会自己回到家里来的……”

这也是冯丰自己的看法,她很想笑,许多人真的是在照时间的镜子,轮流照出自己的未来。

“我可以给你一笔钱。不要说你读完研究生,就是读完博士,或者一直读到老,都不成问题——只要你离开叶嘉!”

是可忍孰不可忍。

冯丰笑起来:“多谢。可是我不要支票,要现金……”

叶夫人愣了一下,这么爽快?

“对我这种穷人来说,支票太虚了,给我现金吧,拿一摞一摞的现金往我身上砸,看看到底需要多少现金才能砸死我。”

叶夫人脸上的假笑再也维持不下去,冯丰的声音也维持不了镇定了,转身,想往卧室走,可是,卧室并不是自己的。想出去吧,又怕碰上叶嘉,一时间,竟然觉得天下之大,根本无容身之处。

叶嘉带着二姝回来,屋子里风平浪静,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冯丰和叶夫人都面色平静,每一个人都是演员,小心翼翼又老练无比地扮演着和谐的角色。

林佳妮和姗姗一番忙碌,丰盛的菜肴端上桌子。叶夫人赞不绝口,直夸林佳妮大家闺秀才艺出众,厨艺也这么好,要拴住男人的胃才能拴住男人的心,是做媳妇的理想人选之类的。

众人吃饭,和乐融融,别人笑冯丰也笑,别人说她也“啊”一声,却完全不知所云,食不知味,彻底是八仙聚会的老九——一个多余的透明人。

饭后,叶夫人条理清楚地分派房间,林佳妮和姗姗住进了客房。她住卧室——冯丰的卧室已经被陈嫂全新收拾出来作为老太太的房间。冯丰不敢进叶嘉的房间,她一直住在叶嘉的房间——可是,今晚!

她想找个什么借口离开这裏,她想自己睡沙发?她想自己如何才能自动消失?

叶夫人盯着她,她心裏乱跳,手被抓住,叶嘉微笑着看着母亲:“你们早点休息,我和小丰也很困啦,不陪你们了。晚安。”

他拉着冯丰走进房间,身后,叶夫人的目光要射出刀来。

门关上,可是,有目光会穿透门。未婚同居,无论如何是一件不理直气壮的事情,尤其是几千年的大众心理——那仿佛是极为可耻的事情。

冯丰忽然明白,一纸结婚证,是遮羞的膜——在中国,没有什么二人世界之说,你不是和一个人过日子,你是和一群人过日子。谁也逃离不了谁的目光。

她羞愧而惶恐,却又无法在叶嘉面前表露出来。难道要让他知道自己和他母亲第一眼就不合,从此视为彼此的天敌?难道要他面对母亲和妻子同时落水,你先救谁这样的恶俗选择?

她悄然隐忍,只悲哀地意识到:即便自己如何努力,也讨不了叶夫人的欢心的,何况,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努力的方向。

对于某些人,要讨他们的欢心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显赫的家世,万贯的家财。可是,这偏偏是自己努力也得不来的。

她强颜欢笑,丝毫也不表露出来,然后,她听见叶嘉轻微的酣睡的声音。他搂着她,一只手还拉着她的手,那是因为他怕自己又在半夜将她踢了下去。可是,其实只踢了前两三个晚上,这么长时间,他再也没有踢过她了,他已经完全习惯了自己的床上有一个女人。

她微微松开他的手,他的手无意识地又轻轻抓住她的手。她不再松开,悄然翻了一下身,流下泪来。

叶夫人住了下来,说喜欢这裏的花草树木和清新空气。

林佳妮常常来陪伴她,因为叶夫人自己没有女儿从小就喜欢林佳妮,她说自己一直渴望有这么一个贴心的女儿,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希望她陪在身边。

林佳妮并不多言多语,她也喜欢这裏的花草树木,更喜欢叶嘉。她热情而大方,每天看到冯丰,总是很亲热地叫她“小丰姐姐”。她会弹钢琴,还会做几个精致小菜,拿手的是“盐焗大虾”,也是叶夫人最为喜欢的,每次都吃得赞不绝口。

叶夫人特意订了钢琴送到这裏,尽管林佳妮一周才来两三次。可是,只要她一来,常常,客厅里的景象是:众人围坐闲话,林佳妮优雅地弹着钢琴,有时,姗姗在一边唱歌。叶夫人、叶嘉、林佳妮,甚至姗姗,他们似乎才是一家人。

