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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死了,吃饭吧。”刘若若说着这话,便进了屋。
只是一件寻常的事罢了,她也没打算多问。
紧赶慢赶地又忙活了两天,地里的高粱总算是全部收完了。
没有那么大的打谷场,刘若若便让人拉了大石碾子,就地打了场。收完的蜀黍就堆在场上,脱了粒,放在太阳下晒干。
脱粒后剩下的蜀黍秸,把带穗的那一头砍下,卖给了手艺人用来扎扫把。剩下的部分,全都剁到了一起,留着当柴火烧。
收完蜀黍后空出来的这一大片土地,刘若若又让人耕了的,趁热打铁地全都种上了冬小麦。
冬小麦能越冬,还不怎么需要田间管理,最是合适不过了。
丰收了十几亩地的蜀黍,家里实在是没那么大的地方去放。所以,才一晒好,刘若若就找了人过来给收走了。没有经过脱壳的蜀黍粒要比蜀黍米便宜不少,才四文钱一斤。这十几亩地的收成,一共卖了五十多两银子。
刘若若把这沉甸甸的五十多两银子送到了宋远白的面前。
“这是今年庄稼的收成。”她看着他说,满面自豪,像是在等待着他的夸奖一样。
然而宋远白并没有夸赞她,反而问了一句:“给我作甚?”
“这可是你的地。”刘若若回道。
宋远白唇角轻挑:“早就是你的了。”
他的一切,都是她的。
不单单是这些收益,还有其他那些遍地开花的产业,全都是她的。
她如此说,刘若若便心安理得地收了银子。
其实,与银子相比,最让她开心的,是种地这件事本身。她一直以来便是这样,只要和土地和作物打交道,她就会很欢喜。看着自己投入辛劳的作物用沉甸甸的果实回报了她,她便兴奋。
“若若姑娘,你可真是太厉害了啊!”凌风脸上挂着一副夸张的表情,夸赞她道。
刘若若哈哈一笑:“是吧?我也觉的我很厉害。”
正在喝茶的宋远白嘴角抽了一下。
“当初你说能把这座荒山变成金库的时候,我那时候还在想:嘿,这姑娘,吹牛皮不嫌大!”凌风又道,“眼下再看啊,你果然有真本事。”
刘若若笑看着他说,把这番夸赞全都收了下来。
宋远白在一旁看着,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
夸赞她几句,她就高兴成这样?就这么喜欢听好话?那他是不是该--
刘若若和宋远白分开便回了家,才走到巷子口,就闻到了一阵香味。
“娘,做啥好吃的了?”她推开大门,冲着里面喊道。
“炖了只鸡,你快来尝尝,看看这汤鲜不鲜。”周氏人在灶房里,声音飘了出来。
听到有好吃的,刘若若快步走了过去。
周氏盛了一碗汤给刘若若,让她尝一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