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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时间还很富余,婵的婚礼还有两个星期,他完全不着急。
现在回去,他还得整天给人看病,在城市里应付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与其如此,他还不如一个人在沙漠中漫游,享受这短暂的安宁,去巩固自己的境界。
塔克拉玛干沙漠是世界上第二大的流动沙漠,被称之为死亡之海,古代丝绸之路从这里穿过,无数的商旅在这里留下白骨。
到了现代,每年依然有一些徒步爱好者人死在这浩瀚的沙漠中,虽然通讯十分发达,但有些地方还是没有信号覆盖。或因为缺水,或因为中暑,或因为风沙,或因为沙漠之中的一些动物植物,总而言之,这片沙漠依旧很危险。
但这种危险对于李莫凡来说,根本不值一提,连昆仑山他都能拖着病躯翻越,这沙漠对于他来说跟绿洲区别不大。
沙漠中白天高温酷热,暴晒,晚上寒冷刺骨,对于一般的徒步爱好者来说,十分难受。对于李莫凡来说,也没什么,这点温差对于他来说无足轻重。
王阳就是一名徒步爱好者,他和几位来自伊朗的朋友准备从西向东穿越死亡之海,然后在穿越罗布泊,徒步走回长安,他想像古代丝绸之路的商旅一样,感受路上的艰辛。
然而,就在昨天,一场大沙暴让跟几个伊朗的朋友失散了,连同骆驼也丢了。
现在,在茫茫无际的死亡之海中,他拖着疲惫的身躯,盯着烈日,爬行在山丘上。
这里没有信号,无线电通讯器在骆驼背上的包里,现在,他真是孤立无援,茫茫大漠,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眼前开始出现幻觉,他看见一个身材高大,带着斗笠,跟古代侠客一样的男子朝他走来。
哈哈,这尼玛也太扯了!
因为这男子身上连个装水的水带都没有,穿越这死亡之海,至少得有两匹骆驼,没有骆驼携带物质,根本不可能活着走出去的。
他昨天丢了骆驼,现在已经快不行了,他已经中暑了,浑身疲惫不堪,而且还头晕想吐,简直是难以描述现在的惨状,他恨不得一死了之。
但活下去的强烈欲望又支撑着他,他不能死,他不能死,他一个富二代就这么死了,太特么不值了,他还要回去继承千亿家产。
不过,他也是个倒霉的富二代,虽然是富二代,但他并没有过得很潇洒,他为了证明自己,上了大学之后就没有问家里要过一分钱。
学费都是他自己投稿赚来的,大学刚刚毕业,他本来想跟几位来自伊朗的朋友来一次冒险,但没想到,竟然要交代在这里了。
王阳很不甘心,他还要千亿家产,还有一个还没追到手的漂亮小姐姐……
“噗通!”
终于,他还是倒下了,倒在那个头戴这斗笠,身穿高大的侠客脚下。
他意识还没有灭掉,他想,这应该是他的幻觉,因为他一只想成为这样潇洒的侠客,可……很遗憾,他只是凡人之躯。
“喂,醒醒,醒醒!”
就在王阳以为自己要死掉了的时候,突然有人用力的拍了他两巴掌。
并且,他尝到了水的味道,那是甘甜的味道,他发誓,他这辈子从来没有喝过这么甘甜的水。
“咳咳咳……”
虽然只是一小口水,但他还是被呛到了,一阵猛烈的咳嗽。
等王阳彻底的清醒过来,他发现天色已经黑了下来,银河璀璨,星空十分美丽,一道道清冷的光辉洒落下来,让人感觉遍体生寒。
然而,王阳并没有昨晚那样寒冷,因为他发现身边有一堆篝火,篝火旁边盘坐着一个高大的黑衣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