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香虫?”
青色道袍的中年男子微微一笑。
对于持剑男子的手段,他也是有所了解的,能培养这等水准的识香虫,也不算稀奇。
“出城剿匪,可是要花钱粮的。”
“平城本就百废待兴,韦韬哪里来的钱粮?”
持剑男子摇摇头,还是不解。
“这我倒是知道的,据说是城中的大户一起出的钱粮。”
“自韦韬做了江宁府巡道员后,职级上升,平城要拍他马屁的大户更多了。”
“韦韬筹措了大量钱粮,出城剿匪。”
“有大户带头,一些富裕的小门小户也自愿捐钱捐粮,以供韦韬剿匪。”
青色道袍男子说道。
持剑男子笑道:“这我懂的。”
“韦韬该不会是以剿匪的名义去敛财吧?现在平城的资源都在他的手上,他如果无功而返回来,这些钱粮大概也不会再退给大户小户。”
青色道袍男子听到持剑男子这么说。
露出了一丝的不屑。
“若真是如此,那韦韬就确实目光短浅、不值一提。”
.........
大军开拔。
分作前中后三军。
王猛成为别将之后,寸功未立,因此主动请缨,以作先锋官。
曹肃作为王猛帐下百夫长,自然也在前军之中。
府军前军也可以叫先锋军。
与中军保持着数里距离。
大军一路向南,走了小云山的官道。
小云山官道狭长崎岖,行军速度减缓。
大军一日不过能走二三十里的路。
大部分的士卒走了一夜,仍在小云山区域。
而最快的曹肃等人,已经逼近了白水河区域。
过了白水河,便是吴城地界。
“曹百夫,可知道吴城的大贼寇是什么样子?”
“我今天听到其他部曲的士卒谈论说,那贼寇身高九尺,身长六臂,青面獠牙,一根百来斤重的熟铜棍在他手上便和灯草一般轻。”
夜间驻守时,曹肃和军中另外一个百夫长共同执勤。
前军一共有八个百夫长,两个两个百夫率领麾下士卒轮流执勤。
和曹肃说话的这个百夫长叫邓兵。
年纪已经不小了,也是平城人,参军十多年。
这一批的守城战中,不少百夫长、什长都死了。
邓兵原先也不过是什长,战后提拔为百夫长了,目前是气血三突境界,如果武道上无法突破到力境,那这百夫长便是他军旅生涯的极限了。
是个嘴碎的热情汉子,胡话张口便来。
曹肃听了之后,也笑着回应。
“我之前刚成为百夫长的时候,平城的不少人也传我是个身高八尺的壮汉,杀人如麻,嗜血如命。”
“事实证明,我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年轻人。”
“打打杀杀,非我所愿。”
邓兵听曹肃说的有趣,哈哈一笑。
“老弟之前就是王将军的弟子?”
邓兵知道这一次府军扩张中,有不少武者都是来自于武馆,像曹肃这样的新贵,一般一定是武馆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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