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拿起电话好几下,都犹豫着没能拨下他的号码。她直觉他不会让她去,可他不让,她就不去了么?不可能!所以,暂时还是不要打电话过去,以免给两人心里添堵吧。“我们去c城干嘛?简自宁的案子有资料在那边?”路上,许一诺问道。约翰点头:“有一个关键证人在c城,是检方最近才发现的。”原来如此!从霍炎的同事那儿、从约翰这里,她都获得一个信息,那就是简自宁这个案子的证据太少,且现有的证据都太薄弱。若根据现有的证据,顶多让他在监狱里待个一两年,又可以出来害人了。当然,这对约翰的辩护是很有利的。所以,这时的约翰显得心事重重,这个关键证人的出现,或许会让他的辩护难度增大。许一诺不知怎么安慰他,只好沉默不语。片刻,约翰又出声:“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去简自宁的一个亲戚家?”“嗯。”她记得。她本来还想守株待兔,不料霍炎从天而降,把她给拖走了。后来因为霍炎和她的关系,约翰一直没让她碰这个案子,她也就无从跟进了。“那里怎么了?”她问。约翰耸肩:“后来我去过几次,才知道对方早就搬走了……”稍顿,他补充:“应该是简自宁手下办的事。”许一诺明白了,“你是不是希望,他的手下对这个关键证人办一样的事?”约翰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接着,他又说:“说实话,对手不是霍检,我心里压力小太多了。至于这个证人,见面后谈过再看吧,也许情况不像我们担心得那样严重,你知道……有时候检方也喜欢放点烟雾弹,一心想赢的人,在哪里都有。”许一诺点点头,表示赞同和支持他的做法。不过,她心里隐隐觉得奇怪,约翰今天的话很多,而且句句都像是心里话。她和他,关系有熟到可以谈心了么?她摊手,无语的望了望天。到达目的地,已经快晚上八点。霍炎大概在给李少扬庆生,一直没打电话过来。乐蒂打了一个,问她怎么还不赶来跆拳道协会的比赛场地?哎,因为情况突变,她只能舍小头保大头了。试探慕琪琪的机会嘛,很经常就会有的。不过,她倒是想八卦一下,“乐蒂,你真的在比赛现场?那么狠心,真的不去给李少扬过生日啊?”乐蒂不屑:“他过他的生日,我看我的比赛,两者没什么矛盾吧。”许一诺无语,反正她也感觉乐蒂对李少扬实在不太感冒。“那你一个人看吧,我也要忙了。”约翰跟她商量了一下,两人决定先不吃晚饭,找到证人要紧。于是,两人来到了资料上记载的证人住址。也是一栋较为老旧的居民楼,这人住在三楼。一阵敲门声过后,门内并没有响起什么动静。许一诺和约翰不禁对视一眼,该不会这个人也已经搬走了?许一诺继续敲门,被敲的门没开,隔壁邻居倒把门打开了。“别敲了,”一位大姐探出顶着一头短卷发的脑袋,“他今天不在这里。”“请问这位大姐,”约翰马上问道:“他之前都住在这里吗?”大姐打量两人,但见男的高大英俊、女的漂亮清丽、气质单纯,在这个看脸的世界,她的戒心马上低了几分,“他不常住在这里,隔两三天就会过来一次吧,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把这里当旅馆似的。”“姐姐,”许一诺亦甜声道:“那这次他已经离开几天了,您知道吗?”饶是她长得漂亮吧,但问得如此详细了,大姐还是留了个心眼,“你们是他什么人啊?”约翰的第一反应是亮出自己的身份,但许一诺抢先说道:“姐姐,我们是他以前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因为公司里有点急事需要处理,所以来跟他咨询一下。”她着急的拢起秀眉,水汪汪的大眼睛泫然欲滴,仿佛随时都能落下泪来。我见犹怜的表情让大姐也是抗拒不了啊,“我也不确定,”大姐甚至觉得有些抱歉,“他一般都是二三天来一次,这次离开大概也有三天了。”“谢谢大姐,那我们在这里等着他。”许一诺说道。大姐笑着摆摆手,“这倒不必,他每次来都会住个几天吧,你们再来就是。”许一诺偷偷看了约翰一眼,约翰微微的对她点了点头。于是,对大姐道谢之后,他们暂时离开了证人的住处。出了楼道,许一诺才敢抱怨,“我们这是什么人品啊,连着两次找证人,证人都是不在家的。”约翰微笑:“主要是我人品不好,把你给连累了。”许一诺低着头没答话,看她发呆的侧脸,像是已进入了另一个问题的思考。片刻,听她小声的嘀咕:“要是能知道他的另一个住处多好……”约翰轻扬唇角,她对这件案子果然十分上心。但他装作没听到这句话,而是说道:“先去吃饭吧,时间也不早了。”许一诺回过神来,嘴里答应了一声,而这时,电话铃声响起了。她不禁心口狂跳,拿出电话一看,果然是霍炎打来的。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问题是她要如何面对?慌乱中的她求助似的望向约翰,大概是路灯灯光昏暗,约翰没看清楚她的表情。他指了指停在前面的车,示意她自己在车那边等她,便大步离去,留给了她一个超大的私人空间。许一诺汗,这种时候,他这个老板不该亲自跟员工家属解释一下的么!“……喂?”她硬着头皮接起电话,声音发虚……“一诺,你在哪里?什么时候回去?”他的声音好温柔,又好遥远,让她莫名的想哭。怎么办,她更加说不出来了。瞬间回到了孩童时代,因为没写作业而找借口跟妈妈撒谎的时候,就是这样忐忑不安的心情。“一诺,你怎么了?”片刻的沉默立即让他着急起来,“不是有什么事……”“我没事。”她立即打断他的话:“我只是出差来了,今晚上不能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