家里多了一个年轻女人,可是,冯丰连讨厌的神情都不敢流露,因为,林佳妮天真单纯,的确一点也不令人讨厌。冯丰更不敢流露出不欢迎的神情,因为,这裏其实并不能由自己做主。

叶夫人自第一天诘难一番后,当面背面都不再对她发难了。儿子不在家,她就和林佳妮一起修剪草坪花园或者运动美容娱乐出去逛街,彻底当冯丰透明人。

儿子在家的时候,她偶尔也和冯丰说话。更多的时候,她让林佳妮弹琴、插花,优雅地展示少少精良的厨艺和美味,还有她永远春风化雨的温柔的性格,如田螺姑娘般只付出不索取。她不动声色地,通过对比,让林佳妮的优雅趣味、让林佳妮的长处完全凌驾在冯丰之上,希望在儿子面前有个潜移默化的影响,那比生硬的说教和强迫有效多了。

冯丰越来越觉得自己在做客,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做客,这裏,再也没有丝毫“家”的感觉。也许,这裏本来就不是“家”。

周五,叶嘉回来得很早。

冯丰从书房里出来,叶夫人和林佳妮已经迎着他跟他在说话。

叶嘉见到她,随手递给她一张支票:“小丰,这是一个新开发项目发的奖金,你拿着。”

冯丰接过,自从两人在一起后,叶嘉就不管自己的钱了,无形中,都是她在安排和处理。

她抬头,忽然接触到叶夫人奇怪的目光,立刻噤声。悲哀地意识到,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印象分更低了:一个牢牢掌管她儿子钱包的贪财的女人!

林佳妮笑吟吟地端了一个水果拼盘出来,五色的水果在上等水晶盘子里被摆放得精美绝伦,这是她一个下午的成果,专门等了叶嘉回来再吃的。

她拿起同样精美的叉子递给叶嘉,笑得如一个温存体贴的妻子:“叶哥哥,吃吧。”

心裏如哽了一根刺,当晚的饭菜很丰盛,冯丰却吃得什么滋味都没有。

那个项目的研发取得了很大进展,正在筹备后期开发研制,中间有一段空隙,所以叶嘉每天工作后很早就会回家。但冯丰却越来越不爱待在家里,借口要念书,开始整天在外面逛,在C大的校园,在图书馆里,或者干脆逛大街,直到精疲力竭才回去。更危险的是,她发现自己渐渐滋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再也不要回到那里了吧。另外寻一个地方吧。哪怕自己一个人生活。

这种逃避的情绪一蔓延开来,当她的目光总是有意无意地看向一些住房出租的广告牌时,她蓦然心惊:叶嘉对自己那样好,那样无可挑剔,自己难道就不能为他忍耐一下吗?难不成,叶夫人还能在这裏住一辈子?只要叶霈一回家,她立即就会回去的。

自己是要和叶嘉过一辈子,而不是和叶夫人过一辈子。

心裏忽然很沮丧:一辈子太长了,要如何才能混一辈子?

这天早上,她在叶嘉的书房里找资料,迟了一点出门。

外面,林佳妮在弹钢琴,叶夫人听了一会儿,见冯丰出来,叫住她:“你也听听吧,佳妮弹得挺好的。”

她礼貌地坐下:“是啊,佳妮确实弹得挺好。”

“你听得懂吗?”

冯丰面上一红,叶夫人仿佛是随口一问,眼中那种毫不掩饰的轻蔑和嘲笑。她暗吸了口气,自己的确听不懂。可是,辨不出琴声的好坏就罪该万死?

“佳妮出自名门,难得的是性格好,会做菜,会弹琴,漂亮高雅,要有个这样的媳妇,才不枉一生啊……”

冯丰完全接不下话去。

林佳妮仍然沉浸在她的琴声里,丝毫没有意识到这边两个人汹涌的暗潮。叶夫人话题一转:“佳妮,下个月是你伯伯六十大寿,你可要做叶哥哥的舞伴哦……”

林佳妮合上琴盖,面上是很梦幻的笑容:“我很想和叶哥哥跳一曲啊,很早以前就想了……小丰姐姐,可以吗?”

可以吗?可以吗?

“你小丰姐姐学业繁忙,没空的,那天,还要你多陪着叶哥哥。是吧,冯丰?”

