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晃动的越厉害,大象的蹄声和嘶鸣声就越来越近。
大家已经能看见蒲扇般的大耳朵,一根根雪白的象牙,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
胳膊粗细的大树,直接被它们一脚踏倒。
衞所官兵列队,千余人拉弓搭箭,原本欢呼雀跃的黔人赶忙冲到象兵前面大声呼喊,示意象兵停下,他们又不傻,绝对不想看到自己的部族同胞被射成刺猬。
成百上千的黔人,有老人有妇孺,挡在象群与衞所官兵的中间,象兵终于停住了。
被尘土和压倒的树木遮掩住的象兵,一眼望不到头。
廉人头领康宝学着沈初拱手道,“王爷,别看有两百头大象,这些都是中看不中用的。”
他们廉人和厘人部落曾经也尝试过驯像,但是大象并不听话,连续发生大象踩死人的情况,最终不得不放弃了。
看着象兵这惊天动地的气势,林逸震惊的无以复加。
这他娘的,要是上了战场,别说步兵,就是骑马的骑兵,也不是对手!
他没搭理康宝,只对着沈初道,“一视同仁,好生招待,不要寒了他们的心。告诉他们,如果这次能破了阿育国的大军,本王给他们一千担粮食,一千把弓箭、一万匹布。”
蛮荒之地,粮食、布匹、铁器才是硬通货,效果比金银要好!
沈初带着康宝和陈大水走到象兵前面,沈初说一句,康宝跟着喊一句。
黔人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的吼声,伴随着的是大象的嘶鸣声。
因语言不通,林逸没与黔人头领见面的打算,全部事情都交给了何吉祥和沈初等人。
没两日。
漫山遍野的营地,俨然成了一个小集市。
三和的民夫是带着不少好货过来的,就地在此摆起了摊位,一匹布、一把剪子就能从廉人、黔人手里换指甲大的金粒子,拳头大的银子!
全天下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赚的钱了。
有些人为了赚钱,把手里的切菜刀、斧子、锅碗瓢盆换出去不说,连身上的衣服都脱给了本地部落的人。
要不是羞耻心作怪,恨不得连裤衩子都脱给人家。
此地与世隔绝,对廉人、黔人来说,无用的金银可以换东西,是再好不过的。
他们比三和的民夫还要高兴百倍。
一时间,上万民夫,除了女子,大多数都是光着膀子和大腿的,浑身上下只有一条裤衩子,甚至有的只用毛巾裹着。
习惯光着膀子的林逸,站在人群里,反而没有那么突兀了。
本地部族反而穿的相当整齐,走在人群中趾高气扬。
三和的官兵看的眼红,奈何被军纪所限,他们没办法把手中的刀剑、盔甲、里衣给廉人换钱。
潘多终于回来了。
“王爷,三千先锋出了十万大山后,并没有继续前进,只派出了几十个斥候,小的已经全部给解决了。”
“你受伤了?”
林逸看到了他胸口殷红的血迹。
“一点小伤,不足挂齿,”