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刻钟后,雷威身边便汇聚了十多人,个个都是膀大腰圆的粗壮汉子,手中还拿着各种各样的家伙,看来也没少做这等事,嘴裏不断嚷嚷,要找人晦气。
“三哥,人都到齐了,要怎么做,你尽管言声!”
雷威心裏烦躁,那陈三郎一骑绝尘而去,谁知道跑哪里了,看其面目陌生得很,也不知道该如何找法。现在突然想起,其骑马便走,那马很是听话,估计十有八九,还真就是人家的马。
问题在于,陈三郎那一脚,让雷威觉得十分恼火。作为这一片的地头蛇,他何曾受过这样的憋屈,偏偏还让人给看见了,传扬出去,面皮丢光。现在人都齐了,总得做点什么,出口恶气。
想了想,道:“且去孙老头哪里喝酒,本爷请客。”
“好勒!”
“三哥豪气!”
众人笑逐颜开,有酒肉吃,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最好的事。所谓“酒肉朋友”,多半由此而来,倒也不是说完全靠不住,而是江湖豪客们之间必须的饭局。天天粗茶淡饭,吃斋似的,谁愿意跟你。
孙老头的酒铺距离不远,不用走多久,就看见酒铺挑出来的那个醒目的“酒”字。
众人都是熟客,进去一下子坐满了,拍着桌子叫孙老头赶紧上酒上肉。
这孙老头对他们也熟络了,赶紧叫小二把大坛酒端上来招呼。
一番酒酣耳热,已过去小半个时辰。
雷威有心事,始终显得闷闷不乐,喝了两碗,便走出去解手。裤子还没有解开,眼睛突然睁大,他看见一骑在前面路头转弯处跑出来,眼熟得很,可不是那个书生吗?
真是天堂有路不走,地狱无门偏进来!
雷威大喜,赶紧奔进酒铺里,喝道:“兄弟们抄家伙,要开始做事了。”
众人闻言,亢奋起来,纷纷起身,簇拥出去。
雷威摩拳擦掌,面露狞笑,大踏步朝着骑马而来的书生走去。只是才走出十多步,脸上的狞笑忽而凝固住,在他的视线里,那书生身后,猛地冒出一大片人来,黑压压的。
这些人清一色是骑士,长枪铠甲,数以百计。只是他们刻意放缓了脚步,走得慢,故而落在后面。现在遽然出现,让人在视觉上顿时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压迫感,几乎喘不过气来。
雷威差点要晕过去。
身边的诸人虽然喝了不少酒,但大都没醉,意识尚且清醒,一下子见到那阵仗,熏熏然的酒意立刻不翼而飞,冒出冷汗来。
只有一个矮壮的家伙不胜酒力,还搞不清状况,手中拎着把板凳,红着眼,嘴裏不停地嚷道:“人呢,在哪?咱去抽死他……”
雷威不知哪来的力气,一脚就把这混账家伙给踢倒在地,哼哼着起不了身。
一行人便都像呆头鹅那般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很快,陈三郎就来到,神色略微疑惑,不过当认出雷威后,顿时释然了,又觉得可笑。马鞭一指,问道:“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