这个女人在如此明显地拒绝自己登叶家大门。她在这裏赶不走自己,可是,她在叶家可以全权做主。

冯丰拿了书包,几乎是落荒而逃。

在C大的图书馆呆坐几个小时,什么也看不进去。她看看时间,才下午四点多。早了,太早了,夏日天气长,要混到天黑,真的是一件太不容易的事情了。

对面的荷塘里,遮天莲叶无穷碧,她摘了一匹大大的叶子覆盖在头上,坐在木椅上,倚着靠背假寐。

有男孩子吹着口哨,她睁开眼睛,是前来搭讪的,个子高高,小小眼睛眯缝着,特别阳光的笑脸。她想起自己刚进大学那会儿,高分子专业的女生很少,那时自己好像也比现在更青春更好看,也曾是“抢手货”,不知为什么居然瞎了眼睛挑了个张真,又遇上柯然这样的对手,从此,情路黯淡。毕业后,蜗居在家成为与世隔绝的“自由职业者”,根本不与外界接触,更不认识人,幸好,后来有了叶嘉。

“同学,我可以坐这裏吗?”

她微笑着起身:“你坐吧。我正要走了。”

男孩子愕然,微微有点尴尬。她将手里的荷叶递给他:“捂着清凉点。”

男孩子笑起来:“我叫黄辉,法律研二的,你大几?叫什么名字?”

“我?还没考上研究生呢。”她挥挥手,“再见。我正在努力明年成为这裏的学生。”

她背了书包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前面是C大的露天体育馆。前面人山人海,一窝蜂似的,震天的摇滚音乐,似乎都要将人的耳膜震破。

她信步走过去,才发现临时搭起的台子上,大大的横幅上写的是“超级帅哥”拉票会和小型歌友会。

无数的女生拿着鲜花和大幅的海报,放眼望去,密密麻麻的是李欢的头像。李欢,什么时候变成了“人气王”?

为什么这个男人总是脱离不了一个“王”字?

前面几个“超级帅哥”出场,虽然号称“超级帅哥”,可还真不过一般一般全国第三,唯一的优势是个子高,起码都在一米八以上。然后,又是一个帅哥出场,大眼睛双眼皮,面色白净,很害羞地微笑,完全是标准的“花样美男”,清秀得让人恨不得冲上去咬一口。这个人也是短信的前三名,人气挺旺的。他的出场得到了高分贝的尖叫。

终于,轮到李欢上场。

他穿一件红色的衬衣,下面是一条白色的裤子。挺拔中又多了两分罕见的俊秀——

冯丰从来没有见过男人可以将红白两色穿成这样傲岸而俊秀,仿佛一棵开花的树。台下,女生们震耳欲聋地尖叫,台上,李欢微笑着弹琴唱歌,眼底又带了一丝落寞——正是最谋杀菲林的那种忧郁,某一个侧面看过去,特别像年轻的周润发在《上海滩》里的某个片段。

暴君竟然变成了这样!

冯丰的眼珠子几乎要掉下来,看前面一个尖叫的女生举着的广告牌,上面有李欢的小档案:

<small>昵称:欢欢</small>

<small>年龄:25岁</small>

<small>身高:187公分</small>

<small>体重:75公斤</small>

<small>爱好:弹琴</small>

额滴神啦,李欢咋变成了25岁?她忽然想起,自己那次看到李欢的身份证,好像真的是25岁——1250岁倒还差不多,怎会25岁?叶晓波估计是为他在娱乐圈的路更好走才给他弄了个25岁吧?就冯丰的记忆里,他在皇宫时也应该是30来岁了。

难怪谭咏麟私生子都几个了,还永远说自己25岁!

李欢在弹琴,冯丰对音乐和乐器都不甚了了,也不知他弹的是古筝还是古琴。可是,看那琴弦的样子,电视里一般看的是那些白衣飘飘的剑客或者女孩子才弹的。

李欢弹古琴唱流行歌曲,是陈奕迅的《你的背包》:

<small>一九九五年我们在机场的车站</small>

<small>你借我而我不想归还</small>

<small>那个背包载满纪念品和患难</small>

<small>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small>

<small>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small>

<small>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small>

<small>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small>

<small>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small>

<small>背了六年半</small>

<small>我每一天陪它上班</small>

<small>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small>

<small>我的朋友都说它旧得很好看</small>

<small>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small>

<small>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small>

<small>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small>

<small>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small>

<small>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small>

<small>这个世界上,原来什么都会改变。</small>

一千多年前的暴君,站在现代的舞台上,唱着流行歌曲!

尖叫声响成一片。冯丰在尖叫声里慢慢远去,她想人生真是奇妙,那么陌生的人,可以跨越了千年纠结许多恩怨情仇。

而真要面对面了,即便擦身而过,彼此也可以从不知道对方来过这世界。

她忽然想起,明天就是周五了,明晚就是“超级帅哥”的十进八了,自己还没给李欢投票,于是,赶紧拿起手机发了十五条短信。待短信发完,已经走出C大的校园了。

李欢收好琴,下台,往人群里一看,微笑示意,感谢歌迷。

视线忽然落在一个背大书包的女孩子的身上。那真是一种小概率事件,在千万人中,不知为什么会突然看见那样一张脸孔。

仿佛有一种奇怪的牵绊,只要她一出现,他立刻就能感觉得到。

她穿牛仔T恤,青春洋溢,面色红润,绝非昔日夜猫子习性所常见的苍白和憔悴。她已经转身,背着大大的书包,走在C大的校园里,长发在晚风里微漾,像一个朴素而美丽的大一女生。

多么陌生的人,多么巨大的变化。

每个人似乎都在改变,那么,什么是没有改变的呢?

冯丰在一个小面馆里吃牛肉拉面,只因要逃避回“家”吃晚饭的难堪。她不喜欢任何面食,可是,吃面是最简单的选择。很多时候,人们并不是因为喜欢而选择,而是因为方便而选择。

手机响起,小面馆里人声嘈杂,她听见李欢的声音有些飘忽:“冯丰,我刚刚看见你,我在C大……”

哦,李欢的眼睛一直很尖的。

她笑起来:“我还以为你变大牌了,就不认得我了呢。”

“你化成灰我也认得的。”

第一次,两人的语气如老朋友。

很长的时间,心裏都是有障碍和隔膜的,各种恩怨纠葛如刺哽在心裏。都是李欢偶尔给她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短信问问,而她,几乎绝少主动和他联系过。因为,她根本无法平静而正常地和他交往。

忽然觉得很轻松。现在才想起,就算是个朋友吧,有个朋友,也是好的。

“冯丰,我看见你背着书包……”

“我在C大念书呢,呵呵。”

“念书?叶嘉把你撵了?”他完全是开玩笑的口吻,“真的被我说中了?”

她结账走出店门,外面终于清静了一点儿,她学足了他的口吻:“是啊,叶嘉把我撵了。所以,我还是要自食其力了。你呢?成名了?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吗?”

“当然了。比我以前的后宫三千更多。冯丰,我一千万粉丝,你没看到我的短信吗?上一周已经突破一千万了……”他扬扬得意,“老实说,冯丰,你是不是后悔了?”

“嗯,我后悔了,后悔得要死……对了,我看今天的报纸,给你们做了个‘最受富姐欢迎’的身价排行榜呢。你是第一名,以后,陈姐之流再要给你小费,可不是五千了,起码得五十万、五百万……我要努力挣钱去也,否则,连你的小手指都摸不到一下……”

“刻薄的女人,该死的女人……”

对面,是李欢的笑声,大笑。自从来了现代,冯丰极少听他这样笑过。他是真正适应了现代的生活了吧。往日的李欢是压抑而孤独的,现在,每天被鲜花掌声和忙碌包围,即便孤独,也要让道的。

“冯丰,你在哪里?”

“怎么?想来看我?呵呵,想骗我啊,据说你们统一住在训练营,根本不敢单独行动的……”

“你倒打听得清楚呢。”

“拜托,报上都刊登了。还说你换了两个手机了,都是最新款的高档手机,李欢,你老实说,是不是富姐送的啊?”

“你这是什么话?我自己赚钱买的还不好……”

“有影射你被圈内大富姐青睐哦,是不是就是那个陈姐?嘻嘻,你还是成了她的床上娇客?”

“冯丰,我掐不死你……”

“嘿,我提醒你一下哦,据说很多内鬼偷了明星的手机爆料的。你手机要放好哈,或者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最好随时删除,要是流露出去的话,你的形象就毁啦……”

“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冯丰,你倒说说清楚,说不清楚我掐死你……”

挂了电话,才发现,这该死的时间还是没有过得多少,才五点半。

回家,完全成为了一种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